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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条文解释成了法律条文,高院直接立法,不须人
送交者: 一枪中的 2013月09月10日09:14:58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回  答:“网络诽谤信息被转发可判刑”网评超级一致 z 一枪中的 于2013-09-10 09:10:04

大批准。

执法者碰到法律不明,应提请人大释法的,不应自作主张。

要不是执法者本身不懂法,就是它们已经肆无忌惮到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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