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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III
送交者: 左右逢源 2014月02月10日07:40:06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回  答:Part II 左右逢源 于2014-02-10 07:36:11

  在"砸烂公检法"的日子里


  无独有偶,祸不单行。当我在温州被作为"最大的走资派"批斗的时候,我曾经长期工作过的公安政法战线又拉响了警报。
  浙江"省联总"造反派把我这个当年的浙江省公安厅厅长从温州揪到杭州批斗。
  在"文化大革命"中,公安政法战线是重灾区之一。
   1967年1月18日,在上海一月夺权风暴影响下,浙江省公安厅"革命造反总部"夺了厅党组的权,大批厅、处级干部遭批斗,工作瘫痪了。3月16日,第 一次军管会成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公安六条》)连发了两个《通告》,已伤及一些反对林彪、 江青等的干部、群众,造成一批冤假错案。8月上旬,浙江省公安厅军管小组成立,取代了原军管会,实行第二次军管。
  1968年3月18日,中央 领导和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接见浙江赴京汇报代表时,江青诬陷浙江省公安厅干部"在叶群代表林彪向毛泽东汇报时,在屏风后头搞窃听、偷听和秘密录音",而对 她"走一步路,就有人盯梢,进行监视","还有用特务手段检查主席和我的信件,这是用对付敌人的办法,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等。江青胡说什么"这 简直比过去国民党还坏,是法西斯",叫嚣要"彻底砸烂资产阶级反动的公检法"。
  3月30日,浙江省公安系统造反派召开"彻底砸烂反动公检法誓师大会",我和厅原来其他一些领导人被揪斗。
   4月1日,陈励耘(空五军政委、浙江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在省公安机关军管会负责人会上(人事已内定,未正式对外公布)恶毒污蔑"浙江公检法就是按帝修 反一套搞的",是"借共产党的招牌,为台湾、美帝、苏修效劳"。"浙江公安机关的领导人收集毛主席的活动情况,报到台湾去了,为台湾建立了特务组织,进行 内外勾结。这样的专政机关不砸烂不得了,要彻底砸烂"。南萍(20军政委、浙江省革委会主任)也诬陷"公检法17年就是罗瑞卿黑线统治,干了不少坏事", 叫嚣"砸烂公检法是革命口号"。
  熊应堂(20军军长、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附和,高喊"彻底砸烂公检法,要搞他几个浪头,这是革命,不能搞得冷冷清清,要抓情况,准备弹药,一个浪头,一个浪头坚决干。不要前怕狼后怕虎,不能手软"。
   4月8日,浙江省公安机关军管会成立,朱全林任主任(20军副军长)。省和杭州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召开军管动员大会,朱全林在大会上讲话,全盘否定浙江解 放以来的公安政法工作,说"浙江公检法机关17年干尽坏事,使人民的公检法蜕变为庇护阶级敌人,对无产阶级实行专政的机关",提出"要从政治上、思想上、 组织上、经济上彻底砸烂浙江公检法"。
  4月13日,南萍在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会上说:"我们不能光打防御战,要大揭大批黑班底。"同年6 月,陈励耘几次到省市公安机关,要求"看准了就要抓起一批人来审查,弄清通敌罪行"。同年5月和1969年1月,朱全林两次在全省地市县人保组和军管会 (组)负责人会上,部署挖公安机关"黑班底",层层进行排队,使大批干部遭无端打击迫害,仅在省公安政法机关666名干部中,被斗争、审查的就有298 人,隔离的88人,受各种处分的74人。全省劳改干部,被揪斗、游斗、关押审查的达1190人,占当时劳改干部数的四分之一。同时,推行"不靠旧公安人员 带路,不靠旧技术,不靠旧方法"的"三不依靠"政策。
  1968年5月19日,江青在接见张永生时,再次大骂浙江公检法,并公开点了我的名。
   9月,省公安机关军管会朱全林签发浙公军管(68)59号和60号文件,报省党的核心小组和中央第二专案办公室、中央文革小组以及江青,说拍摄刘庄旧址 影片"是一本十足的复辟账","其罪恶目的是阴谋陷害伟大领袖毛主席"。1969年1月10日,省革委会发了(69)8号文件,要"全面清理、一个不漏地 废除反革命活动的地下军",我们多年建设的一支对敌斗争的情工力量,被毁于一旦。
  再追溯到北京,1968年8月4日凌晨2时,谢富治将清查情 报工作档案中查出的21份档案报送周恩来、陈伯达、康生、江青。在他署名上报这批材料的报告中,歪曲事实,无中生有,对彭真、罗瑞卿、徐子荣、杨奇清、凌 云同志进行诬陷。谢富治还在这个报告上旁注:"我是一个死官僚主义者,平时不管这些事。"既诬陷他人,又开脱自己。
  8月5日,康生在报告上批示:"从现在清查出的材料,已经看出问题的严重性,我想进一步清查还会发现更多更大的内奸们的阴谋罪行。"
   在附送的材料中,有1957年8月25日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向周总理的报告,周总理同意这个报告,并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彭真同志圈阅。由于当时毛泽 东主席不在北京,没有批送毛。康生在这份材料上批写"罪恶的报告与规定的完全相反"。还批了一段话责难周总理:"这样重要的问题,不请示主席,对主席封 锁,是原则性的错误。"
  另一份报告,1961年4月2日,公安部长谢富治签署的给周恩来总理的报告,康生在报告上批道,"这份报告是精心制造的有意伪造蒙蔽谢富治同志,利用谢富治同志名义来欺骗中央",在恶毒攻击罗瑞卿等领导人之时,极力为其同党谢富治开脱。
   还有一份,是1963年9月18日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经谢富治同意的、以公安部党组名义向彭真同志作的报告(当时谢富治出差,不在北京),彭真同志阅 后,批送周恩来、邓小平、罗瑞卿圈阅。康生在这份报告上批写"是这些内奸事后为了过去和以后的罪恶活动的一个烟幕,他们--彭、罗、徐、凌等内奸集团-- 精心策划掩盖他们的特务面目"。而因斗争需要,把情报侦察工作做到敌人内部去,浙江省公安机关根据中央、公安部的指示,也做了一些工作,这是我们斗争的胜 利之举,却被从上到下横加罪名、全盘否定。这些事只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事物的本来面目是一清二楚的。
  
万里长城十亿兵,国耻岂待儿孙平. 愿提十万虎狼师,跨马提刀入东京
 
  所谓"窃听器事件"

  在这里,我讲述一下在"文化大革命"中轰动一时的所谓"窃听器事件"。
  1968年3月18日,江青在接见浙江造反派时,点名诬陷浙江省公安厅。她说:浙江省公安厅"在屏风后头(毛主席住地)搞窃听、偷听和秘密录音。"对她本人是"走一步路,就有人盯梢,进行监视"。
   顺便说明一下:当时的江青,并不是公安警卫部门的"警卫对象",只不过她的身份不同,是毛主席的夫人,对她每次来杭,总是按一定的规格接待,外出也派随 身警卫人员,在通常情况下,我也在她的住地统一负责照应。这样做,在当时也是应该的。而江青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颠倒黑白,把这些正常的善意的活动,视为 对她进行"盯梢"、"监视"的所谓特务活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我在"文化大革命"中,为这件事受到无休止的审问、逼供和批斗。我坚决否认。我声言,我王芳有天大的胆,也不敢去搞窃听、偷听毛主席的谈话,不敢指派人去盯梢、监视江青。
  然而,在那个疯狂的年代,是有口难辩的。
   1980年我在北京参加预审林彪、江青"两案"时,曾问过一些有关的同志。记得公安部原副部长凌云告诉我说,罗瑞卿、杨尚昆同志问题出来后,1966年 的三四月间,中央曾指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由徐子荣(公安部原常务副部长)带领到上海、杭州、武汉、广州等地进行突击的秘密检查,根本没有发现窃听器等问 题,向中央作了保证的。
  据说,在杭州,对刘庄、汪庄、南屏和谢家等几个地方,包括毛泽东主席的座车,都进行了严格的检查,未发现任何问题。检 查后,要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江华签字。江华同志在签字时说:"这支笔有千斤重啊!""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我那时已调温州工作,所以对这一活动并不知 道。
  至于"秘密录音问题",我知道的情况是这样的:
  1959年10月31日,毛主席到杭州。
  11月初和12月初,毛 主席召开中共中央杭州工作会议,先后参加会议的有华东地区的省市委书记,还有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彭真、杨尚昆、胡乔木等同志。会议在南屏游泳池开。 中央办公厅为了把会议内容记录下来,专门派来录音的同志。那时录音设备比较笨重,不像现在这样精巧先进,所以放在会议室后面的另外一间房间,在地毯下面拉 了一条线。
  一天,主席讲话,在谈到中苏关系问题时,他关照大家不要做记录。这时在场的胡乔木同志问了一句,还有录音呢?要不要录?
  这时毛主席提高了嗓门说:"是谁让录的?搞这个干什么?"
  毛泽东秘书、中央办公厅机要室主任叶子龙同志立即通知停止了录音。
  主席讲话后,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和当时的中共中央上海局第一书记柯庆施,当即作了检讨,承担了责任。主席也不再讲过什么话。
  叶子龙同志在《叶子龙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回忆这件事时还讲到:
  
  对会议录音问题,有时主席自己提出要录,有时又对录音很反感,甚至不赞成做记录。杭州南屏发生的事就是一例。
  后来,在1961年,毛泽东为在他的专列上发现安装了录音线路、发现专列上有专职录音员,大发脾气。毛泽东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1961年5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写信给毛泽东,检讨了在毛泽东的谈话录音工作上疏于检查的错误。
  1961年5月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作出《关于录音、记录问题的决定》。
  本来,这一问题也就到此结束。不料,隔了几年,在"文化大革命"前夕,"窃听器事件"被翻了出来,说成"盗窃党的机密",变成了很严重的事件。
  1965年11月10日,杨尚昆被免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由汪东兴接替。
  1966年5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陆定一同志和杨尚昆同志错误问题的说明》,其中强加给杨尚昆的罪名是:"他不顾中央多次关于禁止安设窃听器的决定,背着中央,私设窃听器,私录毛主席和常委同志的讲话,盗窃党的机密"①。
   在"文化大革命"中,所谓"秘密录音事件",被作为专案进行追究,不仅中央办公厅的领导干部和中办机要室的许多同志被迫害,而且还株连了中央和地方一些 部门的领导同志。如徐子荣、王诤、林海云、李伍、黄赤波、任兆祥、王芳、吕展、郭向民、谢滋群、朱汉雄、苏汉华、狄飞、丁兆甲等等许多同志。
  然而,经过十多年的审查,根本没有查出"窃听"、"秘密录音"、"窃听党的机密"、"为政变阴谋搞情报"等等任何事实根据,而许多同志却因此蒙受不白之冤。
  实际上,那几位同志的出发点还是好的,想多保存一些毛泽东的谈话,只是事先没有报告毛泽东,在做法上欠妥。
  
