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省民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列出他多项罪行,包括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经商、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等等。 通报显示,经查,杨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私自携带违禁书籍入境,不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杨蕾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利用职权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出行服务;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房产,在干部选拔任用、录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另外,通报怒斥,杨蕾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 漠视群众利益,在扶贫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 违反工作纪律,执纪违纪,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 通报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安排他人以白条形式报销费用,违法设立基金会;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河南一官员被双开。 (图/翻摄自极目新闻)
杨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蕾开除党籍处分; 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