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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案必破,除了这件 | ||||||||
| wforum.com 2026-08-26 15:16 历史其实挺有趣 | ||||||||
公元654年,唐高宗永徽五年的某一天,长安大明宫里,死了一个女婴。 这个女婴的母亲,是武昭仪,就是武则天,当时武则天还不是皇后,只是昭仪。 换言之,这孩子也是皇帝的女儿。 但因为女婴太小,死的时候,没有名字,没有封号,什么都没有。 女儿一死,武则天立刻指认,说杀人凶手是高宗的皇后,王皇后,高宗跟武则天感情好,武则天说什么他信什么,于是王皇后被废,武则天取而代之成为皇后,再过二十多年,武则天开天辟地,成为了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这就引出一桩悬案来,武则天这个死去的女儿,到底是谁杀的? 真是王皇后杀死的?还是武则天为了扳倒王皇后不惜自己杀死女儿然后贼喊捉贼,栽赃陷害? 关于这个案子,记载的最详细的,当属北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原文是这样的: “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杀吾女!’” 翻译成大白话的意思就是,武则天生下女儿之后,王皇后来看望这个小公主,看了一会就走了,这王皇后前脚刚走,后脚武则天就把女儿偷偷给掐死了。 掐死之后,武则天用被子把尸体给盖住,接着高宗来了,武则天这个时候演技大爆发,说稚奴你来了,快来看看我们的孩子吧,她就假装高兴的把被子掀开,结果女儿早就死了,武则天大哭,问身边的宫女下人,说刚才谁来过?宫女回答: 王皇后刚才来过。 高宗一听大怒,说可恨,是皇后杀了我的女儿。 您看啊,这记载的太详细了,非常之完整,有杀人动机,有杀人过程,有人证,有结果,什么都不缺。 但问题就出在这里。 司马光生活在北宋,距离本案发生已有四百多年,他并不是目击者,何以记载的像亲眼看到一样? 像“昭仪潜扼杀之”这种极为隐秘的动作,除非安监控了,不然怎么可能知道? 而如果我们把不同时代的史料排在一起看,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律。 公元945年的《旧唐书》,离事发隔了三百年,书里没有提及公主的死因,只说后来追封的事情。 公元961年的《唐会要》,也只说“昭仪所生女暴卒”,就是说武则天的女儿是突然死亡,但也没说怎么死的。 一直到公元1060年的《新唐书》,这里第一次出现了武则天杀害女儿的情节,到公元1084年的《资治通鉴》,这个情节则越来越详细。 越早的史料,写的越简单,而越晚的史料,写的则越详细。 一桩命案,案发三百年后都没人能说清楚,四百年后,突然有人说,我知道凶手是谁,这很难不让人怀疑。 历史学有个概念,叫“层累地造成的古史”,就是说很多所谓的历史事实,其实是后世一层一层堆叠,添油加醋的编造出来的,武则天的杀女案,就颇有点这个意思。 按照《资治通鉴》的说法,在武则天杀死了女儿并诬陷给王皇后之后,高宗很快认定了王皇后杀了自己的女儿,所以大叫“后杀吾女”,这是杀女之仇啊,别说是皇帝了,就是放在任何人的身上,这都是不共戴天之仇,但高宗后来下诏书废王皇后的时候,列的罪名却不是王皇后杀了自己的女儿,而是“谋行鸠毒”,意思是王皇后想要下毒害人。 至于害谁,也没说。 而在高宗决定废后之前,毕竟是皇后嘛,那不是说废掉就废掉的,高宗还专门召集了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大臣商议,褚遂良当时说了这么一句话: 皇后未闻有过。 没听说皇后有什么过错,怎么就要把她废掉呢?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废黜王皇后的罪名里,从来就没有王皇后杀死了武则天的女儿这一条。 我们可以大胆的推测一下,那个女婴,其实很有可能是自然夭折的。 武则天(624年―705年) 古代婴儿的死亡率是很高的,就算是条件极好的皇家,也常有孩子养不大就死的情况,太宗有子十四,夭折了三个,二十一个女儿也夭折了三个,玄宗三十个儿子夭折了九个,这比例不能算低了,一个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婴儿,在没有现代医学呵护的情况下,她能不能平安长大几乎完全是看天命。 