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島主權究竟誰屬? 芷生 2010/09/26 06:46 得知在釣魚島海域撞船事件中,被日方扣押的大陸漁船船長詹其雄已被無條件釋 放。相信許多人在得知這個消息後都會感到高興,這不僅是站在同胞關懷的立 場,爲詹其雄本人及其家屬感到高興,更爲國家民族尊嚴得以維護,正義得以伸 張而感到高興。 撫今追昔,自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以來,在歷次中日的大小衝突中,日本何嘗向中國低過一次頭,認過一次錯,讓過一次步。每次都以中方忍氣吞聲,吃虧讓步草草收場。“九一八事變“和“七七事變“後,中國人民在面臨國土淪喪,民族危亡的緊迫關頭,掀起了全民抗日救亡邉印1945年中國雖取得了抗日戰爭的最終勝利,但日本卻至今只承認敗給了美國,而從不承認敗給了中國。日本右翼分子甚至至今沒有放棄過再次奪取臺灣的企圖。 根據史料記載,1372年明朝的楊載首先發現了釣魚島。1403年明朝已對其進行堪探,並於1585年將其納入版圖,劃歸福建省。1885年日本始首度登上釣魚島進行調查,宣稱其爲無人島,並在其上設立國標。1895年納入“沖繩縣“,欲以現代國際公法中“先占“的理論,證明其已取得對釣魚島的主權。並聲稱在1971年前,中國自清、民國、人民共和國歷代政府均未曾對日本佔領釣魚島提出過異議,實已默認了日本對釣魚島所擁有的主權。這完全是一派胡言,強盜邏輯!這段時期,中國或受到日本壓制,或長期處於動亂中,又如何尚有能力或閒暇對日本提出抗議呢? 從1971年“保釣邉印霸跉W美中國留學生中爆發後,至今有關論證釣魚島歸屬的資料已十分充足。我當時正在德國留學,也參與了該邉樱瑏K在諸學長鼓勵下,扛下了撰寫“保釣宣言“的重任,因此當時也查看過一些資料。不覺彈指間這竟已是快四十年前的往事了,而保釣任務卻依然沈甸甸地壓在大家胸前,不知何日方能完成,令人不勝唏噓。 過去曾多次以書面,或口頭對釣魚島問題做過報告,感到這已是一個不斷被重復的老話題了,而大部分的讀者也對它不再陌生,因此希望換個角度來談論它,使讀者仍有新鮮感。我的重點將針對日本欲利用國際公法中“先占“的理論,主張其已取得釣魚島的主權,來進行分析駁斥,拆穿其一派胡言,全然是強盜邏輯。 國際公法發端於十六世紀,由於缺乏可靠的強制執行力,許多法學者至今對其法律屬性仍有質疑。它最主要的法源來自于國與國之間單邊或多邊的條約。條約類似私人之間的合同,也稱爲契約。但二者之間最大的差異,除主體不同外,乃在於後者有公權力,即以國家的司法爲後盾,對違約的一方可予以強制執行,令其遵守並履行合同。而國際條約則未必能如此。 自十五世紀葡萄牙,西班牙首先向海外拓展,侵入南美洲,建立殖民地,至十七世紀英,法,荷蘭複步其後塵,建立更多更大的殖民地,尤其到了十九世紀後,英國的殖民地更遍佈全球,成了“日不落國“。殖民國家爲著拓展,維護殖民地,必然以武力爲手段,爲後盾,因此,帝國主義與殖民主義是分不開的,並被視爲同義語。 當十八,九世紀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盛行之際,也是國際公法發展最快的時期。在此時期發展起來的國際公法,其內容自然帶有掠奪性,及侵略性。而其中“先占“的概念就帶有十足這方面的特質。 “先占“一詞與許多其他國際公法中的概念一樣,也是導源於民法。因此,其性質與民法中“先占“的概念並無太大不同,都是指對無主物的發現與佔有。日本於1885年發現了釣魚島,宣稱它爲無人島,並設立國標,證明它是首先發現並佔有該島的國家,因此可依國際公法有關“先占“的理論,擁有該島主權。 然而,如前所述,中國早在1372年明朝時期即已發現了釣魚島,並於1403年對其進行了堪探,複於1585年將其納入版圖,劃歸福建省。日本鑒於無法否認釣魚島是由中國人首先發現的史實,遂欲根據帝國主義對國際公法中“無主地“的定義,指稱中國雖先於日本發現釣魚島,但並沒有對其開發利用,因此依國際公法仍應視爲無人島。 