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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违法,为啥就管不了? zt
送交者: eastwest 2026-10-30 17:59:22 于 [世界军事论坛]

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违法,为啥就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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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回京了,自驾途中的碰到的糟心事就可以说说了,这也避免地域黑。

  途经某地景区时,小镇车停在路边,被一辆车追尾了,好在哨兵系统拍摄到全程,监控显示,撞击非常干脆利落,对方车头看着都碎了,倒车停了几秒钟,人没下车,直接跑了。

  目前还没去4S店定损,仅从表面评估,车损在1万左右。

  本以为拍到了对方牌照,结果报警后,当地交警分析,这是一辆“老头乐”,只不过特别像电动汽车,至于挂着的新能源绿牌,是伪造的套牌,牌号是当地还没有启动的号段。因此只能尝试看看能不能找到这个人,就让小镇先回京了。

  事很简单,幸亏没有人伤,无论是小镇还是肇事逃逸者以及其他第三人,这是最好的,至于车损伤点没啥,保险就是用来修车的嘛。

  但肇事逃逸、套牌是毋庸置疑的违法,相比谴责具体的个人,这类特别像电动汽车的“老头乐”为什么会如此泛滥,到底还有没有法律的尊严,谁能为此负责?需要好好讨论一番。

  关于“老头乐”,需要说清楚基本的两个客观事实。

  第一个事实:“老头乐”的驾驶者,只有一小部分是老人,尤其这几年越来越汽车化的违法车辆,驾驶主体早就成了中青年。

  比如北京青年报2021年报道《剖析老年代步车疯狂增长原因,开老年代步车一半是中青年》,记者在北京街头观察统计了100辆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中青年占58%,其中青年女性有19位,这还是2021年,老头乐还不像现在如此泛滥。

  不仅北京如此,此类老头乐发源地之一的山东、河北等地统计也显示,25岁到35岁年轻消费者占比较三年前翻倍了,占比超过三分之一。而河北某地交警2024年公布的数据,涉及此类低速电动车的事故中,年轻女性驾驶者占比从2022年的12%飙升至41%,其中三分之二没有取得驾照。

  所以“老头乐”不过是俗称,本质就是非法上路的四轮机动车。

  事实上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对这类车辆也是按照机动车处理的。但在现实中,这类车辆的销售者往往打着可以上路、无需考驾照、不需要买保险,也不用管交警等等旗号,吸引大量贪图方便,想要规避法律监管的消费者。

  第二个事实:开老头乐是经济困难买不起车,又得接送孩子、满足出行方便,所以不得不购买这类特别像汽车的老头乐,这类话术一定是相关利益方炮制的,并非事实。

  这类特别像汽车的老头乐,除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禁止上路外,从外形、重量、速度等各方面都特别像汽车,价格也很接近正规汽车。

  主流车型售价普遍在一万元以上,仿SUV或更大尺寸的甚至在三万元以上。而现在车况还可以的二手汽车,很多不到1万元,甚至一辆10年内、行驶里程6万公里左右、车况良好的BBA,也就是四万块左右。

  所以,一切拿经济困难为购买老头乐开脱的,都不过是借口罢了。

  不说别的,五菱宏光mini也不过三万多元,并不比这次撞小镇车的老头乐贵多少,所以购买、驾驶老头乐,不是因为缺钱,而是不需要驾照、牌照、保险、年检,还可以规避监管,当然吸引人了。

  只不过有舍有得,获得了这么多所谓的便利,损失的除了驾驶人自身安全以外,还有他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

  而受损最大的是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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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乐可不是啥自古就有的玩意,在中国车辆工业还不发达的时候,想低成本攒出来一辆这种车,还是非常困难的。

  开始出现大概是2010年前后,2013年到2018年开始泛滥,诡异的是,随着各地加强对非法车辆比如两轮电动自行车的监管,这类特别像汽车的老头乐反而加倍泛滥了。

  典型是北京,2018年11月《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19年各项配套措施落地和严格执法,当年5月1日起,北京交管部门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新申领业务,还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了3年过渡期,允许在2021年10月31日前继续上路行驶。

  按理说既然明文规定了,也有了过渡期,违法车辆应该管住了吧?其实不然,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确有所改善,然而也就是在这段时间,北京街面上的非法四轮老头乐开始泛滥了。

  尴尬的是,这类车辆没有被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名录,虽然发生事故和鉴定时,通常被认定为机动车,但因为身份不明,不仅无法办理正规牌照,也游离于机动车监管之外,交管部门因为缺乏统一的执法依据,常陷入日常只能教育疏导的尴尬境地。

  再加上长期以来,利益相关群体的游说和造势,把老头乐包装成了“百万漕工衣食所系”,动辄跟上千万老百姓日常出行刚需挂钩,还把这种非法车辆跟“老头”这个非常难缠的主体挂钩,就导致非法、无牌,反而成了逃避电子监控、法律惩处的护身符。

