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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子带10名女子吃1000多元烧烤逃单 结果… | ||||||||
wforum.com 2025-04-20 20:46 厦门广电 | ||||||||
今年2月,在辽宁大连开烧烤店的杜先生接待了一桌顾客,这桌顾客消费了1000多元,但是一桌十余人最后没有买单便离开。杜先生当时报了警也发布了“寻人启事”,但一直没有下文。近日,杜先生把当时的公共视频发布在网络上,随后“男子带10名女子吃千元烧烤逃单”话题成为微博热搜并引发讨论。 4月20日,新闻记者从杜先生处了解到,已有一名自称是当时吃饭的人联系了他,并通过微信支付了费用,对方表示当日因为喝多了误以为已买单。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20日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没有买单的顾客不是故意的,也属于未履行支付餐费的义务,商家仍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报警处理,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帮助商家联系到消费者,核实情况后让消费者支付餐费。” 最新进展: 老板称有人联系其支付餐费 对方自称以为当时已支付 杜先生一度以为这件事就过去了。直到4月12日,突然有人加了杜先生的微信,并自称是当时吃饭未给钱的那个人,“对方当时发消息说就是不给我钱,并且说等能找到他的时候再说,这让我特别生气。” 有朋友把杜先生的遭遇发在了短视频平台上,引发网友关注。4月12日加了杜先生微信的人后来表示,只是为了开玩笑才那样和杜先生说的,实际上自己并没有去杜先生的烧烤店吃过饭。 4月19日,杜先生的遭遇经过媒体报道引发关注,“男子带10名女子吃千元烧烤逃单”等话题也登上了微博热搜。 新闻记者20日从杜先生处了解到,就在19日当天,一名男子加了杜先生的微信,并表示自己就是在今年2月前去吃饭的那桌人中要买单的那个。据杜先生提供的与对方的聊天记录显示,该男子表示,自己当时因为喝了酒,刚好也给别人转了一笔账,所以以为自己实际支付了餐费。该男子随后通过微信给杜先生转了1100元餐费,并表达了歉意。 红星新闻记者提出希望能够联系支付该餐费的顾客,不过杜先生表示此事已经告一段落,也希望不给对方再增加更多的压力和困扰。杜先生称,“无论是不是故意,反正只要事情最后能够解决就好了,也不希望给对方造成太大的困扰,我就好好做我的生意就行。” 杜先生餐厅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具体的警情还不太清楚,但是如果遇到有人报警反映顾客逃单的情况,民警都会按规定接警处理。 律师解读: 杜先生表示,自己开烧烤店的十多年里,很少会遇到顾客逃单的情况。在北京开烤肉店的苏先生对红星新闻记者说,现在大多数顾客会选择线上支付,有时候客人喝酒或者是双方都没有留意,会出现没有收到餐费但是客人离开的情况,“不过绝大多数客人一般发现之后会回来重新支付,而且现在餐馆的联系方式都是可查的,即使不亲自过来,联系餐馆然后线上支付也是非常方便的。” 4月20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饭店经营者遇到逃单情形,可选择进行报警处理,“因为逃单人没有支付价款,是导致了自己经济利益受到了损失,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故意逃单的人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还有可能涉及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付建解释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有人冒充逃单者挑衅杜先生的做法,付建表示,冒充逃单者挑衅老板这种行为如果多次实施或者对老板进行言语侮辱诽谤的或者侵犯发送骚扰信息,这种行为同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或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认为,饭店经营者遇到逃单,无论金额多少,都可以选择报警。不过若逃单行为被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诈骗罪,一般诈骗罪的起刑点为5000元。如果逃单金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存在多次逃单等情形,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逃单行为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对逃单者进行治安处罚。 连大有说,如果逃单的人不是故意的,属于误认等情况,商家也可以报警让警察帮忙寻找,警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帮助联系消费者核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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