  这就是所谓"窃听器事件"的始末。
万里长城十亿兵,国耻岂待儿孙平. 愿提十万虎狼师,跨马提刀入东京
 
   我被专机押送北京

  1968年2月28日这一天,我刚吃完晚饭,浙江省公安厅军管组来人通知我,要我把东西收拾一下,立即转移。
  当时我被关押在杭州西大街狮虎桥浙江省公安厅的一个秘密工作点。他们要我转移,我也不去多想,因为我被"省联总"造反派从温州揪到杭州批斗,东关西押,已记不清换了多少地方,这种情况已经习惯了。
   当时,也不容我考虑,连要用的东西还未收拾好,即来了几个不认识的军人,把我弄到一辆军用吉普车上。因为是晚上,天气又冷,记得杭州刚下过大雪,街上行 人稀少,车子东转西转,一直开到笕桥机场,这时我才有点警觉起来,但又不好问,问也白问,到哪里去呢?只好听天由命吧!
  我上了飞机后,感觉气氛有些异常。座位的前后左右都用白布隔离开来,除了看见几名神情严肃的军人以外,其他乘坐的人员互相不能见面,不能说话,我不知道那白色围布里到底还有哪些人。大概我是最后一个到机场,我一上飞机,飞机就起飞了。
  我默默地坐着,也不知飞了多长时间,飞往哪里?
  飞机降落后,又坐了很长时间汽车,才到一个院子。后来知道是北京德胜门外的交通部交通干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交通干校不办学了,被用来作为关押省部级领导干部的"临时监狱"。
  我被关押在10来平方米面积的一间房子,里边一张很矮的木板床,上面铺着稻草,还有一个方凳,其他什么也没有。棉被、脸盆、水壶是自己带的。
  我为什么会被押往北京呢?
  后来才知道,是江青通过吴法宪,空军派专机将我押解到北京囚禁的。
  事实上我从关进北京监狱的那天起,就在思考这个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我要遭此狱灾?
  在北京,由中央专案组对我审查。所不同的是他们不像浙江造反派那样,要我交代在公安战线长期执行所谓刘少奇反动路线的罪行,而是集中力量审问一个问题,就是你王芳到底搜集了江青多少黑材料?
  专案组的人员态度一会硬、一会软,反复要我交代搜集江青黑材料的问题。被扣上搜集江青黑材料的罪名将意味着什么?江青是当时受《公安六条》保护的特殊人物,反对她就是反对无产阶级司令部,就是反革命。我早就意识到我已逃脱不了这个罪名。
  我过去犯了一个不该犯,但又避免不了的大错误。这个问题说起来话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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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发江青的匿名信事件--"18号案"

  所谓"18号案",就是当年公安部为查破揭发江青20世纪30年代种种丑事的一封匿名信,被列为"18号案"。在"文化大革命"中,江青、张春桥、谢富治又把"18号案"诬指为"反革命黑调查"。
  事情是这样的:
  1953年12月27日,毛主席来杭州,江青也同时来了。这次主席在杭州住了70多天,一直住到1954年3月14日离开杭州。主席走后江青继续住在杭州。3月下旬,江青收到一封匿名信。匿名信是从上海发出的,由浙江省交际处长唐为平转交江青收。
  江青收到匿名信后,非常恼火,神情显得有些紧张和不安。
  她先是找了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同志,谈了一个上午,主要是讲自己的历史。
  第二天,江青找我谈,也谈了一个上午,也是讲自己的历史,说自己青年时期就是一个非常进步、非常坚强的革命者,现在有人诬蔑她,是别有用心的,是有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的。江青还把匿名信递给我看了。
  我瞄了一眼,就不想再往下看了,把信递过去。
  江青一脸严肃地说:"你不看谁看?这是一封反革命匿名信,你公安厅长看清楚了,要给我破案。有人编造谎言诬陷我,醉翁之意不在酒,矛头实际上是针对主席的。"
   匿名信主要写的是她20世纪30年代在上海的一段风流丑事和被捕变节的历史问题,内容非常具体。写信人肯定对江青过去的历史十分清楚。因写信人深知江青 30年代的历史及党内上层情况,江青推断此人必是党内高干或文化界名人,或是他们的夫人。当时我理解写信人揭她老底,挖她疮疤,是对她如今贵为第一夫人的 骄横作风非常不满,向她提出警告和批评,要她识相一点,不要太张狂。
  江青给我看了匿名信后,突然问我:"你熟悉扬帆吗?"
  我当时对她的发问毫无警觉,随口就说:"解放前,我是八路军,他是新四军。解放后,他在上海当公安局局长,我们来往比较多,关系较密切。"
  听我这样一说,江青就有点不高兴,半阴半阳地说:"你知道他过去叫什么名字?他过去不叫扬帆,叫殷杨。在国民党南京剧专工作过。"
  江青没有再往下说,气氛有点僵。她可能在估计我是否知道,扬帆曾经搜集她在上海的材料,写信给延安党中央的事。
   30年代,扬帆按照党的指示,以记者的公开身份,在上海"左联"从事文化救亡运动。因此,他对江青在上海曾经被国民党逮捕自首变节,和生活上的风流丑 闻、复杂的社会关系,了如指掌。1938年9月,扬帆调新四军军部担任秘书兼军法处调查科长。在军部秘书长兼情报处长李一氓领导下,负责搜集各种情报。
   时任新四军政委的项英同志,听说毛主席要和江青结婚,出于对党的忠诚和负责,要扬帆整理一份有关江青在上海那段历史问题的材料,以项英的名义,用密电向 延安党中央写了一个报告。报告最后直言不讳地写道:"此人不宜与主席结婚。"报告按照行文常规,注明材料来源--是曾经在上海搞过文化救亡运动、现任军部 秘书扬帆同志提供的。不幸的是这份报告落入了当时任中央社会部部长的康生手里。善于投机的康生出于他的政治目的,把这份报告交给了也在社会部工作的江青。 毛主席当然不会看到这个报告。
  对江青来说,这是一件刻骨铭心的往事。她怎么能忘得了这个扬帆?
  江青为了出这口气,在康生的直接指 使下,先后两次将扬帆下狱。第一次在延安整风运动后的1943年10月。幸亏负责审查扬帆所谓历史问题的是中央华中局社会部部长潘汉年同志,他顶住康生的 压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扬帆被关了10个月,最后放了出来。1955年元旦,扬帆第二次被捕,扣上了"反革命"、"特务"的帽子,长期关押,受尽折 磨。与此同时,潘汉年被戴上了包庇扬帆的罪名,成了"潘扬反革命集团"的首要成员,在1955年3月被捕入狱。一直到20多年后"四人帮"垮台,潘汉年和 扬帆才得以平反。然而,此时潘汉年已死于劳改农场,扬帆早已被逼疯了,就连来劳改农场接他回家的妻子儿女也相见不相识了。
  在谈了扬帆之后,过了一会,江青又问我,"你认识覃晓晴吗?"
  覃晓晴是浙江省妇联福利部副部长,20世纪30年代上海地下党员。是浙江省省长沙文汉把她调来浙江工作的。
  我的脑子又从对扬帆往事的回忆中回到眼前。我说:"覃晓晴就在省妇联工作,我知道她,但不是很熟悉,听说是一位很有才华的女同志。"
   当时我只知道,扬帆在新四军军部工作时,曾经整理过江青在上海那一段历史问题材料的事,不知道覃晓晴和江青之间还有什么隐秘的事。后来我了解 到,1934年江青在上海被捕时,覃和江同住一个牢房。覃回忆自己被捕原因,是因为江青首先被捕,在敌人面前供出了她。而江青后来说了谎:特务来逮捕她 时,她已搬家了,因此,覃晓晴被捕了,她没有被捕。
  覃晓晴在粉碎"四人帮"后于1976年12月18日写下这样的材料:
  
   一九三四年春,我在上海经我原来的丈夫高原(夏纬)的介绍认识了李鹤(引者注:江青当时的又一化名)。当时我和李鹤都是上海"无名剧社"(后改名为"无 名剧人协会")的成员。我叫她阿姐,她叫我小净。这年秋后的一天,高原匆匆跑回家来对我说:"李鹤被捕了。"我们随即搬了家。
  一九三四年冬, 我和高原在福履里路(引者注:今上海建国西路)住所被捕,约两星期后,由法巡捕房"引渡"到伪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特务不断提我上楼去审讯。这时,我心里 很悲伤,整天哭哭啼啼。有一天,一个叫"黑大个"的特务问我:"你伤什么心?你不叫小净吗?有人惦念你呢,你阿姐是李鹤吧,她和我们谈起你。"还说:"你 看有的人有什么好结果,坐了老虎凳,还是搞到龙华监狱里去了,李鹤就不像他们。她在这里住了几天,就恢复自由了。她很乐观、很活泼,京剧唱得怪好听,还给 我们唱过几段,临走还给我们一张剧照。"说完,这个特务给我看了一张二三寸的照片,照片是戏装打扮的李鹤,好像是扮《打渔杀家》的萧桂英。
  1935年春,我出狱以前,向特务供认了我认识的"无名剧社"的一些人,其中包括李鹤。
  
  据查,江青关押在当时上海市公安局看守所,由国民党中央调查科上海区训练股审讯组赵耀珊(绰号"黑大汉"、"黑大个")在公安局特务股楼上审问。国民党中央调查科上海区训练股编审组长先大启也参加了审讯。
  后来我才意识到,江青知道我熟悉扬帆和覃晓晴时,为什么不高兴,神态很不自然。对江青的品性我是比较了解的。她心胸狭隘,生性多疑。她不会不想到,因为我熟悉扬帆和覃晓晴,也因此怀疑我也了解她过去那段见不得人的历史。
  当她问到国民党中央调查科特务赵耀珊时,我警觉起来,不再说什么。我知道,赵是当年审讯江青的特务。江青怕他还活着。我只说,赵耀珊在南京镇压反革命时被枪毙了。她一直阴沉的脸,这时才有了一点笑容。
   江青回到北京,立即将匿名信的事报告了毛主席。说这是一起性质严重的反革命案件,要公安机关立即组织侦破。主席认为这不是什么反革命案件,可能是你工作 不虚心,得罪什么人了,是对你不满,有意见引起的。当时正好是解决"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的七届三中全会以后。江青一定要将这匿名信事件和那时政治斗争形 势挂起钩来。她认为这件事不是孤立的,不是同志之间不满、发私愤,而是一个政治事件,有其政治目的。后来主席没有再说反对意见,也就是默认了。
  动用了主席的权威,这一匿名信案--"18号案件"的侦查工作也就升级了。


