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所有中美蜜月期军事技术合作,就浓缩在这里了。 军事技术方面的合作 中美军事关系的另一重要领域是军事技术方面的合作。美国对华军售分属两个领域:军民两用的技术和设备是由商业部颁发许可证的;军用的物品和技术属于对外军售项目,列入国际军火清单控制范围,由国务院颁发许可证。后一类物品可以直接通过商业渠道由中国直接向持有许可证的公司购买,也可以通过对外军售部门办理,建立在政府对政府的基础之上。
中美两国的军事技术转让的准备工作从1978年正常化时即已开始。在正常化之前和正常化之后,美国实际上都鼓励西方盟国向中国出售武器。1980年美国开始向中国转让极少量的民用的先进成象设备和配有先进导航仪器的小型的喷气飞机。在1980年1月布朗访华时告诉中方,美国政府同意向中国转让非杀伤性武器。布朗访华后,国务院宣布了六大类可以向中国出售的辅助性军事设备。4月,美国商业部把中国从出口控制从Y类(对华沙条约集团国家)放宽到P类(对新国家集团),允许向中国出售辅助性军事设备。31 但可以出口是一回事,真正的出口又是一回事。1980年美国实际向中国出口的这类设备数量极少。在80年代初中国实际向美国购买的只不过是一些S-70C直升机、舰艇用的LM2500燃油涡轮发动机、海岸防空雷达、以及一些通讯设备。1983年6月21日,美国商务部长鲍德里奇宣布,美国政府为提高准许向中国出口高技术产品的水平,决定将中国从出口管制条例中的P类国家改为V类。但他同时又指出,尽管中国列入与西欧盟国同类国家,不一定会享受到同样的待遇。32 再次放宽了对中国的出口技术控制。
正如鲍德里奇所说的,中国虽然列入了V类,但实际并没有享受与美国的盟国同等的待遇。1983年9月温伯格访华时双方就军售和技术转让重新进行了讨论。为此,代表团成员中包括了熟悉技术转让程序、对何种技术可以安全地加以转让了解最多的副国防部长帮办魏德。33 两国的参谋人员连日就两军的技术合作举行了多次长时间的认真商谈。中国着眼于技术转让,以便使中国能得到生产技术和系统, 从而生产中国防卫所需的武器系统和军事设备。只有那些中国国防急需,而中国一时还不能生产的,中国才希望得到最终成品。中方倾向于达成一个框架,规定何种技术可以向中方转让;美方坚持对技术转让采取逐项审查、个案处理的办法,美国与别的国家的协定大体上是这样的。中方希望达成一项协定,使他们能直接与美国的厂商打交道,与之谈判转让条件; 美方希望通过某种系统或项目进行两国的技术交流,将技术交流建立在政府与政府关系的基础之上。最后,双方同意签署一个会谈纪要,明确记载各自的观点。后来又经过多次磋商,双方终于在1984年3月下旬达成协议,向中国转让火炮、反坦克武器和防空武器。34 在美国国内,国务院、国防部、参谋长联席会议和各个具体的军事部门还要相互协调立场,并及时向国会进行通报。在讨论过程中,中美双方技术层面的官员又进行了多次互访。最后大致确定,向中国出售的武器和转让的技术属于以下四个方面:反坦克、火炮、防空、地对舰反潜艇战。
1984年6月张爱萍国防部长访美期间,美方答应向中国提供喷气截击机用的先进电子设备和在美国基地为中国培训驾驶员。中方则同意向美国出售一批歼—7飞机(仿苏联米格21 型飞机),供美军演习使用。美国还原则上同意向中国出售陶式反坦克导弹、霍克防空导弹,以及提供炮兵使用的火箭增程弹、高爆炸药和穿甲弹等的生产技术。8月,美国西科尔斯基飞机公司同中国签订了出售价值1.4亿美元的24架S-70C型直升飞机合同。35 1985年下半年,中国方面开始向美方提出在火炮方面的技术转让要求,相当于3000万美元。11月,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组织的由18名美国防工业总经理组成的代表团对中国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访问,其中包括波音、福特、休斯飞机公司、洛克希德、马丁—玛丽埃塔、罗克尔国际公司等大公司。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执行副主席沙利文说,长期以来,美国政策的一种设想就是,防务关系正常化是整个关系正常化进程的组成部分。他表示,这次访问不是为了出售武器,是为了建立起一个讨论和熟悉情况的进程,这个进程很可能导致将来向出售军事装备和建立某种形式的美中合办军工企业。36 1985年12月,中国提出了把歼8飞机的控制系统现代化的项目。