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前言
9月15日,距离南海有关海域实施禁航只剩2天。清澜海事局已经发布两份不同的航行警告:
9月17日至18日,每日7时30分至9时30分,部分海域因火箭发射禁止驶入;

9月17日9时至11时,另一片海域将进行军事训练。与此同时,菲律宾仍在南沙有关岛礁附近开展空中巡航。
两条消息在时间上相遇,但真正值得关注的,不是把正常航天任务包装成临时反制,而是中国维护海上秩序的能力正变得更加稳定、系统和常态化。

两份航警同时出现
这次南海禁航必须先把时间和性质讲清楚。
一份航行警告涉及火箭发射,实施时间为9月17日至18日,每日7时30分至9时30分;另一份涉及军事训练,时间是9月17日9时至11时。

两项任务在17日上午存在时间重叠,但属于不同航行警告,不能混为一次行动,更不能直接描述成在南沙岛礁附近开展针对菲律宾的联合反制。
航行警告的直接目的,是提醒船舶避开相关水域,保障火箭发射、军事训练以及海上航行安全。

至于火箭究竟从陆上发射场升空,还是采用海上平台发射,目前公开通报并未说明。
因此,准确的说法应是“南海部分海域因火箭发射实施禁航”,而不是直接认定为“海上火箭发射”。
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中没有值得观察的信号。

清澜海事局近年来多次围绕火箭发射任务划设临时禁航区。2026年5月17日至18日,南海部分海域就曾在每日21时40分至23时40分实施火箭发射禁航。
频繁出现的航行警告,说明海南文昌及周边海域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航天任务保障机制。

从发布警告、划设安全水域,到疏导船舶、维持航行秩序,每一个环节都考验海事管理、信息发布和现场协调能力。
火箭发射是一项航天活动,不宜硬套进中菲摩擦的叙事;但任务能够按照计划持续推进,本身就体现了中国在相关海域稳定组织重大活动的能力。

菲律宾可以制造新的海上热点,中方却不会因此打乱既定计划。该执行的航天任务照常执行,该开展的军事训练依法发布警告,该维护的海上秩序也不会放松。
这种稳定性,比一次情绪化回应更有分量。
菲方飞机反复抵近
9月7日,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组织一架轻型巡逻飞机在南沙有关海域执行所谓“海域态势感知任务”。
按照菲律宾海岸警卫队事后发布的单方面消息,这架飞机在渚碧礁、美济礁附近收到中方无线电警告,中方还向其飞行方向发射照明弹。

菲方随后公布有关视频,并以此指责中国。
不过,菲律宾近年来不断使用海警船、渔业执法船和轻型飞机开展抵近活动,已经形成相对固定的行动模式。

这种做法成本较低,也比较容易控制烈度。一架轻型飞机飞到岛礁附近,收到无线电警告或遇到照明弹后,再把影像交给媒体,就能迅速制造一轮舆论声浪。
菲律宾既可以向国内展示所谓强硬姿态,又可以借国际报道争取外部支持,还能避免直接动用主力军舰、军机所带来的更高风险。

在我看来,菲律宾真正想争夺的,不只是某一次飞行的距离,而是南海议题的话语主动权。
它希望通过不断增加行动频率,把每一次现场处置都包装成新的国际争议,再用这些争议推动美国、日本等外部力量加大介入。

可这套打法存在一个明显短板:它能制造热度,却不等于能够改变现实力量对比。
轻型飞机飞过一次,并不会削弱中国岛礁设施的保障能力;公开视频传播一轮,也不能阻止中方继续开展海警执法、海事管理和正常训练。

菲律宾必须投入飞机、人员、维护和外交资源,行动强度越高,长期成本越大。外部伙伴可以提供装备和声援,却不会替马尼拉承担所有现场风险。
菲律宾如果把正常火箭发射禁航也解释成中方针对它采取的行动,反而说明其对中国海上活动越来越敏感。

真正令马尼拉感到压力的,不是某一次警告,而是中国能够同时处理现场摩擦、组织海上执法,并保障航天和训练任务按计划推进。
日菲合作不断加码
南海摩擦之外,日本与菲律宾正在推进另一项更具长期影响的安排。
5月28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与菲律宾总统马科斯举行会谈,双方把两国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决定启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洋边界正式谈判。
这个决定本身已经得到日方官方文件确认,不是传言。

与此同时,日菲安全合作持续提速。《互惠准入协定》已经生效并投入运用;双方于1月15日签署《物品役务相互提供协定》。
5月28日又决定启动军事机密信息保护协定谈判。日本还通过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机制,向菲律宾提供警戒监视设备和雷达系统。

装备合作也在推进,但必须区分“讨论转让”与“已经交付”。
5月31日,日菲防长就日本退役后尽快转让阿武隈级护卫舰、争取在日本2027财年内再转让1架TC—90飞机的方向达成大致共识。

双方还要继续讨论人员培训、装备维护和转让后的管理问题。因此,可以说日菲正加快装备合作,不能写成菲律宾已经收到日本退役驱逐舰和新一批飞机。
海域划界同样不能跳过第三方权益。

日菲公开文件只确认启动谈判,尚未公布完整谈判地图、基线、控制点、边界端点和具体坐标。
拟议划界区域位于台湾岛以东,台湾东岸、日本先岛群岛和菲律宾北部岛屿都可能对相关海域产生海洋权利投射。

这不是日本和菲律宾各画一个200海里范围,再把重叠区域一分就结束了。
6月2日,中国外交部明确指出,根据中国国内法以及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中国在有关海域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益。

涉及有关海域的划界谈判必须有中方参与。这是目前能够确认的中方正式回应时间,不宜再使用缺乏完整官方记录支持的“5月29日首次回应”。
台湾方面也并非“全程没有抗议”。9月4日,台湾方面外事部门公开声称,有关区域与其主张的台湾东部所谓“专属经济海域”高度重叠。

要求日菲不得损害其声称的权益;但与此同时,又拒绝接受北京代表台湾表达立场。
这种态度暴露出其自身矛盾:既担心日菲划界影响台湾东部海域,又在一个中国原则问题上与大陆对抗,客观上增加了日菲操作有关议题的空间。

日菲可以举行双边谈判,但两国达成的协议未经第三方同意,不能为第三方创设义务,也不能处分第三方海洋权益。
即使未来形成边界坐标,也必须妥善处理开放端点、第三方权利和不预断其他主张等问题。

想靠一份双边文件把复杂海域变成两家的“内部事务”,无论在法律上还是现实中都走不通。
结语
9月17日开始实施的两项禁航安排,一项服务火箭发射,一项服务军事训练,不能被混写成针对菲律宾的临时行动。
但它们与近期海上摩擦放在一起,仍然呈现出鲜明对照:菲律宾依靠轻型飞机和舆论传播争夺短期声量,中国则按照既定计划推进航天、训练和海上管理任务。

海洋权益不是靠一次飞行、一段视频或者一份双边文件决定的。真正能够影响局势的,始终是完整的法律立场、持续的海上存在以及长期稳定执行规则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