   由于匿名信信封上印有"华东文委"字样,江青要公安部门将侦查的重点放在上海的党政部门与文艺界。不久,中共中央华东局在上海召开会议。会议由中共中央 华东局第三书记谭震林同志主持,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陈毅同志出席,还有我和上海市公安局局长黄赤波同志参加,确定把这封匿名信事件作为一个特大案件来 侦察。会议确定,"18号案件"由公安部部长罗瑞卿负总责,上海方面由黄赤波负责,浙江方面由我负责。会议并对案件进行了具体分析,把重点对象放在30年 代曾在上海文艺界工作过的人员身上。
  侦破工作在非常秘密的情况下进行。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亲自抓案件的侦破工作,每隔几天就要听取一次汇报。
   当时,专案组先后收集了800多人的笔迹,进行了笔迹鉴定。他们将那些与匿名信笔迹相似而又对江青不满的人都列为侦查对象,进行重点侦查。仅案件的卷宗 就有五六包之多。这些侦查对象,包括江青过去房东家的女佣人秦桂贞,她了解江青20世纪30年代的历史;东海舰队司令陶勇的夫人朱岚,她曾说过对江青不满 的话,也被列为怀疑作案对象。然而,时间拖得很长,案子还没有结果。
  当时受侦查时间最长、怀疑最多的是原上海市文化局局长赖少其的妻子曾菲。
  事情是由她的丈夫赖少其引起的。赖少其在上海市第一届党代会上提过一个议案,要求组织上对贺子珍的生活给予照顾。
  江青极其忌恨贺子珍。公安部门注意赖少其后又发现,赖少其的妻子曾菲与贺子珍一家关系密切,并且对贺子珍的处境深表同情,而且对毛泽东1952年在上海没有与贺子珍女儿李敏见面一事颇有微词。另外,赖少其又恰好是在华东文委工作!
  专案人员向柯庆施汇报之后,柯庆施认为曾菲"有作案的条件和思想基础"。于是公安部门找来曾菲的笔迹。经过鉴定,曾菲的笔迹竟然与匿名信的笔迹很相似!于是,曾菲成了重点怀疑和审查对象。
  然而,对曾菲进行了诸多秘密侦查,始终未发现任何证据。
  其间,江青催问了多次,她显然对案件迟迟侦破不了,感到不满意。
  一直到1961年,一次偶然的事情中,查明了给江青写匿名信的人,原来是林伯渠的妻子朱明。
   林伯渠又名林祖涵,中共元老:1920年任孙中山大元帅府参议。1921年经李大钊、陈独秀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冬至1948年任陕甘宁边区 政府主席,被人称为"延安五老"之一。解放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在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均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 长。1960年5月29日病逝于北京。
  朱明(1919-1961),原名王钧璧,安徽定远县人。她是1945年5月在延安时与林伯渠结婚的。
  林伯渠去世之后,朱明给中央写信,反映有关林伯渠死后一些遗留问题。一查对,两封信的笔迹一模一样。朱明承认匿名信是她写的,并立即自杀。
  虽然朱明自杀身亡,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一伙仍将朱明定为"反革命分子"。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组织部对朱明的问题重新进行了审查,并作出结论:朱明"给江青的信的内容没有错误,原定其为反革命分子是错误的,纯属冤案,应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我记得那年江青收到匿名信之前,主席回北京之后,林伯渠和夫人朱明来杭州住了五六天,是我负责接待的。我几次去住地看望他俩,对他俩很尊重、很热情。
  当时江青身边缺少一个人陪她,是我让朱明的女儿去陪她的。当时江青对我这样的安排并无不满。但是事后江青这样多心的人,不会不怀疑。因为朱明给江青的匿名信很可能是那次住在杭州时写成的,到了上海后发出的。
  看来江青对这些往事都上了心了。不仅如此,江青可能以为我对朱明写匿名信的事早就知道了。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江青怕暴露她的历史问题,遂将查破匿名信案件的过程,诬为"反革命黑调查"。
  1967年1月8日,造反派从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王鉴办公室保险柜中翻出已封存的有关侦破"18号案"的部分材料,立即报告张春桥。
  2月23日,张春桥派秘书将"18号案"材料取走,并向"中央文革小组"报告说:"我觉得一些不利于他们的材料恐怕早已销毁了"。
  4月21日,江青、叶群派人到上海,将"18号案"全部档案拿到北京。
  中央第二专案办公室给江青写报告说:"这是上海公安局侦破一个案件的材料,内有30年代出版的杂志、报刊资料和演'王老五'妻子(江青--蓝苹扮演)的剧照等。"
  江青批示说:"案子已经破了,作案人已自杀身亡,材料没有保存的必要了。"
  于是,中央专案二办又奉命按江青意旨写了一份请示销毁此案材料的报告,林彪在报告上批:"由谢富治、杨成武、汪东兴等负责集体销毁。"
  9月27日,在中南海勤政殿内,谢富治、汪东兴亲自动手销毁了这批查破"18号案"的档案材料。
  就在"18号案"档案材料即将销毁之际,1967年9月5日,江青向造反派组织造谣说:"上海市公安局整了我二大箱黑材料。"
  9月11日,张春桥在上海市革委会会议上,声色俱厉地指责说:"上海市公安局为什么不追查这件事,对无产阶级司令部抱什么态度?"
   上海市公安局造反派头头马上行动起来,追查所谓"整江青黑材料事件"的"内幕"和"幕后指使者"。不久,造反派向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上报《关于查反 党集团搜集江青同志黑材料的情况报告》。这份报告颠倒黑白,将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黄赤波和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王鉴诬为"反党分子",上挂彭真、罗 瑞卿、杨尚昆、徐子荣"黑线"上。
  9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6个造反派组织又联名向张春桥、王洪文、谢富治、李震、王少庸(上海市革委会负责 人)上报了《关于反党黑帮搜集江青同志黑材料的调查报告》,报告篡改了原办案人员的证词证言,诬陷黄赤波、王鉴、卢伯明、胡志毅(卢、胡都为上海市公安局 副局长)"借追查'18号案件'为名,使用各种卑鄙手段,调查搜集江青同志黑材料",要求对此案件进行专门审查。
  经谢富治、李震、张春桥等无限上纲--"他们把矛头指向江青同志,实际上是指向伟大领袖毛主席",案件涉及面逐步扩大,上海市委副书记梁国斌被关押。
  1968年2月10日,中央文革小组碰头会决定,将所谓"反革命黑调查案"列为中央专案审查小组要案,由谢富治、吴法宪负责审查。2月22日,吴法宪到上海,将黄赤波等17人用空军专机解押北京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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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青野心极大器量很小
 
  "18号案"成为我的主要"罪状"。上海人民出版社最近出版的《陈丕显回忆录》对此也有记载:
  
   1952年3月,我从苏南区党委书记任上调任上海市委代理第一书记。由于上海了解江青底细的人很多,所以有关她的浪漫生活传闻又听说不少。因此,我对她 这个人是敬而远之,心有想法,但表面还是客客气气。"不看僧面看佛面",毕竟她身份特殊。好在江青一到上海就找柯庆施、张春桥。柯庆施突然病故后,江青才 和我来往较多。1965年的一天,江青请我和谢志成(引者注:即陈丕显夫人)以及张春桥到西郊宾馆她的住处吃饭,大概是答谢我们对她搞革命现代戏的支持。
  席间,我们随便聊了起来。江青问我:"阿丕同志,你是什么文化程度?"我13岁参加革命,在此之前只是断断续续读过七年书,便回答她:"我只上过小学。"
  "我也是小学文化程度。"江青转脸又问张春桥,"春桥,你呢?"
  "我是中学毕业。"
  "小谢呢?"
  "我读的是中专,也算中学吧。"
  "我和丕显都是小学程度。"接着江青又若有所思地说,"有时书读多了并不见得就有用。"江青显出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言语之中流露出对知识分子的鄙视和对自己文化低的自慰。
  也是酒后话多,席间我们谈起参加革命的往事,我说谢志成参加革命受华家影响很大。
  "什么华家?"江青似是不经意地问。
   谢志成回答说,我在老家无锡读书时,学校有一个很要好的同班同学叫华辉(又名华英),她的一家人思想进步,很早就参加和支持革命。二哥华斌、姐姐华萼都 很早就入党了,他们经常向华辉和我灌输革命道理,启发我们参加革命。1934年,华辉到上海参加"反帝大同盟",回到无锡后送给我一条衬裙,说是一个和她 有组织关系的同志送给她的,而这裙子又是上海的蓝苹送给那个同志的。华辉送我衬裙的意思是以此为"念物",希望我早日加入革命组织。
  哪知江青一听此事,脸色大变,赶忙说:"没有这个事!没有这个事!你晓得我当时叫什么名字吗?"
  "蓝苹呀。我还听说你演出的《大雷雨》呢。"心直口快的志成说。
  "你那个同学叫什么?"
   "她对外叫华英,是华家小妹,后来在福建牺牲了。她的姐姐华萼当时就和你一起坐牢呀。我还听说有一个叫陶方谷又名陶永的人,当时也是和你一起坐牢 的......"志成在新四军时当过军部速记员,为叶挺、项英、曾山等领导做速记,记忆力特别好,对这些亲身经历的事记忆犹新,聊天时随便说了出来。哪想 到这恰恰触到了江青的心病和隐痛!
  "没有这个事!根本没有这个事!我没有被捕过,我从来没有送给别人衬裙......"江青厉声说道,声调都变了。
  场面顿时变得异常尴尬,张春桥头都不抬,只顾吃饭,一声不吭。
  但是,后来江青又承认她在上海时曾被敌人逮捕过,说是没有暴露身份,更没有"自首"、"动摇"之类的事。江青说:"我是装哭以后被放出来的。"
  其实,当时谁也没想到要揭江青的老底,只是不经意地说说往事。倒是江青自己做贼心虚。
   后来得知,江青对于她1934年在上海被国民党特务机关逮捕一事讳莫如深,成为一块心病。1964年上海市公安局长黄赤波曾向我汇报过,江青曾问过他: 她1935(应为1934)年在上海接头时被巡捕房"扣留"过,公安局有没有她被扣留的指纹档案(指她具结自首的手续)。这实际是要黄查找后送给她。就在 那次谈话之后,江青在杭州休息时也和当时浙江省公安厅长王芳说过,她在上海时没有被捕过。与此同时,她又要上海市警卫处处长王济普到市局档案处查她被捕的 档案材料。此后不久,江青又找王芳解释说,她要王济普查敌伪档案是查浙江的一个坏人,所以才要这份档案。江青所做这一切都是企图销毁罪证。然而,1968 年2月,在一次中央文革碰头会上,她却反咬一口,捏造说上海公检法的同志搞了她的"黑材料",并通过空军的吴法宪将上海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书记梁国斌、公 安局长黄赤波、警卫处长王济普等20多人分批押送北京,投入监狱;被牵连的还有浙江省公安厅的王芳、吕剑光等人。华家也因了解江青这段不光彩的历史,在" 文革"中备受迫害。大哥华渭臣、二哥华斌、姐姐华萼、三哥华祝以及他们的家属先后被批、被斗、被关,受尽凌辱和折磨。华萼被迫害致死。
  
   想不到过去的这些事情,成了今天专案组审查我的主要问题。我清楚,所谓我"搜集江青黑材料"的罪名,在那种形势下,再坐多少年监牢,也清洗不了了。但 是,在专案组面前,我对过去看了江青匿名信的内容,参加侦破匿名信案件的有关情况,始终闭口不谈。否则,我不是又在扩散"黑材料"了?
  江青是 一个野心极大、器量很小的女人。"文化大革命"中,她被树为"旗手",权力大到可以一手遮天,为所欲为。在极度膨胀的政治野心支配下,做起了女皇梦。她一 方面极力吹嘘和标榜自己,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完美的革命家,另一方面又忘不了那块心病。她竭力掩盖自己的丑恶历史,不能容忍有人知道她过去的丑事,谁知道她 过去的丑事,对她来说就是大逆不道,绝不轻易放过。就连在上海时给江青的二房东当过保姆的秦桂贞,由于知道她20世纪30年代的丑事,也被打成"特务", 长期监禁。为了彻底抹去她30年代的劣迹,"文化大革命"中她指令张春桥、王洪文,抄了上海文艺界有关人士的家,把当年与她有关的电影片、报纸、杂志、图 片等各种资料,包括当年公安部组织侦破匿名信案件的材料统统烧毁。为了达到政治目的,她是不择手段的。
  1987年11月,我去秦城监狱视察, 从闭路电视上看在押案犯的情况,也看到江青。听管教干部说,江青知道我当公安部长后,对监管干部说,我和王芳很熟,他当了部长也不来看我。想当年,"文化 大革命"中这个"很熟"的人整得我失去了7年人身自由和工作权利,现在居然还好意思指责别人的寡情。对这样厚颜无耻的人,还能说什么呢?
  不 久,专案组对我的审查升级了。参加专案组的人是空军部队的,这几个干部的思想表现得很左,调子唱得很高,反复声明自己永远忠于无产阶级司令部,誓死捍卫江 青同志,谁反对江青同志,就坚决打倒谁。他们厉声道:王芳你搜集江青黑材料,铁证如山,抵赖不了。你不仅看到了反革命匿名信,还亲自参加破案。你比朱明还 明。你必须老实交代,你到底搜集了江青同志多少黑材料?还向什么人扩散了这些内容?


