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世界军事论坛>跟帖
“派遣国对于拟派驻接受国之使馆馆长人选务须查明其确已获得接受
送交者: 渔樵闲话 2021月10月21日10:31:48 于 [世界军事论坛]
回  答:中国应该有权拒绝大使任命吧 渔樵闲话 于2021-10-21 10:23:12

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派遣国对于拟派驻接受国之使馆馆长人选务须查明其确已获得接受国之同意”。征求对方同意做法,一般是由派遗国外交部将拟任大使的简历送交接受国。一周至十天,接受国研究之后,便会以相应方式(口头或书面)答复:同意或有异议。被拒绝者并不多见,但确实存在。拒绝的方式,可能是不答复,或要求换人,“接受国无须向派遗国说明不予同意之理由。”拒绝虽然会令派遣国不快,但这并不表明两国关系出现障碍,接受国只是对该人选不满而已。拒绝的理由可能是,该人曾有过不利于接受国的言论、经历。

0.00%(0) 0.00%(0) 0.00%(0)
当前新闻共有0条评论
笔  名 (必选项):
密  码 (必选项):
注册新用户
标  题 (必选项):
内  容 (选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