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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出台,这是要把人逼上绝路? | ||||||||
| wforum.com 2026-04-13 21:55 冰川思想库 老凤 | ||||||||
刷到个视频,看得我不是滋味:这个司机讲的是啥事呢? 是这个:《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是说公安部发布了这个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个标准采用了“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认定方式,明确疲劳驾驶的三种情形:一是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不足20分钟;二是客运司机夜间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或24小时内累计驾驶超过8小时;三是通过脑电波监测、询问调查等方法判定的疲劳状态。 01 新规特别强化了客运车辆监管,并首次引入脑电波检测技术,将疲劳程度量化为0-100数值,低于30即判定为过度疲劳。 但司机说得也不准确,标准都不是强制的,看到上面的标准号没?GA/T,T的意思是推荐使用,不强制。 更重要的是,你还要看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环节对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行为的认定。 意思是,等你出了事故,才会用这个标准去判断你是否疲劳驾驶。没事的话,交警是不会跑来查司机是不是疲劳驾驶的。 那这个事对于客运货运车主或者司机最不利的是啥呢?是“一旦有事故,被认定是疲劳驾驶,保险怎么办”的问题。 用我在交通部门工作的朋友的话来说:现在的货运客运,放眼望去,有几个是不疲劳驾驶的? 这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而是行业底色。 一旦出了事故,只要把这套“三维认定”往你身上一套,判定是疲劳驾驶,保险公司立马就能反水,拿着认定结果理直气壮地拒赔。到那时候,司机面临的是倾家荡产的全额赔付,这才是真正的杀伤力,是足以让一个家庭瞬间崩塌的重压。 除了赔钱,还有行政处罚,记分、罚款,一桩桩一件件,都是针对《道交法实施条例》里那个模糊条文的“手术刀式”细化。 例如,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的,一次记9分;驾驶其他机动车疲劳驾驶的,一次记3分。除了记分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营运车辆记满9分需参加安全学习,记满12分将面临驾驶证降级、注销营运从业资格,直接失去营运上岗资格。 若因疲劳驾驶发生事故,除会受到行政处罚、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外,第二年保费还将上涨 30%。 02 对这个标准,我可谓心情复杂。 理性地看,这事儿一点毛病没有。疲劳驾驶是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比酒驾更难防。你喝了酒,酒精检测仪一吹就现形;你困了,全靠自觉。定个标准把这种“隐形杀手”量化出来,甚至引入脑电波这种高科技,这无疑是文明社会的进步。谁也不希望自己在高速上开着小车,旁边是一辆时速一百公里、司机却正在打盹的几十吨的擎天柱。 但具体地看,对那些靠方向盘糊口的营运司机来说,这简直是当头一棒。 我们要问:为什么这帮人一定要拿命去搏,非要疲劳驾驶不可?是他们天生喜欢往死里逼自己吗? 归根结底,是运价被卷到了地缝里。 现在的行情,运费给得低到什么程度?跑一趟长途,扣掉油钱、过路费、车贷折旧、维修保养,剩下的那点利,全靠司机的体力在“偷”。加上霍尔木兹的封锁,涨的油钱全是司机的那点微利: 守规矩是不可能的,开4小时歇20分钟,一天只开8小时,还能保证睡眠充足。在现实的算法面前,这种司机得饿死。 在这个生态位里,司机已经把自己物化成了“耗材”。为了那点可怜的运费,他们必须压缩一切可以压缩的时间。在“不疲劳就得亏钱”和“疲劳可能出事”之间,底层劳动力根本没有选择权,只能选择透支生命。 这是典型的“内卷”:当所有人都在为了生存而加速,那个试图保持正常频率的人,就会被甩出赛道。而现在,国家标准来了,它要求你必须按“正常频率”呼吸,可市场给你的“氧气”只够你憋着气跑。 别忘了,很多司机现在是活在“平台”里的。那些精准到分钟的送达要求,那些根据时效性排出的抢单规则,就是一根根无形的鞭子。 平台通过大数据计算出最快路径和最短时间,然后把这个“极限值”设定为司机的“及格线”。现在的标准认定你“生理疲劳”,可谁来认定算法的“制度性疲劳”? 如果货主端、平台端的逻辑不改,单单在司机末端套上一把“脑电波枷锁”,其结果就是让司机的处境更加极端:既要面对算法的催促,又要背负法律标准的重压。一旦出事,所有的风险都被完美地隔离在平台和货主之外,全由司机一个人扛。 要破这个局,光盯着司机的脑电波是不够的,得盯着货主的腰包和平台的规则。 提高司机的收入,不是靠让他们多跑两圈,而是要建立一种“让守法者有肉吃”的市场机制。长期以来,我们的公路物流成本优势,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对司机身体的极限压榨之上的。这叫“血汗物流”。 这边物流行业顶着“脑电波枷锁”在高压线上走钢丝,那边网约车在过剩的算法里泥潭肉搏。 我上次在杭州打专车,跟司机聊了一路,他说一天干十几个小时,流水也就六七百。扣掉充电、保险、平台抽成、吃饭,再加上偶尔的违章罚款,算下来时薪也就二十多块,跟送外卖没什么区别,勉强糊口。 更扎心的是,车还是他自己买的,还在不停贬值。我心里默默给他算了笔账,实在没好意思说出口 —— 他这活儿,干到最后基本等于白忙活。
03 公安部这个新标准的出台,或许是个破局的契机。 当疲劳驾驶的代价从“可能违章”变成了“必死无疑(保险拒赔)”时,它实际上在法律层面上形成了一种强制性的倒逼。它把原本模糊的、可以商量的安全成本,变成了一个死结。 以前,货主说:“你快点,明早必须到。”司机只能咬牙答应。以后是不是能用这个标准,倒逼一下运费市场?惩罚一下那些玩命”内卷“的司机? 以后司机可以说: “按国家标准,我再开就属于‘过劳’了。一旦出事,脑电波数据在那摆着,保险一分不赔。如果这趟车你想让我安全送到,这运价你得给够,这觉我也得睡足。” 或许只有当违法成本高到任何人都承担不起的时候,运价的上涨才具备了钢性的支撑。我支持这个标准,但更要呼吁配套的制度: 1. 安全费用列支:能不能在运费中强制列支一定比例的“安全保障费”,专款专用,不能被平台抽成剥离? 2. 平台连坐机制:如果平台派发的订单时效明显违反司机的生理极限,一旦出事,平台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完善休息设施:让司机在服务区那20分钟里能真的睡上一个高质量的觉,而不是提心吊胆地怕偷油、怕丢货。 我们这个社会,好处是效率非常高,高效,“包邮”,今天下单明天到货。但我们都是人,要意识到这些效率背后的成本,不能全让那些握着方向盘、眼里布满血丝的司机们独自消化。 公安部这个标准,是交通文明的一块补丁。虽然具体执行起来会让很多人感到阵痛,甚至面临“灭顶之灾”,但从长远看,它是在逼着整个行业回归常识:人不是永动机,人有生理极限。 当安全成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原本那些靠压榨司机生理极限换来的低价竞争,才会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只有把“人”当成人,给他们应得的报酬,让他们能睡个安稳觉,大家在路上才不用担心无数“杀手车”。 最后希望这套引入了脑电波这么高科技的标准,最后能变成司机的“护身符”,而不是那根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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