  虽 然对专案组人员的盛气凌人和武断作风,心中十分反感和气愤,但我没有和他们争辩,因为那是无益的,只会遭到一顿毒打。最好的办法是保持沉默,表示实在无可 奉告。专案组显然对我很不满意。"你王芳是罗瑞卿线上的人,是罗瑞卿死党,是罗瑞卿反革命集团的主要成员。你必须彻底交代自己的罪行,对抗到底,死路一 条。"
  对于死,我早有思想准备。但我绝对不会自杀。死对我们这些从战场上尸堆中滚爬出来的人算不了什么。在战争年代,几乎每天都要做好死的准 备,那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至于今天,如果死在监狱里,虽然死得不明不白,但我问心无愧。比起在战斗年代中牺牲的无数战友,我已多活了二三十年,还算是幸运 的。
  在专案组的高压下,我的心态反而变得更加平静了。我做好了长期坐牢的精神准备。每天照常吃饭睡觉。饭后就在监房里踱步,每天在10来平方 米的监房里踱几千步,放风时我大口地呼吸室外空气,享受宝贵的阳光,利用仅有的条件锻炼肌体,不让身体垮下去。我确信,只有坚持下去才会有新的希望。
  专案组看我这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就恼怒地骂我:"你王芳是准备和无产阶级司令部对抗到底了。你这个死硬分子,你是准备带着花岗岩石脑袋去见马克思了。"
  我依旧沉默,无言以答。
   我早就得到"文化大革命"初期罗瑞卿同志被迫跳楼自杀的确切消息。我为他感到无比痛惜。新中国第一任公安部长,为了保卫新中国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 了保卫毛主席的安全,他呕心沥血、废寝忘食地工作,不说功劳,也有苦劳。今天却落得如此悲惨下场。由于长期在公安战线工作,属上下级关系,我对他的工作和 为人十分了解。他思维敏锐、团结同志、严谨务实、以身作则的领导作风,他个性直率、光明磊落、心胸坦荡的高尚人格力量,赢得了周围同志的敬佩。就是这样一 位在公安战线、军内、党内具有崇高威望的领导干部,却被林彪和江青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遭到了诬陷和监禁,身心受到了无情的摧残。 他被扣上种种莫须有的罪名,其中一条就是包庇"潘扬反革命集团"。谁能想象,一个刚直不阿、宁折不屈的人,在自己被迫走上绝路之时,内心痛苦到了何等程 度!
  那时,我脑子里常常闪过这样一句话--"物极必反"。任何事情做到极端,也就是到了尽头,它就要走向反面了。
  我被关押期间, 伙食分两个标准。正部级的一天吃三餐,副部级的一天吃两餐。我是副省长,按副部级待遇,一天吃两餐。一餐两个窝窝头,每个只有鸡蛋大小。每餐我把窝窝头掰 成两半,一半分两口吃,一餐就是八口,一天就是十六口。早上有一碗米汤,很难见到米粒。晚上有一碗大白菜是不洗的。这种菜只给我们吃,连看管我们的战士也 不吃。我的牙齿就是那个时候嗑坏的。这样的伙食,连半饥半饱也达不到,每天饿得要命。每年只有到国庆节的时候才能吃上一次肉,一顿饱餐。
  还有 一些监规,例如每半个月洗一次澡。每天上午半小时放风,就是轮流出来,在天井里走动。规定关在这里的人,谁也不能面对面见到谁。就是上厕所也一样,先敲门 报告看管的战士,战士再报告班长,允许了,亮起红灯,才可以去,看管的战士就在厕所门口守着。便后解除警报,方可返回房间。
  除那本红皮书《毛 主席语录》外,连报纸都没得看。白天要么坐在凳子上,要么坐在木床上,面向墙壁,不准躺下。床头上有一个大灯泡,白天黑夜都亮着,门口看管的战士通过窗户 时刻监视着里边的一举一动。如果违反监规,轻则训斥,重则拷打。几乎每天都有人被打,从门外走廊里传来嗷嗷叫的声音。
  关在我对面的是中央国家机关的一位部级干部,年纪有些大了。大概是他冬天怕晚上起来小便,一次晚餐没有把菜汤喝完,倒在痰盂里了。就为这事,看管的战士打他。我不晓得打得多厉害,但从双方发出激愤的声音来判断,打得肯定不轻。
  关在我隔壁的是一位公安部队的领导干部。不知什么原因,一次被打得大小便失禁。我每天看到他把被子晒在外边。后来又似乎神经失常了,怕他自杀,又增派了3个战士日夜双岗看管他。
   我最早听到被打的,是浙江公安厅技侦处的一位女同志,叫李梅,她是我被抓到北京不久,与处长陈明等几个人一起被弄到北京关起来的。不知道什么原因,一次 被打得很凶。这位女同志大声地争辩着、呼喊着。几个看管人员显然很恼火,扯着嗓子边骂边打,从走廊的一头拖向另一头。后来再也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不知被关 到什么地方去了。
  在里边我还算运气,没有挨过打。只是一次倒开水时不小心把热水壶炸了,看管人员两天不让我喝开水。我只好乘上厕所的时候喝自来水解渴。后来是我自己掏钱买的热水壶。
  这种法西斯式的折磨人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林彪自我爆炸后,毛主席对铁道部副部长刘建章的夫人刘淑清反映情况的信作了批示,这才有所好转。
   铁道部副部长刘建章,是1926年加入中共的老党员。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即遭"四人帮"残酷迫害,于1968年2月被捕入狱,在狱中遭受残酷迫害。他 要夫人刘淑清向毛主席反映情况。刘淑清想到了自己在外交部工作的大女儿刘润芬,让她把信交给能经常接触到毛主席的外交部王海容、唐闻生。毛泽东看过刘淑清 的来信后,很快便找王、唐去询问。她们便趁着这个机会,将老干部们的悲惨状况向毛主席作了汇报。毛泽东震怒了,在刘淑清的信上作了如下重要批示:"请总理 办。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是谁人规定的?应一律废除。"
  周恩来总理看到毛主席的批示后,很快予以具体落实,于1972年12月18日向时 任公安部、交通部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负责人的李震、杨杰、吴庆彤等人,作了有关的进一步指示:"请公安部会同卫戍区将我在国务院当面提出过的要清查北京监狱 待遇问题,再在年内做一次彻底清查,凡属主席指出的'这种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和虐待、殴打都需列举出来,再一次宣布废除;并当着在押犯人公布,如有犯 者,当依法惩治,更容许犯人控诉。"
  此后,我在狱中的生活待遇有所改变,允许吃三餐饭,一菜一汤,总算能吃饱了。允许家属探望。但在政治上的迫害,丝毫也没有放松。我们被关押在这里的人仍然被当作犯人一样,没有任何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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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儿总算获准探望

  1972年8月的一天,刘馨和女儿克美来探望我,这是第一次允许家属来看我,是经总参谋部领导批准的,我们在总参招待所见了面。
  那一天,北京的天气非常炎热干燥,天色灰蒙蒙的,空气中扬满了灰尘,令人呼吸有些困难。我自1968年被关进监狱,第一次来到北京大街上。大街两旁的商店门前冷冷清清,马路上的行人也比过去少多了,还不时可以看到墙上贴满大字报,显得十分脏乱。
   我被管理人员带进了一个会客室。刘馨和克美已在那里等我。5年了,相隔千里,音信全无,忽然见面,恍若梦中。克美长大了,她是抗美援朝时的1952年出 生的,为了祝愿抗美援朝的胜利,故取名克美。我1968年年初离开家时,她还是一个孩子。想不到一别5年,今天才在这里见面。当年的女孩子已经长大成人 了。她很克制地含着眼泪,叫一声爸爸,双手紧紧地拉着我的胳膊,轻轻地哽咽着。
  刘馨不住地抹着眼泪,她显得异常的憔悴和消瘦。我当时还不知道 我被送到北京关押后,紧接着刘馨也被造反派关进了牛棚,失去了自由,接受没完没了的批斗,后被送到萧山农场劳动,直到林彪爆炸后才回的家。其间,5个年纪 尚小的孩子过着非人的生活,遭受种种磨难,在此实在难以言尽。
  此时此刻,我们都很想知道对方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我特别想知道5个孩子的近 况。刘馨只说还好,什么也没有说。本来性格开朗的刘馨此时变得沉默寡言。可想而知,这些年来对她心灵造成多大的创伤。看得出她的心情十分沉重和忧虑。克美 轻轻地告诉我:"妈妈在家里天天哭,把眼睛也哭坏了,走路也看不清了。"我想安慰她几句,但话到喉咙又哽住了。我心里明白,在这种情景下,谁也不愿再去刺 痛对方已经饱受摧残的心。我们默默地坐着。能见面,这已经是我们多年来最大的愿望了。
  当时我的身体已经很差。全身浮肿,转氨酶指标很高,肝脏肿大,长期失眠,不想吃东西,放风时在走廊里散步的力气也没有。几乎整日躺在床上,完全成了一个病号。但监管的干部根本不当一回事。允许我躺在床上休息,就算是最大的照顾了。
  刘馨看我浮肿得这么严重,连路都走不动了,回到住地后,立即向中央写信反映。经周总理批准,我住进了北京军区总医院。住在战士病房,开始接受检查和治疗,身体才开始慢慢恢复过来。否则,我可能病倒在监狱里,再也走不出来了。
   在住院期间,我认识了两名警卫战士,姓名我已记不清了。一名是山东人。一次他乘周围无人时对我说:"我知道你是山东人,我也是山东人。你来后,我们党支 部专门开了一个会,要我们和你划清界线,站稳立场。指导员还特别警告我,要我注意不要和你拉老乡关系。"他还说,指导员这个人很粗暴,思想很左。我也几次 见到过这位指导员,瘦矮个,走起路来身子左右摇晃着,在战士和病员面前显得不可一世的样子。这位战士还叫我千万不要和指导员顶牛,他一不高兴就要打人。
  后来我了解到,这位战士是军区警备师一团一营一连战士,入伍已3年。特点是吃苦耐劳、聪明能干、个性耿直,有时还要顶撞领导。他养猪、种菜、烧饭、站岗、训练样样都干得很出色,年年受表彰。就是提干提不起来,他感到很委屈,想不通。
   还有一名战士是安徽人。他负责给重病号送饭,搞卫生。他做事认真细致,很少说话,整天默默地工作着。他看到我身体很虚弱,问我想吃点什么。我知道病人可 以吃什么等级的伙食不是战士能定的。我说谢谢了。但当他给重病号送流质时,也送给我一碗牛奶。食堂里烧饺子时,就送给我一碗饺子。在那个感情冷漠的年代, 这两位正直善良的战士对我的热心照顾,使我在精神上感到一种难得的安慰和温暖。
  我恢复工作后,几次打听这两名战士的下落,但都不知道他俩现在何处。我内心一直感谢这两名可爱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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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成了"罪犯家属"