经通知国会和巴统,美中双方于1986年10月在温伯格再次访问中国期间签订了协议。 歼8是中国自行设计和制造的双引擎、三角形机翼的高空拦截机,用于对付苏联轰炸机的威胁。纽约长岛的格拉曼公司得到了这项合同。项目的金额约为5亿美元,预计要六年才能完成。包括机载雷达、导航设备、电脑系统等。在这个项目中没有设计和生产技术的转让,也没有武器出售。为了在双方之间进行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在俄亥俄州的赖特— 帕特森空军基地派驻了一个五人小组。主管此事的贝克准将在参院外委会作证时说,这一项目在提交巴统和国会之前,国务院和国防部对有关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彻底研究,认为它与美国的政策目标和转让考虑是完全吻合的。他说:“中国防空能力的这种有限的升级将增强中国保卫领空的能力。而且,由于这个项目能增进中国反对外来威胁的安全,它是符合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的。”另外,中美双方还就出售或合作生产陶式反坦克导弹、改进型霍克防空导弹、轻型反潜艇鱼雷等项目进行了具体磋商。37 1987年1月,美国国防部发表的一份声明说,美国政府准备向中国出售价值6200万美元的四组跟踪火力炮兵雷达和无线电设备。这套设备能使中国军队从对方炮弹的轨道测出对方炮兵群的位置。中国的军事人员还在俄克拉荷马州的塞尔要塞进行操作训练。 在反潜战方面,双方进行了联合生产鱼雷的讨论。美国向中国出售了四枚“马克— 46” —2型鱼雷供试验和评测。中国的7名学员在佛罗里达的奥兰多海军武器训练中心接受训练。
1987年10月,由于伊朗形势紧张,美国指控中国向伊朗转让蚕式导弹,暂停了对中国的高技术出口审议。数月过后,审议恢复。1988年3月吴学谦外长访美时,舒尔茨告诉吴学谦,美国已经恢复审议对中国的高技术出口。此后,对华转让军事技术问题又受到美国对中国出口导弹的指控的干扰。在1988年7月舒尔茨访华时,双方就此问题进行了讨论。中国表示,除沙特阿拉伯外,中国没有向其他国家出售导弹。9月,卡卢奇国防部长访华时,双方又讨论了这个问题。邓小平在会见卡卢奇时强调,中国是个守信用的国家,是个负责任的国家。秦基伟国防部长与卡卢奇就国际和地区形势、中美双边关系及出售导弹问题交换了意见。卡卢奇在离京前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他和秦基伟一致同意继续发展双边军事关系,加强高层互访、功能性的军事交流和军事合作这三个支柱。记者翻来覆去地追问关于中国出售导弹的情况,追问他是否得到了中国方面有关的保证。他强调说,这不是什么保证的问题,中国有自己的政策,中方深入地阐明了中国的政策,表示在向外国出售武器时“采取慎重和严肃的态度”,将对和平和稳定做出贡献,也不干涉武器购买国的内政。讨论是坦率的,比以前的几次讨论都好,他感到“十分满意”,“完全满意”,他相信中国会以“负责任的方式行事”。他的结论是:现在我们可以不再考虑此事了。在讲到具体的军事合作时,他提到美中两国将在歼8截击机的航空电子设备、弹药改进、雷达系统以及鱼雷等方面进行技术合作。38 卡卢奇的访问在两位新任国防部长之间建立起了初步的互相信任关系,将5年前开始的两军关系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正是卡卢奇访华期间,美国政府宣布,它将通知国会和盟国,美打算有条件批准使用中国火箭发射美国休斯飞机公司为澳大利亚制造的通讯卫星及一颗名为“亚洲卫星”的卫星。国务院发言人称,颁发卫星出口许可证的条件是,美中双方达成政府间协议,以保证这些卫星技术不被滥用或转作他用。12月22日,中国政府外交部发言人说,中美两国政府最近正式签署了 《关于卫星技术安全的协议备忘录》、《关于卫星发射责任的协议备忘录》,并草签了《商业发射服务的国际贸易问题协议备忘录》。1989年1月26日,中美两国政府就中国运载火箭发射美国制造的卫星等事宜正式签署了有关商业发射服务贸易问题的协议备忘录。这样,中美之间就中国发射美国制造的卫星的一切法律事宜均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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