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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拒绝日本战后赔偿是赔还是赚?
送交者: 三把刀 2010-06-19 02:04:0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1972年9月27日,《中日联合声明》签订。《声明》第五条中只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随着《中日联合声明》签订,日本政府与台湾当局签订的中国方面“政府及其国民”“放弃一切赔偿要求”的《日华条约》自动失效。

这里需要说明的有三点:一是这份声明没有界定民间索赔。为中国民间索赔留下了空间。第二点,日本战后与诸国复交,都有一个前提条件。不得以国家或民间索赔做为前提要求。[日本很蛮横是不是?但事实就是这样]。第三点,五十年代,日本与台湾[中华民国]方面的复交的《日华条约》中,明确“中华民国政府及其国民” “放弃一切赔偿要求”。当时的毛泽东周恩来表示不承认这一条约。

这样一比较,你会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日联合声明》。与中华民国的《日华条约》区别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仍有权索赔。这不得不说是外交上的胜利。因此,多年以来,你只看到中国人在日本打官司索赔,而没有其他国家的人。因为其他国家在与日本建交时都放弃了。

《中日联合声明》不仅是外交上的胜利,也是政治上的胜利。日本虽然没有承担战争赔款。但在之后的数十年间,向中国提供的支持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1979年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访华,开启了对华政府开发援助的大门。(即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简称ODA),这个项目持续到2007年。累计提供资金3万2千亿日元(约合300亿美元)。时间长达29年。

此外,日本官方及民间向中国无偿援建了诸多医院,学校等。目前没有确切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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