  1973年冬 天,刘馨第二次来看我。当时正好发生公安部部长李震自杀案件。和王洪文一起造反起家的祝家耀,是"四人帮"安插在公安部的心腹。他一定要把李震的自杀定为 谋杀,以此给公安机关制造罪名,混淆视听,妄图达到"砸烂反动公检法",为"四人帮"篡党夺权扫清障碍的政治目的。斗争极其尖锐复杂,形势十分紧张。此 后,刘馨被告知,不准再来看我了。
  我在医院住了一年,身体有了较好的恢复,自己能走动了。1974年3月又回到交通干校,住进我原来已住了5年的监房。
   出院前刘馨还是十分担心我的身体,不顾上面的规定,带亚民、华民两个孩子从杭州乘火车来京看我。到北京已是晚上9点钟了。那时北京宾馆饭店很少。外出住 宿难、吃饭难的问题,在北京和全国的城市都很普遍,北京更为突出。宾馆是专门给外宾住的。招待所是专门给本系统来京办事的干部职工住的,还必须凭工作证和 单位介绍信,说明来京办什么事。就是这样也要提早找熟人打招呼,才能住得进。否则,不管白天黑夜,只好耐心等待了。
  刘馨带着两个小孩,找到公 安部招待所,已是晚上10点了,3月的北京天气很冷,屋外的气温降到零下10度。在住宿登记处,她出示了工作证和介绍信。刘馨长期在省警卫处工作,曾任省 委招待所(汪庄)负责人,介绍信上写明来京探望我。负责住宿登记的那个人看了介绍信,脸孔立刻阴沉下来,用敌视的眼光扫视一下刘馨和两小孩,冷冰冰地 说:"不行,没有地方住。"刘馨起初还真以为客房紧张,没有空,心想今夜只好在住宿登记处的窗口前坐一夜了。此时刘馨和两个小孩还没有吃上一口饭,喝上一 口水。刘馨坐下来,心想怎么让两个小孩过夜。这时,住宿登记处的那个人从里边走出来,一脸严肃地对刘馨说:"王芳是中央决定关押审查的重要对象,有重大政 治问题,他是罪犯。我们公安部招待所有规定,不能招待罪犯家属,请你们马上离开这里。"
  这些年来,刘馨对别人敌视的目光、凶狠的态度看得多 了,一天半天吃不上、喝不上的日子也过惯了,并不感到意外和奇怪。而今天把她作为罪犯的家属,不让她住公安部招待所,要她马上离开这里,她忍不住火了,责 问对方:"我犯什么罪?连公安部招待所都不能住,我14岁参加革命,渡江南下后一直在警卫处工作,长期负责毛主席的生活安全,没有出过任何差错。毛主席对 我们都很信任,你把我们当敌人?"那人知道自己理亏讲不出什么理由,就气势汹汹地说:"中央关押对象的家属这里不仅不能住,连屋内也不能进。这是公安部的 指示,我只是执行人,不服气,你去跟公安部领导讲,同我讲没有用。"并蛮横地拿起刘馨随带的行李,一把将她们母子三人推出门外。
  刘馨坐过日本鬼子的牢,吃过汉奸伪军的苦,参加过解放战争,在敌人面前没有屈服,是一个坚强的女性。但是今天她忍不住哭了。她觉得实在太委屈了,在招待所门外的天井里,寒冷的星光下,她看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招待所这块牌子,辛酸地止不住流泪。
   她几乎忘记了寒冷。夜深了,气温降到零下20多度,亚民、华民冻得直打哆嗦。刘馨带的衣服不多,只有一件棉大衣,她把两个小孩裹在大衣里,紧紧抱在怀 里,好让孩子暖和一点。杭州和北京的气温,这个季节有时要相差20来度,刚从南方到北京来的人是很难适应的,更何况又是在深更半夜的露天下。刘馨后来说, 那一夜真是饥寒交迫。从晚上9点到第二天早上9点,北京是找不到吃的地方的。她又怕两个孩子睡着了更要冻坏,一会坐在行李上,一会站起来跺跺脚,后来两只 脚都失去知觉了。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三个人找到公安部,在高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牌子的门口等了两个小时,才允许走进接待室。接待他们的是位穿着军装的干部,他盘问了半天,在电话里和他上级说了很长时间的话,最后才在介绍信上签了同意探监的意见。
   刘馨最大的痛苦是不能理解,丈夫从参加革命开始,无论在军队还是在地方,干了几十年公安,对党、对人民忠心耿耿,工作兢兢业业,突然变成了一名罪犯,自 己成了一个罪犯的家属,被无产阶级司令部专了政,在公安机关门前被别人当作敌人一样来对待。她实在想不通。尤其令她难以理解的是,杭州被毛主席称作第二故 乡,他一生中三四十次来杭州工作和休息,而作为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的王芳,直接负责毛主席来杭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在毛主席身边,一起吃饭、喝酒、爬 山、游泳,陪同毛主席在农村考察,和他交谈,回答他各种提问。公安厅长也就成了毛主席的大警卫员。为了毛主席的安全,警卫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和疏忽,必须 做到万无一失,用一丝不苟、废寝忘食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毛主席在杭州期间,警卫工作没有出过任何差错。毫无疑问,毛主席对浙江的警卫工作是满意的。否 则他不会多次、长期在杭州工作和休息。然而,今天的遭遇,使她万分疑惑,如果毛主席对王芳不信任,如果王芳是个坏人,怎么会让他长期在身边搞警卫工作呢? 毛主席当时肯定王芳的话,难道是假的?这不可能。那么到底是谁视王芳为眼中钉?是谁有权决定把王芳投入大牢?那时刘馨还不大清楚这其中复杂的原因。但已隐 约感觉到问题的极其严重和危险程度,她日夜担心我可能被整死在监狱里。
  不知是刘馨已记不清还是不愿说,至今,我也不知道那天夜里她是怎样熬过 七八个小时挨到天亮的,又是怎样忍饥挨饿找到公安部,在大门前等待接见的。她说印象最深的是那块公安部的牌子。在那块高挂的牌子下面,她感触太深了,她流 泪、痛苦、疑惑、愤怒,她无法抑制自己的感情和思想,她想得很多很多......
  时隔12年,1987年3月,中央决定我到公安部当部长。我住在5号楼,就在公安部大院东侧。刘馨就是不愿到北京来住,更不愿进公安部大门。她一看到公安部这块牌子头就发胀,像要炸开似的,痛得厉害。这也难怪她,过去的事对她刺激太大了。这也是条件反射。
  

万里长城十亿兵,国耻岂待儿孙平. 愿提十万虎狼师,跨马提刀入东京
 
 毛主席解放了我
  1974年10月29日下午,两名工作人员把我从监房带进审讯室。与往常不同的是桌子上铺了干净的白布,还泡了两杯茶,一杯是给我的。中央三办专案组的干部,满脸堆笑地说:"王芳同志,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贺,经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批准,您已经解放了。"
  我虽然坚信迟早会有这一天。但当这一天终于来到时,仍然使我激动不已。7年多了,第一次听到别人叫我"王芳同志",并使用"您"的尊称。专案组的干部用双手递给我毛主席批示复印件和释放决定书,上面赫然写着笔迹十分熟悉的四行大字:
  
  王芳、吕剑光二同志,我看无问题,似应解放。
  毛泽东      
  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毛主席在签明日子后,又写了一句:
  
  此二人我很熟悉。
  
   我反复看着毛主席的批示,激动的心情一时难以平静。但我当时看到的只是毛主席批示的复印件,没有说明材料,也不知道毛主席批在什么材料上的。释放后我才 知道,在我关押期间,刘馨多次到北京上访,给公安部、中央专案组等有关单位和领导写过很多申诉信,但都无人理睬。后来刘馨直接给毛主席写信,如果不是毛主 席亲自批示,我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走出监狱。
  我向专案组来人要一份毛主席批示的复印件。得到回答是不行。说主席批示只发到政治局委员,这一份复印件也要拿回去存档。
  我被释放,全家非常高兴。然而,刘馨气愤地对我说:"有的人连毛主席、周总理讲话都不听,阳奉阴违、政治品质很差,否则,你早三四年前就可以解放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周总理的一次讲话讲起......
   1971年2月,公安部经党中央批准,召开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周总理到会讲话。在讲话中,严肃批评了浙江造反派和中央有关部门。"你们说王芳在浙江 搞专政,如果是这样,蒋介石不就登陆成功了?事实是蒋介石不仅没有大登陆,连小登陆也不行,台湾小股特务一靠岸,就被抓起来了。王芳搞了一个专门案件,这 是工作需要,批准过的。怎么能说搞特情专政?不能这样说嘛,王芳总是做过一些好事的嘛!毛主席在杭州住了二十几次,王芳一直在主席身边,主席不仅很安全, 而且很满意。汪东兴同志可以作证嘛!不然怎么理解?"
  在那个非常年代,斗争极其尖锐复杂,尤其是"四人帮"插手很深的公安系统,周总理讲了这 番话,他个人是要承担政治压力的,是对"左"倾潮流的反击,他的讲话不知救了多少公安干部。但是,总理的这篇重要讲话,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受到干扰,得不 到传达贯彻,当时许多地方还是被林彪、"四人帮"势力所霸持。在浙江来说,还处在南萍、陈励耘、朱全林控制下。朱全林在传达时,公然多处删改总理的讲话, 总理讲话竟被删去2000多字。"9·13"林彪自我爆炸后,总理讲话才得到重新传达贯彻。许多被"莫须有"的罪名清洗回家的、长期在斗批改干校劳动改造 的公安干部重返工作岗位,多年瘫痪的公安战线重新出现新的生机。
  这些情况,我在狱中是不知道的。而在周恩来总理讲话之前,1970年冬,毛主席早已关心过我的事,我就更不知道了。这是谢静宜同志①告诉我的。从以后看到的有关材料来看,谢静宜讲的是真实的。
   当时谢静宜在北京大学蹲点,搞教学改革,看到了北大造反派印刷的一张小报上,刊登了王芳勾结美蒋特务、企图谋害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内容。她回来向毛主席汇 报教学改革情况时,特意汇报了我的事,还把那份小报递给主席看了。主席接过小报,右手拿起放大镜,仔细地看了,对谢静宜说:"是他,是王厅长。"并生气地 说:"浙江造反派反王芳,对王芳抓住不放,说王芳反对我,想害死我,我不信。王厅长我熟悉他,他哪里会反对我呢?他反对我干什么呀?他反对我,我自己怎么 不知道呀?我每年都要去杭州几次,他是负责保卫我的。他要是想害死我,我不早就死了吗?还能活到今天呀?"主席还对谢静宜幽默地说:"他就是有时候爱喝点 酒,告诉他,以后别喝了。王芳是个好人哪!"
  据谢静宜后来回忆,她从主席那里出来后随即到汪东兴那里,把主席讲话内容原原本本向他作了传达。不久谢静宜又趁参加接见外宾时,向周总理作了汇报。事后,总理向汪东兴查问过我的情况。然而我的事情迟迟没有结果。
  一直到1973年7月,毛主席向汪东兴直接查问我的情况,汪东兴向"中央文革小组"传达了毛主席关于释放我的指示。同年7月12日中央专案组起草了《关于释放王芳的请示报告》。
  7月16日总理批示:"东兴同志你对此案处理,有何意见请告。"
  一年多以后,1974年10月10日,汪东兴同志在这个报告上批示:"此件当时因为各种原因而压下了。在目前情况,王芳、吕剑光可以放出来交原单位安排。"
  为什么毛主席关于我的两次讲话没有执行?周总理的批示被置之不理?专案组关于释放我的报告,又被压了一年多后,汪东兴同志才作出这样的批示呢?
万里长城十亿兵,国耻岂待儿孙平. 愿提十万虎狼师,跨马提刀入东京
 
  2001年2月5日,我的秘书李建军同志为此特地拜访了汪东兴同志。在场的还有汪东兴同志的两位秘书和新华社一位记者。他们作了《汪东兴同志回忆王芳访谈记录》(经汪东兴同志亲自审阅),现摘录其中部分内容如下:
  