  又因为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使用者觉得太方便了,忽略了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威胁,于是在所谓的刚需驱动下,这类非法车辆飞速进化,越来越像正规车辆。

  就说撞小镇车的的那辆老头乐,体型跟五菱宏光mini几乎一样,从撞击造成的损伤来看,小镇估测车重接近1吨,加速和行驶速度跟正规汽车没啥区别。

  小镇还了解到,有的所谓老头乐,车长超过4米,电机功率在10千瓦以上,除了起步加速慢一点,最高时速甚至可以达到70到80公里。但车架和刹车系统远远无法承受如此重量和车速,基本也就是电动自行车级别的刹车,导致跑得快、刹不住,拐弯半径特别大,这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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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说老头乐这种车的危险性了,还是多说说监管责任问题。

  老头乐的泛滥,就是政府责任,是国家相关部门和部分地方政府的责任。本质是监管标准长期缺位、生产销售环节追逐非法利益、底层出行需求客观存在,以及相关利益方不断游说迟滞监管等综合导致,以至于现在尾大不掉,成了监管部门难以下手的所谓民生问题。

  老头乐生产者打的是擦边球,表面上说是给封闭园区生产的,不允许在公共道路行驶,但到了卖的时候,就不这么说了。而且这话纯属骗鬼,生产企业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家车辆主要需求就是非法行驶,否则为什么要把车子往机动车靠?

  全国老头乐销售数量和存量缺乏权威数据,主流估计存量在两三千万辆,每年销量估计在三百万辆左右,整个行业产值接近千亿元,大概提供了百万就业岗位,涉及数千万家庭出行,就算参考汽车只考虑高频出行,也得是千万家庭了。

  其实本不至于搞到如此尾大不掉。

  最开始是地方政府先于国家监管开了口子,出台了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本意是加强监管,但客观上变相保障了这类尚未纳入国家标准体系的车辆路权,让厂家可以放心生产,后来多省迅速形成了产业集群,在2018年国家相关部门下场整顿前,整整有10年政策真空期。

  而这段真空期,背后是央地博弈,也是利益集团的游说。不过注意,小镇不认为游说是错的,当前中国很多被认为有益的做法,一开始也是灰色甚至非法的,得益于不同利益方的游说、博弈,才慢慢得到承认。

  老头乐也一样,之所以得到一些地方的支持,很重要的原因是县城、乡镇、城郊等公共交通覆盖严重不足,而两轮车对老人出行而言并不方便,汽车也买不起,初期低速老头乐满足了这一庞大且真实的出行需求。

  中国的政策制定和执法,是非常考虑民众真实需求的,比如快递外卖,严格的说并不合法,但又能怎样呢?老百姓有需求啊,于是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没有来得及修订或者没法修订的情况下,执法中只能灵活折中。

  老头乐行业就借助民有所求,钻了政策空子,把车辆申报成所谓的观光车、场地车,给监管部门一个台阶,至于实际销售和使用怎样,就另说了,产业规模上去了,自然也会得到当地政府的倾斜保护。

  交管部门也没啥办法,毕竟找不到足够有力的执法依据,加之自身力量有限,老头乐说到底也只是交管部门需要面临的诸多车辆监管问题之一;而全社会也对老头乐这类非法车辆持默许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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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违法是客观事实,不能因为所谓的产业规模大、使用人群多,就继续默认。

  真要这么说的话,黄赌毒也不是一刀切的,也存在灰色的模糊地带,一些地方政府也很清楚,自家所谓KTV、按摩等产业发达,不是因为设备和按摩技术好,难道就因为规模大了、消费者多了就不管了?

  规模大确实需要慎重,老百姓廉价出行需求也确实需要得到满足,但不能以非法为代价。

  现在百万从业、千亿产值、千万用户,是违法放任形成的,绝非合法,如果反过来让非法裹挟规则,那岂不是说违法久了变成既得利益,就应该被承认,就应该合法了?那要不要干脆黄赌毒也合法化?那国家的根基还要不要?

  只是要换治理打法。比如增量禁止新增,存量给过渡,要对生产端和销售端追责,替代供给要跟上。

  其他的一时半会不好办,那可不可以把复杂问题细化,先抓住问题最严重的杀一儆百?

  比如在所有老头乐中,最恶劣的就是撞小镇的这种套牌车辆。其他老头乐购买使用者还可以用被销售者蒙蔽、不知道这类车辆不允许上路作为借口,可是都敢套牌甚至逃逸了,还能这么说吗?

  先把这类车辆的驾驶者顶格惩处,然后慢慢挤压,法律要有权威,棒子打下去,甜枣才有价值,这时候配套的替代方案才能真正立住。

  说的直白点,百万从业者、上千万使用者的利益是人民利益,那么被这类非法非标车辆威胁的,就不是人民利益了?

  这不就成了合法给非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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