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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傢伙,內地暴走团攻陷香港!只能说,这群老人真是无知者无畏~ zt |
| 送交者: eastwest 2025-11-13 01:04:56 于 [世界军事论坛] |
好傢伙,內地暴走团攻陷香港!只能说,这群老人真是无知者无畏~近日,据港媒报道,一群“统一衣着”的老年人,动作队形整齐、外放音响震天、在香港市中心港湾来回疾步... 有香港网友不知道这群人是在干什么~ 当网友把视频发到网上之后,内地的网友们对此是再熟悉不过的了~ 嗨~~这不就是大名鼎鼎、气势如虹、佛挡杀佛的“内地暴走团”嘛!
于是乎,对于这种“丢人丢到香港去了”的事情,内地的网友们这一次的态度是出其的一致,纷纷表示“这是扰民”、还鼓励香港网友报警!
OK,大家来看视频如下: 讲真,这群老年人在某种意义上讲,还真是“无知者无畏”,视香港当地法律如无物! 在内地,暴走团可以“豪横”,甚至可以逼停急救汽车,那只能说我们的治安管理条例有时是过于“仁慈”~ (当年大名鼎鼎的“暴走团”新闻~)
but,在香港和澳门,还真就是“有法必依”! (比如:定額罚款力度相比内地来说,堪称“重度”~)
再举个例子,不知大家还记得前些阵子在澳门新闻,两个小仙女在马路上自拍被公交撞扑街后,澳门法律判定这两位小仙女“全责”! 这就是“有法必依”的最好案例,以后她们两再来澳门的话,估计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敬畏法律”!
而这一次在香港的“暴走团事件”,从某种程度上讲,已经涉嫌“扰民”了,其是否构成“犯罪”,这是另话不做过多的法律讨论~ 但是,须知在香港“公众滋扰罪”就是一种“犯罪”,最高可刑罚,其后果大家也就可想而知~
“扰民”的本质,根源就是常年习惯于“我行我素”,即逻辑就是“不尊重”。 而尊重,是互相给的,但也要首先尊重自己~ 这是作为“客人”最基本的简单素质~ 否则,就如阿bob话,“如果连自己都不尊重,那我也不会尊重你喽”~
OK,大家闲聊一下: (1)大家认为这次在香港的“暴走团事件”,为什么内地网友的观点会出其的一致? 即,谴责这群退休大妈老头“扰民”,甚至让香港市民尽快做“报警”处理! (2)讲真,在内地来说,“暴走团现象”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种“无法无天”的群体,但在治安管理法律上貌似又“打不着”这群人,那么,有趣的问题来了,大家认为有时候,内地是否需要“借鉴”香港澳门的治安执法力度? (3)大家实事求是的讲,像内地某些这类“公众意识”不高(或者说平时我行我素惯了、且素质不高)的群体到香港造成所谓的“扰民”,从而逐渐累积当地群众的“不满”情绪,久而久之,进而引发两地的某些“民间矛盾”,或者说给到香港群众一种内地人的“刻板印象”,大家认为,这两者有没有某种程度上的“因果关联”? (以前就是有内地的“老年低质量游客”, 给当地造成了所谓的“扰民”, 还被TVB报道了,哎~~)
(尊重的道理,就是这么简单,大家说,系唔系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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