  李:周恩来总理在1971年2月7日、8日在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上的讲话中,几次提到王芳、吕剑光同志,对他们的工作总的来看是肯定的。
  汪:是的,周总理还问过我王芳同志的问题。我跟总理说,王芳同志具体有什么问题我也不清楚。我个人认为王芳同志是个好同志,应该没有问题。王芳同志这个人还是很谨慎的。
  李:王芳同志1967年底被抓,扣押起来了。1968年2月又被弄到北京,非法监护在北京卫戍区看守所长达七年。
  汪:弄到北京来了?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这个事!
  李:一直关了七年呀!您在1973年传达关于释放王芳、吕剑光的指示,当时中央三办根据此精神于7月16日在此报告上给您也有过批示,我们弄不明白为什么这事又被拖了一年多?
  汪:是呀,怎么拖了这么长时间?我也感到奇怪!主席在1973年确实跟我说过这样的话,主席问我王芳同志有什么问题呀?
  李:是主席直接跟您说的吗?
  汪:确实说过。
  李:是您直接传达给中央三办的吗?
  汪:不是,是我在中央文革碰头会上传达的,当时周总理也在场。
  李:汪老,您看(拿着有关背景材料)这是您在一年多以后,即1974年10月10日在中央三办这个请示报告上的批示,此件当时因各种原因而压下了,......这是怎么回事?
  汪:所谓"种种原因"不好说清楚,我也弄不懂为什么压了那么长时间。主席有指示、中央专案三办有报告、总理也有批示意见......
  李:......您是当事人,所以特别想请您给介绍一下。
  汪:没有压在我那里(指中央三办的报告),那肯定是康生他们搞的鬼,是康生把这个报告给扣押了。你说还能是谁搞的?都是江青搞的。
  
  江青一手遮天,肆无忌惮,阴险刻毒,必欲置我于死地,我被弄到北京关押后,就料到这一点。但我想不到,连主席、总理的指示,也被她置之不理,拒不执行。江青实在太狂妄、太狭隘了。
   据谢静宜回忆,1974年10月某天,她接到主席原卫士长李银桥来自天津的一封信,信中说,刘馨给毛主席写信反映王芳长期关押在北京,病得很严重,要求 得到治疗和释放。我向主席讲了这件事,主席听了很生气,说:"怎么还这样?我不是早说了嘛!王芳如果是坏人,要害我,我不早就死了嘛!怎还能活到今天?王 芳不是坏人,他是保卫我的,我们很熟悉,还有刘馨同志,我每次去杭州,都是他们在那里工作,熟悉得很,都是好人,没有问题。"
  据档案记载:中 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于1974年10月25日将刘馨同志给毛主席的信以《来信摘要》(第1336号)形式呈报毛主席。内容摘要中讲到:"原浙江省副省长的 爱人致信毛主席,说王芳从1968年受审查,已七八年。现在身患各种疾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要求尽快作出结论,或是让其回家治病。"后附刘馨的9月28 日给毛主席的原信。
  10月28日,毛主席就批了前面讲的四行大字。
  有了毛主席的白纸黑字亲笔批示,中央三办第二天就宣布对我释 放。要知道那时主席刚生过一场大病,身体十分虚弱,视力又很差,中央的一些重要文件和报告,主席已不再亲自审阅和批示,都由秘书读给他听后注明毛主席已圈 阅就好了。主席为我的事亲手批示,是个破例。他老人家写后还不放心,在后边又注了一句"此二人我很熟悉"。
  我在工作中与主席长期密切接触,经常聆听他的谆谆教诲,我和主席之间结成了真诚的感情,这是我劫后余生中,在不同领导岗位上,继续为党为人民努力工作的最有力的精神力量。
万里长城十亿兵,国耻岂待儿孙平. 愿提十万虎狼师,跨马提刀入东京
 
第九章 两案审判

受命预审张春桥
    依法审判林彪、江青为首的两个反革命集团,可以说是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审判。我自始至终参加了这一审判活动。
    1980年3月底,中共浙江省委接到中共中央组织部的一个绝密电报,内容是书记处决定,指名要我去公安部参加预审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四人帮”的工作,并可带5名助手。密电还规定,在预审期间,此事对外要绝对保密。
    大约隔了一二天,公安部就来电话通知,要我先去京开个会。当时,正好我要去京列席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记得我于4月6日到京,在会议期间见到彭真同志。
    彭真同志跟我打招呼。他说,中央决定,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原来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力量,对有关主犯依法进行预审,准备提起公诉和审判。
    彭真同志还说,“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浩劫,需要从两个方面作出总结:一是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解决敌我性质的问题;一是全面总结经验教训,并解决党的领导上的是非功过问题。对组织审判的工作,正在研究,想从地方抽调一些同志参加,你也在考虑的人选之内。
    我告诉他,我已接到电报了,他连声说:好、好!
    4月7日,当时公安部部长赵苍璧,副部长凌云、于桑同志召集我们抽调去的6个地方的负责人开会,主要是传达中央的决定和部署一些具体的组织工作,并要求我们地方去的同志于4月20日到京。
    4月10日,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假,提前回到杭州做准备工作。
    当时,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铁瑛同志在金华,我们通了电话。我专程去金华与他商量我去京后的工作安排。考虑到我离开省里的工作时间较长,政法公安这一块没 有人主管,我们就商定要当时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李朝龙同志回来主持这方面的工作。此事,省委组织部与中央党校联系后,得到中 央党校的支持。
    至于带助手去的问题,中央电报中明确规定要具备5个条件,即:政治条件好;“文化大革命”中经得起考验;揭批查中没有问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要懂法律;公安部还讲明带去的人最好是我比较了解的人。
    经与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公安厅商定,先确定了3人:
    黄荣波,“文化大革命”前在省公安厅政保处工作10多年,做过预审工作,1965年7月我代理温州地委书记时,带他去温州做秘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任温州地委常委,兼地委、行署办公室主任;
    王汝良,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解放前在部队担任我的警卫,我们一起渡江南下,一直在市公安局做侦察工作;
    夏仲烈,时为我的秘书,又任省人大法工委委员兼办公室主任。
    后又选调了2人:
    吴瑞琪,杭州市公安局二处处长;
    史芳春,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在基层从事侦察预审工作多年。
    一切安排定当后,我们一行6人于1980年4月19日乘火车赴京,按规定的时间到公安部报到。
公安部把大院内东侧的5号楼(单独一个小院,20世纪50年代初曾作为英国驻华代办处)作为审理“两案”的专门用房,门口加设了武装警卫。一楼是领导开会、值班、联络和文书处理的地方;二楼作为我们地方去的6个负责人的住处。

    4月21日下午,首批从浙江、江苏、黑龙江、辽宁、河北、河南和北京市公安政法机关抽调来的60余名干部,集中在公安部东大厅小礼堂开会。
    公安部长赵苍璧传达了中央胡耀邦、彭真同志指示,凌云副部长传达了中央书记处的文件。林彪、江青“两案”原由中纪委二办牵头审查,党中央考虑到“两案”审 查中暴露出的严重罪行,决定依法公开审判,并决定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陈伯达等移交公安部预审,依法提起公诉;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 作、江腾蛟等,仍在中央军委领导下,由总政治部保检法部门组织力量实施预审,然后并案起诉。
    “两案”审判,是一项极其严肃、极为复杂的工作。为此,中央决定成立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由彭真、彭冲、伍修权、王鹤寿、江华、黄火青、赵苍璧等7人组 成。下设审判工作小组,由刘复之、凌云、洪沛霖、于桑、朱穆之、曾汉周、江文、冯基平、史进前、王芳、卫之民、姚伦、王汉斌、郝苏、王照华、陈卓、穆青、 高富有等同志组成。刘复之、凌云,后又增加洪沛霖,为审判工作小组召集人。
    根据彭真同志意见,公安部决定分6个预审组审讯“四人帮”集团主犯:
    一组组长洪沛霖(时任江苏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负责审江青;
    二组组长王芳(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负责审张春桥;
    三组组长卫之民(时任黑龙江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负责审王洪文;
    四组组长白钧(时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负责审姚文元;
    五组组长左昆(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负责审毛远新;
    六组组长王文同(时任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负责审陈伯达。
    原先,彭真同志意见,要我审江青,我说我与江青太熟悉了,她耍起赖来不方便对付!这样,改由江苏组洪沛霖审江青,我带领浙江组审张春桥。每个预审组都配有副组长,我们浙江组(二组)由黄荣波担任副组长。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自始至终参加了侦查预审活动,依法实行监督。最高人民法院也提前介入,派出审判人员到各预审组了解案情。先后到我们二组的有湖南省的检察长马纯一、浙江省的副检察长闫光明、杭州市中级法院的副院长刘焕之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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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驻秦城监狱

  4月29日,全体预审人员到秦城察看监狱设施,了解“两案”主犯和涉案人员关押情况。
    秦城,坐落燕山南麓,群峰绵延相接,处处险峻。近处树木葱茏,远处灰黄荒秃。极目北望,最高处,有军委测绘局设置的一个三角点。最远处,有古长城断续横 亘。向南,一脉平川。这里到北京市郊35公里,到昌平19公里,到怀柔27公里。监狱南面500多米处,有一条河把密云水库的水送到京津,并肩又有一条铁 道,连接北京与塞外。
    秦城监狱是公安部直接管理的,1958年建成。在二道门内,有独立的四个监区、400多间监房和一应配套设施,戒严十分严密。这里,本来是关押危害党和国 家、破坏社会秩序的重要案犯的,可是在“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却关押过党和国家高级干部500多人,1968年又加建了两个监区。据公安部的姚伦同志说, 其间有34人被整死,60多人被刑讯逼供折磨成精神病或终身残疾。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残酷迫害干部,冤狱遍于国中,秦城监狱是一个缩影。
    在审理“两案”时,除两个监区关押着两案涉案人员约六七十人外,其余几个监区和监舍都空着。
    那时,从公安部到秦城,由于交通拥挤,路况不好,汽车要走一个多小时,遇到堵车需时更长,来往很不方便。于是,决定在公安部5号楼保留值班、联络外,全部 预审人员移师秦城。5月26日进入,除少数负责同志入住监狱一道门内的招待所外,其余预审干部都住进监区的监舍,每人一间,在监狱的大伙房用餐,这样办起 案来方便多了。
    从4月23日到5月底,主要是阅读材料,熟悉案情;而我们领导层的活动是相当频繁的,主要是开会,听取各方面的情况介绍,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对策, 制订各种处置预案。由于有全国揭批查积累的大批材料,中纪委二办又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又得到中央各部门和北京、上海等有关省市的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预审组正副组长还可持证到中办、中纪委查核材料;各预审组紧密结合,整体作战,及时沟通;所以,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
    为有利于弄清案情,对在押的毛远新、王力、关锋、戚本禹、迟群、谢静宜、金祖敏等7名嫌犯同时开展了侦查预审。将上海的徐景贤、王秀珍两名嫌犯押来北京作证。对与案件有直接牵连的郭玉峰、肖木、廖祖康、缪文金4人进行了审查。
    又从北京、上海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安政法机关,分两批抽调充实预审干部,总数达170人。来我们二组的有公安部张庆五、陈若林、周诗裳、潘俊等4位处级干部,到了6月初,又调来了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陈天友和两个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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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审张春桥

    张春桥在“四人帮”中以“军师”著称。他老奸巨猾,“策划于密室,点火于基层”,其罪行擢发难数。
    我们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6月2日开始对张春桥的提审。这天上午9时,我、黄荣波、王汝良和担任记录的陈若林、周诗裳等在预审室坐定后,即由警卫把张春 桥带入。我让他面对面坐下,我首先向他宣布中央决定,讲明他的案件由公安部依法受理;同时向他原文宣读《刑事诉讼法》第32、34、35条和第64条,特 别强调《刑事诉讼法》中,被告人“可以陈述有罪的情节或作无罪的辩解”,“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 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我向他宣读后,问他听清楚了没有?
    这时张春桥有气无力地说:“我不是反革命。”
    停了一下,张春桥又说:“你讲的我都不接受,我没有违反你这个法。”
    此后,张春桥便不说话,不回答我们提出的问题。其间,我反复阐明政策和法律,也驳斥他所谓“不是反革命”的言论,他也一声不响。这次预审僵持了一个小时,在宣布将他带下去前,要他在预审笔录上签字,他说“不签”。
    张春桥在预审中可能不开口、不交代问题、不签字等,我们是有准备的。因为张春桥从隔离审查那天起,就不说话,但他曾表示“不到说话的时候”。
    1977年3月1日,张春桥写给中央的信中曾申明:“未经我签字的材料,我不能承认对处理我被审查的案件有效性。”
    1978年5月,中纪委二办审问张春桥时,他说:“我不说,以后再说。”
    1979年9月,中纪委的张启龙、刘顺元、李士英等几位老人曾集体找张春桥谈话,张表示“没有必要说”外,即不吭声①。
    我们曾多次分析过张春桥的思想活动。张说“不到时候”,那么什么阶段才算“到时候”,这个“以后再说”又是什么时候?我们当时认为公安预审可能是一个时候,因此做了两手准备,准备他不说话,争取他说话,即使他反扑、狡辩,我们都不怕,只希望他开口说话!
    第一次提审他后,大约隔了半个月又第二次提审,他还是那副样子,闭口不言。我们就估计他在预审中不会开口了。

