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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40信箱(前锋)一男青年,因女朋友分手,持刀伤害了女朋友
送交者: 无为 2011月07月05日19:09:34 于 [世界军事论坛]
回  答:刚搜了一下,发现还说轻了,有完全没犯罪(按现标准)而被判死刑 夜猫 于2011-07-05 18:23:11
被枪毙。不过这男青年犯罪的性质恶劣,他把女孩的膝盖骨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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