西方殖民主義者就是利用這種強盜理論,邏輯,在十五世紀至十九世紀在全球各地掠奪了大片土地,並殺戮其上發展程度較低的民族,自居爲被掠奪土地的主人。這樣的例子如南北美洲,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地,可說不勝枚舉。 釣魚島缺乏淡水,不適於人居,因此中國或對其並無明顯開發。但中國發現釣魚島,並將其劃歸版圖時,現代國際公法尚未形成,如何遵循。即使已經形成,但對這種專門用來欺壓,剝奪弱小國家民族的國際公法,中國又有什麽義務要遵守它呢? 二戰後國際公法在新興國家的推動下,納入了尊重主權,和主權平等的重要原則,內容獲得了極大豐富,不再完全是帝國主義拿來欺壓,掠奪弱小國家民族的工具了。對於殖民主義,帝國主義盛行時期留下的一些國與國之間的爭端,必須在“尊重主權與主權平等“的原則下重新加以審視,合理的則接受,不合理的則拒絕,不得強加於人。 釣魚島位於與臺灣同一個大陸架上,與分佈於東海的油氣田一樣,依國際公法理論應屬中國所有。即使依日本主張以中線爲界的理論,釣魚島也明顯靠近中國一方,距離臺灣約186公里,而距離被日本視爲其領土的那霸則有417公里。 中國人從未承認,琉球爲日本領土。琉球與中國的關係可遠溯及1372年。自1383年後琉球向中國朝貢,中國即成爲其宗主國,歷代國王均受中國冊封。此比日本與琉球的接觸要早了約220餘年。琉球與中國關係良好,而與日本則一開始即受到干涉,壓制。日本長期對琉球步步進逼,並於1879年明治維新時期正式併吞了它,改屬沖繩縣。二戰結束後,盟國曾一度將日本主權限定於九州,四國,本州,北海道,而剝奪了其對琉球的管轄權。據說盟國原欲將琉球連同小笠原群島一併交由中國託管,但鑒於中國內部政情不穩,而爲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所婉拒。1971年美國在未知會,徵詢中國意見下,片面將琉球連同對釣魚臺的管轄權移交日本,自然無法獲得中國人的承認,因而導致海外華人,以留學生爲主,聲勢浩大的“保釣邉印啊 釣魚島與日本本土中間隔著琉球,日本手伸得再長也不可能越過琉球而到達釣魚島。即使釣魚島歸屬有疑問,也應由琉球人與中國人對此作出解釋,無論如何都輪不到日本人置喙。釣魚島主權的歸屬早在十四,五世紀即已有定論,而日本則直到十七世紀末才與琉球有過接觸,並到十九世紀的1879年才併吞了它,又有什麽資格對釣魚島的歸屬問題說三道四呢? 更何況琉球所屬的36島中並不包括釣魚島在內。 日本主張釣魚島爲其所有,其所根據的最大理由仍爲國際公法中有關“先占“的理論,已如前述。因此,中國人搬出史實,地理位置等與其爭辯是沒有多大效果的,而必須從國際公法的理論切入對其進行駁斥。日本也一度聲言要將釣魚島的歸屬問題提交國際法庭審理,因此我在本文中刻意提出了一些有關國際公法中有關“先占“,“大陸架“,以及“中間線“等理論,供做參考,希望起到抛磚引玉的作用。我雖學法多年,但國際公法並非我的專長,只希望引起大家普遍注意。我們若不能從法律著手去解決爭端,則最終只有訴諸武力之一途,這是誰也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大陸政府在此次日本扣押大陸漁船船長一事上態度強硬,大有不惜攤牌的氣勢,終於迫使日本屈服,大大長了中國人的志氣。有人問道,爲什麽大陸政府會一反常態,對日變得如此強硬呢? 我認爲,一則由於中國國力已今非昔比,一旦發生衝突,大陸完全有把握戰勝日本,並料定美國此時必不敢出手幫助日本。二則,釣魚島事涉敏感,目前屬我國臺灣省宜蘭縣管轄。 七十年代初海外“保釣邉印爸饕怯膳_灣留學生發動的,他們十分關注大陸政府在此事上的態度。如果大陸政府在釣魚島問題上向日示弱,將傷害他們對大陸的期望與向心力,並同時鼓舞了一向以美日爲靠山的台獨勢力,增加兩岸和平統一的困難度。因此,釣魚島絕非僅僅涉及一島的主權,漁場,和海底資源,還直接關係到未來兩岸和平統一進程的快慢易難,大陸政府又豈有退讓空間。因此即使不惜一戰,也不能做出絲毫讓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