    张春桥拒不回答问题,以沉默对抗预审。我们的对策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着重调查取证,掌握确凿的证据;采取揭露性的预审方法,即在审问过程中揭露其所犯下的罪行和玩弄的阴谋手段,完整地记入预审笔录,构成法律文书。
    我们从调查掌握的材料入手,经过多次讨论、筛选,抓住张春桥多次鼓吹“文化大革命”就是“改朝换代”,组织策划上海反革命夺权;制造上海康平路武斗,打伤 91人事件;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秘密接见蒯大富,指使他首先在社会上煽动“打倒刘少奇”;操纵、指挥“游雪涛小组”进行特务活动,制造冤案,迫害大批干 部和群众;在济南支持王效禹制造武斗事件,拘押干部群众388人;1976年,伙同江青、姚文元、王洪文在全国制造新的动乱;伙同王洪文等人,以上海为基 地,建立他们直接控制的民兵武装,策动上海武装叛乱,等等罪行,具体而又符合法律的要求。
我们事先写出审问提纲,包括在审问过程中,什么时候宣读证词,什么时候出示证据,什么时候证人出证等等,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完整地记入预审笔录。

  对于证据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必须有多个经查验确凿的证据方可,对原始书证、笔记,要经过技术鉴定,以证明确凿无误;对证人的证言,要一人一证,一事一证。
    到9月中旬结束了对张春桥的侦查预审,其间一共提审了11次。每次预审,张春桥除表示“不看”预审记录、“不签字”外,始终耷拉着脑袋坐着,紧闭着嘴。连与他的同伙王洪文、徐景贤面对面对质时,仍是那副样子。
    与张春桥相反,江青在谈话或预审中,一直是胡搅蛮缠,东拉西扯,喋喋不休,有时胡说八道,把责任推到毛主席、周总理身上;王洪文、姚文元、陈伯达虽能交代问题,但往往是避重就轻,竭力推脱罪责,姚文元常常表现出只认错不认罪。
  在审讯中,允许申辩,不搞诱供、逼供,更不侮辱人格,如实记录口供,允许修改补充。监管工作始终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可以说,在整个过程中,工作充分,手续完备,成竹在胸,做到紧张而有序,周密而有力,稳妥而服众。
    在各预审组工作即将结束时,审判委员会的江华、黄火青、伍修权等三位领导和审判工作小组的刘复之、凌云等八九位同志,在5号楼集体听取各预审组的汇报。要 求各组按照起诉意见书所列各被告人的罪行,逐条讲清认定罪行的根据和掌握的证据,汇报一条,议论一条,逐条过筛,力求做到每一项材料都过得硬,做到事实清 楚、符合实际、证据确凿、铁证如山。这样讨论了10多天,为以后特别检察厅起诉和特别法庭的庭审,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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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区分罪与错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社会现象,有着复杂的政治背景,办案的最大困难是,林彪、江青一伙的许多罪行和党中央领导上的一些错误, 也即坏人做坏事和好人办错事纠缠在一起。为打掉林彪、江青一伙把他们的罪责往党中央、毛主席、周总理身上推,而施金蝉脱壳计的一切口实,克敌制胜,必须严 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区分犯罪和错误,区分触犯刑律和违反党纪,这是关键所在。也只有这样做,才能显示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

    预审工作开始,中央就为我们确定了几项基本原则:一是要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与党在工作中的错误分开;二是把林彪、江青一伙的反革命犯罪活动与好 人犯错误分开;三是由于林彪、江青两伙进行篡党篡国活动是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的,还有康生、谢富治等,都是一丘之貉。只有分工负责,并案审理,才能弄清全 案,做到稳准狠地打击敌人。彭真同志在对我们谈话中,还引用马克思的教导:“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 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这就从理论上告诉我们:对林彪、江青一伙,最好从他们活动的最后一段和结果着手,沿 着历史顺序,从后向前研究,较易看清问题。这就是我们办案的指导方针。我们始终掌握的一条,就是只审理江青一伙直接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不管路线错误,包 括江青一伙犯的路线错误及其造成的恶果。对延伸的罪行,原则上也不予追究。江青一伙的反革命罪行,如与党的路线错误有具体、直接联系,与党中央领导同志的 错误和责任有直接牵连的,即使是比较严重的问题,也不予起诉。
    1967年7月21日,江青接见河南三派群众组织代表,煽动说“革命群众可以拿起武器自卫”,“文攻武卫口号是对的”,造成河南武斗升级,全国全面内战, 原拟作江青罪行认定。但经查,中央领导人在此之前,就同意“文攻武卫”口号,在江青讲话后,还给江青一信,要召开全国性会议,给所谓“左派”发枪。故不能 作为江青的罪行起诉。上海“一月夺权”,由一连串事件组成,是张春桥先斩后奏,谎报情况,欺骗中央,造成了既成事实,进而发展为全国全面夺权。上海市委已 认定为反革命夺权事件,中央发过文件。后经查,中央领导当时先后有过10多次讲话,表态支持“一月夺权”。我们只把与中央领导没有牵连的、张春桥直接遥控 指挥制造的康平路镇压群众事件,从“一月夺权”中分离出来,列为张春桥的罪行起诉。此外,如以“中央文革”碰头会代替书记处、政治局、“二月逆流”、 “七·二○事件”、“杨、余、傅事件”、“天安门事件”等12件影响恶劣的大事,由于牵涉到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都没有作为罪行起诉。其中,虽有林彪、 江青一伙乘机兴风作浪、破坏捣乱,但同好人失误、失察有关,因两者的性质、手段、目的截然不同,也没有起诉。我们对此是牢牢把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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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实和罪证说话

    江青一伙犯罪时间长,惯耍反革命两面派手法,问题牵涉面广,两类矛盾交织,他们还自称是“过高级政治生活”,情况确实复杂。
    接收案件之初,我们曾视为畏途。中央为我们制定了正确的方针,还要求我们解放思想,冲破“禁区”。江青一伙已是阶下囚,我们是代表人民行使正义的审判。我们的主要法宝是调查研究,特别是对江青、张春桥,预审组的力量重点是放在调查取证上,用事实和罪证说话。
    开始时,党内绝密的档案和资料仅允许少数同志看,有一定身份、地位和影响的人,也不能直接查找取证,特别是与中央领导同志有牵连的问题,其中个别的“禁区”也未打开。
    后来我们写了报告,经中央批准,问题还是逐步地基本解决了。这使我们弄清了许多复杂问题的全貌,了解了背景,这对统筹全局,正确认定江青一伙的罪行起了关 键性的作用。12项重大事件不列入起诉,就是经过周密的调查、验证、核实而决定的。陈伯达在“文化大革命”中写过23篇“重要文章”,查背景、查责任、查 危害,逐篇验证,逐步压缩,最后认定1966年6月1日的《人民日报》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危害严重,陈应负直接罪责,才予认定罪行。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根本的是把事实搞清搞准。
    我们强调多方取证,反复核实,力求做到每一项材料都过得硬、打得准。对犯人口供或线索,经过查对,得不到印证的,或没有确凿证据判明真伪的,一律不用,坚 持少而精。戚本禹交代,江青曾单独向他诬陷朱德同志“朱毛、朱毛,真正是朱反毛”, 并指使、煽动人民大学学生“打倒朱德”,经反复查证,无旁证材料,就 未作江青罪行认定。张春桥的很多犯罪活动,是隐蔽的,他单独召见一些人,面授机宜。我们没有满足于直接证据,尽力挖掘更多的旁证。张春桥1966年12月 18日单独约见蒯大富,最早授意把打倒刘少奇、邓小平的活动推向社会,我们看了蒯的交代,曾一度认为缺乏旁证,准备放弃使用。后来查到了蒯的原始记录和张 春桥在位时蒯的几次交代和记事,又取得其他人听取蒯传达张授意的证明,实地考查蒯交代张春桥接见地点的现场,又查对了毛主席当时还把刘少奇作为党内问题的 多次讲话批件,才认定张春桥罪证确凿,予以使用。
    总之,坚持做到人、地、时、事、背景联系起来都可认定有罪,才予使用。
    在预审侦查过程中,共派出调查组53次,发出商调函22件;查阅案卷1716卷又789件;查询(审)证人421人;取得书证1992件,用于5名主犯 650件;取得证言2961件,用于5名主犯694件;审听录音带649盘,定罪使用64盘。这样我们对情况从全然不知或知之甚少,到知之较多、较全面, 问题性质也就较易分清,对付嫌犯就能处于高屋建瓴的地位,工作信心也随之提高了。调查和预审紧密结合,互为作用,有调查工作较为坚实的基础,预审工作才能 较快较好地顺利结案。
万里长城十亿兵,国耻岂待儿孙平. 愿提十万虎狼师,跨马提刀入东京
 
灵活运用斗争策略


    林彪自我爆炸,折戟沉沙,“四人帮”被粉碎,不费一枪一弹。他们恶贯满盈,且成为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政治上已是僵尸,是纸老虎。但是,他们,特别是江青 一伙,凭特殊的身份,借毛主席和搞“文化大革命”作挡箭牌,以求逃避人民的惩罚。对此,中央指示我们,要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既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又 要认真对付,多想办法,讲究斗争策略。

    我们充分估计到预审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听取前段工作介绍,研究材料,熟悉案情,认真做好准备。12名案犯,大体分三类:
一类是基本认罪,或通过预审能够认罪的,如王洪文、陈伯达;
一类是基本认错,通过预审可以交代一些事实,但不认罪的,如姚文元;
一类是拒不认罪的,如江青、张春桥。

    前一类占多数。我们既从集团案考虑,又区别不同对象,采取对策。决定战役上打总体战,战术上抓重点、选弱点,四条腿争取打断它一两条,分化瓦解,四面包抄,解决战斗。
    篡党夺权、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是江青一伙罪行的主要部分。
    在预审前,多数先找案犯谈话,打侦察战,摸思想动向。王洪文,是靠打砸抢起家,政治资本少,是这个集团的薄弱环节,较易突破。他开始交代问题,避重就轻, 经过教育,出示证据,晓以利害,逐步认罪,表示愿意揭发江、张等人的罪行,争取立功赎罪。我们还让他面对面地揭发了张春桥,从而基本达到了四条腿打断一条 的目的。
    姚文元,一再表示“要争取有个好的结果”,交代了一些事实,但坚持路线错误的防线。我们就适当地让他多讲,从中发现线索,扩大战果,揭他的罪行。
    在预审中,原则上着重围绕江、张两主犯,从抓个人罪入手。抓住个人罪,拖出了集团罪。不打无准备之仗,不侥幸图胜,从难从严要求。每次审讯,都事先制定预 审提纲,把取得的罪证材料或准备提问的问题,编成措词严密、明确、符合法律用语的问话,不给嫌犯钻空子,也估计到嫌犯可能作无理狡辩,有准备地及时给予有 力的批驳。
    由于案情重大,案犯一般都避重就轻,就连态度较好的王洪文,在交代1973年10月到长沙诬告周总理、邓小平的问题时,也隐瞒了毛主席事前已通知他提议邓小平同志担任第一副总理的事。我们拿出他亲笔写的“电话记录”时,他才傻了眼、冒了汗、认了账。
    整个预审过程中,对12名嫌犯,谈话101次,其中5名主犯49次;审讯297次,其中5名主犯108次。工作充分,手续完备。现在看来,上了起诉意见书 的罪行,除极个别的以外,都做到了事实清楚、符合实际、证据确凿、铁证如山。为检察起诉,法院审判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总政那边对黄永胜等5名主犯的预审工作,也同步结束。