所以,更大的可能是,女婴的确死了,但是病死的,不是被人害死的,恰好女婴死前王皇后来过,这是两个事实,而武则天抓住了这两个事实,她把这两个事实连在了一起说,把脏水泼到了王皇后的身上。 《唐会要》的记载很关键: 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 孩子是暴卒,突然就病死了,然后武则天一看,既然孩子已经死了,那是不是可以利用孩子的死,来攻击王皇后呢?于是她就“奏”给高宗,说是王皇后杀了自己的孩子。 这个奏字用的非常巧妙,奏不是证明,而是一种指控。 那么问题来了,司马光为什么要写是武则天杀了自己的女儿呢? 这个答案不在武则天的身上,而在司马光身上。 司马光堪称北宋历史上极为保守的一个儒家政治家,他编纂《资治通鉴》有一个直接目的,他要把这个书给皇帝看,让皇帝看完之后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那么在司马光的价值观里,女性干政是天大的祸害,而武则天作为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就是牝鸡司晨,是典型的反面教材。 那怎么能让这个教材更有说服力呢? 很简单,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武则天塑造成一个为了权力,为了上位而不惜杀死亲生女儿的恶魔,试问,一个连孩子都能杀死的母亲,还有什么坏事儿干不出来? 更加耐人寻味的是,司马光在另外一起武则天诬陷王皇后的案子,即厌胜案,就是武则天诬陷王皇后和王皇后的母亲使用诡异的法术诅咒自己,在这个案子中,《资治通鉴》明确写了“武昭仪诬王后”,还特意加注说“今从《实录》”,表明自己做了史料上的甄别,但在“杀女案”上,却没有任何的注释说明来源,直接写“昭仪潜扼杀之”。 司马光在一个地方表现出了史家的严谨,但却在另外一个地方放弃了这种严谨。 作者想,司马光在写到本案的时候,可能“武则天是坏人,她杀害了自己的女儿”这个结论已经先入为主了,剩下的工作只不过是找材料来证明这个结论。 我们还可以提到一个非常有力的旁证。 公元684年,徐敬业起兵反抗武则天的统治,他的幕僚骆宾王写了那篇著名的《讨武曌檄》,这篇檄文就像当年陈琳骂曹操一样,把武则天骂了个体无完肤,什么“虺蝎为心,豺狼成性”,“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您想,连弑君鸩母这种无稽之谈的事情都能写到檄文里,但却没有提到武则天杀害女儿。 如果说在当时,武则天杀害女儿的事情已经流传,已经广为人知,那么这个堪称核弹级的丑闻,难道骆宾王不会写到檄文里么? 唯一的解释是,在当时,这个说法要么不存在,要么就离谱到压根不会有人相信。 其实如果说女婴是正常死亡,也是合理的,武则天可以利用这个不幸,把矛头指向王皇后,而高宗本来就想要废后,不仅仅是因为武则天诬陷王皇后,因为皇帝也是有智力的,难道真的武则天一诬陷,皇帝就信了?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王皇后无子,王皇后更不是高宗自己选择的爱人,而是他父亲太宗在贞观年间为他指定的嫡配。 太宗临终前,把李治和王皇后一起托付给了长孙无忌等人,还亲口说,这是“朕之佳儿佳妇”,所以,在长孙无忌这些老臣眼里,王皇后不仅是皇后,更是先帝遗命的一部分,是他们这些顾命大臣辅政权威的体现,废王立武,对武则天和高宗来说是双赢,一个踩着王皇后成为新皇后,一个则可以夺回权力。 说回最后,武则天到底有没有杀女儿?作者不是专业的历史学家,不能给您一个定论,但作者倾向于没有,因为作者相信,一个能在太宗一朝忍辱负重,一个能在感业寺的青灯古佛中等待机会,一个能在李唐的男人们中斡旋的女人,她不需要用杀女来拓宽她的人生,她需要的只是蛰伏,然后当丧女之痛来临,她将会把这一件不幸的事情,当做武器给敌人致命一击。 这比杀人,要高明的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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