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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炸华沙前的小动作
送交者: redrose 2009-09-18 14:56:52 于 [世界军事论坛]

     记得几乎所有有关二战的史书上只是告诉我们,德国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轰炸波兰首都,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以下微小的细节:

       遵照日内瓦公约第二十六款:轰炸城市之前,除了进攻以外,攻击的一方应尽其所能预先通知被进攻的一方。(小子们,准备好,我要攻城了!――笔者注)

       一九三九年九月十六日上午,德军向波兰军司令官递交限期6小时投降的最后通牒,华沙军司令官不仅拒绝接受最后通牒,甚至拒绝接收最后通牒(厉害吧?――笔者注)。下午三点,德国空军派飞机向华沙居民撒下成吨的传单,给他们十二个小时撤退的时间,并提供了两条撤退的路线;

       十七日下午六点,德国电台邀请波兰武装力量派一名军官前来参加十点的谈判,声言:德军将向任何一位前来谈判的使者发放一份限期在第二天早上八点投降的最后通牒,同时要求安排在华沙的外交官员的撤离;

        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四十五分,仍然没有波兰人前来德军防线一侧谈判;

        二十一日,八百名外交官撤离华沙;

       二十四日,1115 架德国轰炸机开始轰炸华沙的军事目标:敌人的炮兵阵地,以及一些重要的水、电和煤气设施;(不像四五年二月盟军对德国城市德累斯顿的轰炸:那时,盟军的轰炸机专炸居民区,而对该市的军事目标则不闻不问,造成二十五万和平居民葬身于火海。)

       二十五日,希特勒到达第十和第八军前线指挥部,提出再给华沙守军一次机会。当天傍晚,德国空军再次飞临华沙上空,撒下几百万份要求华沙守军投降的传单。华沙司令官仍然保持沉默;

        二十六日,轰炸开始,强大的德国炮兵开始向华沙猛烈炮击,同时步兵发起强大的攻势。

        二十七日,华沙陷落。二十九日,波兰投降。

     

 此外:

       日内瓦公约第二十五款:禁止进攻、轰炸不设防的城市、村庄、居民点或建筑物。(言下之意,可以进攻轰炸设防的城市、村庄等等。华沙是设防的城市。――笔者注)

       第二十七款:被攻击的一方应将其宗教、文化、科学、医院等建筑物用明显的标志标明,并将其资料通知进攻的一方。

 


       顺便听听笔者的“奇谈怪论”:

       奇怪,几乎各国都有禁止打人、杀人的国内法,却没有禁止战争的国际法。

       对了,曾经有过:纽伦堡审判!:第一条罪状:蓄谋战争,破坏和平;第二条罪状:发动侵略战争

       但那只适合于战败的德国!一次性用过作废!

     记得几乎所有有关二战的史书上只是告诉我们,德国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轰炸波兰首都,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以下微小的细节:

       遵照日内瓦公约第二十六款:轰炸城市之前,除了进攻以外,攻击的一方应尽其所能预先通知被进攻的一方。(小子们,准备好,我要攻城了!――笔者注)

       一九三九年九月十六日上午,德军向波兰军司令官递交限期6小时投降的最后通牒,华沙军司令官不仅拒绝接受最后通牒,甚至拒绝接收最后通牒(厉害吧?――笔者注)。下午三点,德国空军派飞机向华沙居民撒下成吨的传单,给他们十二个小时撤退的时间,并提供了两条撤退的路线;

       十七日下午六点,德国电台邀请波兰武装力量派一名军官前来参加十点的谈判,声言:德军将向任何一位前来谈判的使者发放一份限期在第二天早上八点投降的最后通牒,同时要求安排在华沙的外交官员的撤离;

        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四十五分,仍然没有波兰人前来德军防线一侧谈判;

        二十一日,八百名外交官撤离华沙;

       二十四日,1115 架德国轰炸机开始轰炸华沙的军事目标:敌人的炮兵阵地,以及一些重要的水、电和煤气设施;(不像四五年二月盟军对德国城市德累斯顿的轰炸:那时,盟军的轰炸机专炸居民区,而对该市的军事目标则不闻不问,造成二十五万和平居民葬身于火海。)

       二十五日,希特勒到达第十和第八军前线指挥部,提出再给华沙守军一次机会。当天傍晚,德国空军再次飞临华沙上空,撒下几百万份要求华沙守军投降的传单。华沙司令官仍然保持沉默;

        二十六日,轰炸开始,强大的德国炮兵开始向华沙猛烈炮击,同时步兵发起强大的攻势。

        二十七日,华沙陷落。二十九日,波兰投降。

     

 此外:

       日内瓦公约第二十五款:禁止进攻、轰炸不设防的城市、村庄、居民点或建筑物。(言下之意,可以进攻轰炸设防的城市、村庄等等。华沙是设防的城市。――笔者注)

       第二十七款:被攻击的一方应将其宗教、文化、科学、医院等建筑物用明显的标志标明,并将其资料通知进攻的一方。

 


       顺便听听笔者的“奇谈怪论”:

       奇怪,几乎各国都有禁止打人、杀人的国内法,却没有禁止战争的国际法。

       对了,曾经有过:纽伦堡审判!:第一条罪状:蓄谋战争,破坏和平;第二条罪状:发动侵略战争

       但那只适合于战败的德国!一次性用过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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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闻共有7条评论
    纽伦堡审判记录 - redrose 09/18/09 (196)
      是再版,还是旧书?中国外交部和原中调部都没有收齐全套。  /无内容 - hmy 09/18/09 (122)
        纽伦堡审判 - redrose 09/18/09 (146)
          那应该是旧书,11本,硬皮。 - hmy 09/18/09 (135)
            纽伦堡审判记录 - redrose 09/18/09 (137)
              看到的是11本。  /无内容 - hmy 09/18/09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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