    公安部遂于9月22日,将《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阴谋集团案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
    张春桥的预审案卷交由黄荣波负责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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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检察员出庭公诉

  1980年9月28日,我应邀参加最高检察院讨论、审定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起诉书的工作。
   
    9月29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成立最高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进行审判。我被任命为特别检察厅检察员。
   
    在审理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中,我既是预审员,又被任命为检察员,这从法律上讲,对办理一般刑事案件,是不可以的。但我是经过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任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的检察员,这又是完全合法的。
   
    “两案”是特别重大案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两高”之下成立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进行审理,特别法庭的判决是终审判决,是不得上诉的。这就是它的特 别性。因此,凡任命为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的组成人员,不存在法律上的回避问题。所以,我又参加了高检特别检察厅对“两案”的审查、公诉活动。
   
    特别检察厅于11月2日完成了审查公安部《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阴谋集团案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和讯问被告人等一系列的工作,即起诉到特别法庭。
   
    特别法庭受理后,于11月10日派出书记员将起诉书副本,分别送达江青等10个被告人。并告知他们,被告人有权辩护,还可以委托律师辩护。在送给张春桥 时,张拒绝接受,并说:“我不同意,我也不接受。”“我不接受,我要律师干什么?”书记员把起诉书副本放在他的监舍即离开。但有趣的是,他做贼心虚,不断 围着起诉书转圈,有时停下来眼睛盯着起诉书发呆。过了大半天,终于耐不住,把起诉书副本拿起翻看一下放下,过一会又拿起来看一下放下……
   
    特别法庭的审判庭,是北京市正义路1号公安部大会堂改建的,极为庄严。
   
    1980年11月20日下午3时,载入中国史册的“两案”审判庄严开庭。由各省市、自治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派出代表800人参 加旁听。因为涉及国家机密,不准外国记者旁听。庭长江华宣布开庭后,法警把江青、张春桥等10人押上审判台的被告席,接着由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宣读起诉 书,对“两案”主犯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提起公诉。对已经死亡的主犯林彪、康生、谢富治、叶 群、林立果、周宇驰按法律规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然后,江华庭长宣布对本案10名被告人,分别由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审理。
   
    对毛远新等其他涉案人员,分别交地方公安、检察、法院依法处理;对军队的涉案人员由总政军法部门处理。这就是说特别法庭只审判活着的10名主犯。
   
    11月27日,第一审判庭对张春桥的犯罪事实进行庭审调查。张春桥对审判员反复提问,拒不回答。我作为公诉人针对张春桥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揭露和批驳。这次 庭审先后出示、宣读了23件证据,传唤了在押的原上海市革委会常委黄涛和原清华大学学生蒯大富到庭作证。此后,对张春桥的庭审调查,又进行了两次。张春桥 在人证、物证面前,仍然拒绝回答法庭的提问。12月13日审判长曾汉周宣布对张春桥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已经调查终结,等候法庭宣判。
   
    至1980年12月29日,第一审判庭经过20次开庭,第二审判庭经过22次开庭,对“两案”主犯的10名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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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判决

    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江华庭长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依法进行了宣判。
    尽管张春桥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拒绝回答问题,绝不认罪,特别法庭根据掌握的大量材料、人证、物证,认定他犯有:
——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
——阴谋颠覆政府罪;
——策动武装叛乱罪;
——诬告、陷害罪。

    数罪并罚,判处张春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各犯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当江华庭长宣判结束,宣布特别法庭闭庭,参加旁听的代表热烈鼓掌,表示拥护特别法庭的正义判决。
    第二天,首都各家报社纷纷发表社论,认为这是“庄严的决定”、“九亿人民的审判”、“历史的审判,人民的胜利”、“正义的审判,人民的心愿”等等。社会舆论普遍认为,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
    审判“两案”也引起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反映普遍良好。这充分证明,中央对处理该案的方针是正确的。随着时间的推延,审判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从1980年4月19日赴京,经过7个月的预审工作和参加最后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我在北京工作了10个多月。应该说这是相当紧张的10个月。 我有幸参加这一工作,是党中央对我的信任,我感到责任重大。所以在那些日子里,我与审判工作小组和预审组的同志们一起,兢兢业业,认认真真,丝毫不敢懈怠 和马虎,唯恐出差错。在整个审判工作过程中,自己也深受教育,进一步认清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给我们党、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和我们的人民军队造成深重灾难 ——经济陷于崩溃,广大干部和亿万群众受到迫害,冤狱遍于国中。我自己也深受其害,正当中年,却在武装监护中度过七个春秋,这常常使我思绪万千,心潮翻 滚,难以平静。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是一个全国性的历史大案,在我党历史上绝无仅有。16名主犯中竟有13名出自中央的领导核心,长期窃踞党和国家的重要职务,在我国历史上横行十载,乱我中华。但这些人尽管猖獗一时,终于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两案”的审判是正确的,成功的!
    虽然,“两案”的审判已过25年,但许多事情还记忆犹新。仅仅10个多月,能这样成功地办理这么一个重大复杂的案件,靠的是党中央的正确指导。中央强调 “两案”审判工作,举世瞩目,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只能办好,不能搞坏。一定要充分揭发林彪、“四人帮”的罪行,保护毛主席的旗帜。要把罪行和错误分开, 要实事求是,经得住历史考验,树立依法办案的典范。
    邓小平同志、胡耀邦同志、彭真同志对“两案”都有明确的指示。
    1980年8月21日、23日,小平同志接见意大利记者奥琳埃娜·法拉奇,11月15日小平同志会见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总编辑厄尔·费尔,回答他们 关于毛主席功过,林彪、江青罪行以及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问题。小平同志说:“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毛主 席所犯的错误是属于另一个问题。”小平同志还说:“‘四人帮’是长期生活在国家高级机关的人,他们知道国家的全部机密。因此,审判‘四人帮’不能对外公 开。但国内组织几百人出席旁听。”
    胡耀邦同志也说过,对“两案”的处理,“要向全党负责。我们要高标准。凡是要判刑的,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起诉书要经得起批驳,包括资产阶级学者的批驳……”
    彭真同志更是具体指导“两案”的审判。我们预审组的正副组长于5月13日、21日先后两次听取彭真同志对预审工作的指示。7月9日,彭真同志又在人民大会 堂的小礼堂向全体预审干部讲了话。我们没有想到的问题,彭真同志都想到了。11月17日,彭真同志在京西宾馆大会堂又向全体办案人员、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和 各地来参加旁听的负责干部作了一次集中讲话,这就是公开发表的“九条”,为我们搞好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有利于统一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
在审判“两案”中,没有去纠缠历史问题。10名主犯当中,江青在历史上有自首变节行为,张春桥、陈伯达也有不光彩的历史,这些都放在一边,根本没有去查,因为即使查证核实,也是历史问题,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指导思想、方针、原则,是正确、成功审判“两案”的根本所在。
万里长城十亿兵,国耻岂待儿孙平. 愿提十万虎狼师,跨马提刀入东京
 
尾声:离休之后口述历史

  1989年春夏之交的那场政治风波平息之后,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到了秋天,全国的治安形势迅速得到好转,我一直紧绷的神经也可以稍许宽松一下,但这时我的健康状况非常糟糕,已经不能坚持日常繁重的领导工作。
   什么叫废寝忘食?尽管过去也曾时常经历,但在处理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的公安工作中,我是真正体会到了。经过那场风波的人都知道,当时从北京到 全国各大中城市的社会政治和治安状况是何等的紧张和复杂。由于中央出现两个不同声音,相当一段时间,使中央机关和省、市地方的有些职能部门不能正常履行职 责,工作处于半瘫痪状态。谁都明白,作为保卫党和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公安机关,其工作是一刻也不能停顿的,尤其是在这样的非常时期。作为公安部长, 我深感肩负的责任有多重!那段时间的日日夜夜,除了参加中央召开的会议,我几乎没有离开过公安部办公大楼,时刻关注和及时掌握北京和全国各地的动态,几乎 每天,有时一天签发几个电报,向全国公安机关通报各地情况,分析形势,下达工作任务。要求全国公安干警明确方向,切实履行职责。我知道,我当时在公安部不 论党组会上,还是机关干部大会上讲的每一句话,签发的每一个文件、电报,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的每一件事,提的每一个建议和措施,在当时的复杂斗争和非常 形势下,它所起的作用和我要承担的责任是非同寻常的:如果是正确的,毫无疑问,这是我应尽的责任;如果是错误的,我将成为历史罪人!在这种强烈的政治责任 感和精神压力下,已经顾不上休息。
  回顾我一生的政治生涯,每当遇到重大政治运动和风波,不管斗 争多么尖锐,形势多么复杂,我始终抱定一条原则,就是坚定地站在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置个人生死名利于度外,认真履行职责,义无反顾,无怨无悔。我 是这样走过来的,还将这样走下去,直到生命尽头。任何时候,我相信党,我对党是无限忠诚的;我也相信自己,党是完全信任我的。从参加革命开始,我就立下誓 言,我的生命属于党,为了党的利益,奋斗终身。那场政治风波期间,我处在公安部长这个领导岗位上,面对异常严峻复杂的政治局面,如何承上启下,维护安定团 结的大局,如何审时度势,正确分析和判断形势的发展方向,如何沉着冷静地指挥全国公安机关坚定地完成非常时期的繁重任务,这些都是我职责范围内的事,尽管 工作万分紧张,我都能承受得了。而最让人焦心的是我当时面对政局动荡,形势混乱,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深深忧虑,真正尝到了“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的滋 味,日夜不安的心境,真是难以言喻,也是旁人无法体验的。由于身心过度劳累,我差一点病倒在工作岗位上。
  由于健康原因,我多次向中央要求辞去公安部长职务,从岗位上退下来。中央领导同志十分关心我的身体状况,又多次劝我继续工作。
  1990年春节后,70岁的我请假回杭州养病,拜访了住在杭州的陈云同志,谈了自己因为身体原因,不准备再干了。陈云同志说,有病治病,工作不能不干。
  1990年11月,得到中央批准,免去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职务。
  中央任命陶驷驹为公安部党委书记,我终于可以歇口气,身体也开始好转。后到广州并到珠海参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
  1993年3月全国人大换届,同时卸任国务委员。从此我正式离职休息。
  后来,组建“中国警察学会”,我担任名誉会长;组建成立民间性的“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推选我担任会长。
   在我离休之后,公安部确定我为撰写回忆录的对象之一。于是,自1999年7月起,由我口述,过去曾经担任过我的秘书的黄荣波、张德中执笔,冯耀南也参与 个别章节的写作,夏仲烈负责策划并参加部分写作,还请了著名作家叶永烈同志帮助通稿和润色,前后经过五六年时间,终于在2005年6月完成这本回忆录初 稿,后又经2次对部分章节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润色,至2006年3月完稿。算是对历史、对人民交出一份答卷。
  在写作过程中,也得到中共浙江省委、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宁波市委、市政府、浙江省公安厅、省警卫局、省国家安全厅和公安部有关领导及办公厅的帮助,在此谨表谢意!
                              200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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