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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前苏联、东欧国家私有化过程,思考未来中国私有化要避开哪些坑
送交者: 调侃军政 2025-11-25 05:14:23 于 [世界时事论坛]

五人墓碑记

中国要改革成为欧美日这样的国家,私有化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由于由于列宁式政权的倒行逆施,把自古以来天经地义的私有化变成非法,创造出公有制及其代表性的国企这种怪胎。私有化就是把这些怪胎给他改回去,目前能用来作为借鉴的,只有东欧剧变、苏联解体那些国家的变革历史,粗看过去,几乎全是需要吸取的教训,值得学习的宝贵经验非常的少,本文整理一下。

先列下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的时间顺序,起于1989年6月,终于1991年12月,历时两年多,可以用来参考在比较具体私有化模式的时候,谁参考了谁。如下表:

南斯拉夫就不列入了,共产党一下台,就开始民族独立,直接战火纷飞了。

 

1、休克疗法(shock therapy)。

东欧各卫星国、前苏联各加盟国的改革,休克疗法是最著名的方法。国内涉及这个范围的文章,休克疗法是一定会被提到的,但这具体是什么方法,没见过一个人有写清楚的,这倒也不能怪他们,而是休克疗法是一种总体经济学方案,具体措施因各国国情不同而有异。

按维基百科的定义,休克疗法是由国家主动、突然性的放松价格与货币管制,减少国家补助,快速的进行贸易自由化,这个类型的计划,常会伴随将原本由国家控制的公有资产进行大规模的私有化措施,代表人物是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David Sachs)。请注意,私有化只是改革的一部分,不是休克疗法核心的定义型内容,而是其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

 

1.1、休克疗法在东欧之前的案例。

休克疗法虽然是1985年之后才出现的名词,但类似的经济改革政策在1948年西德的时候就出现了,当时的做法是货币改革(用马克替换帝国马克)、取消价格管制、放开市场,萨克斯在建议玻利维亚的改革时,就采用了这个思路;1975年智利被称为休克疗法首次成功的案例,皮诺切特任用一批“芝加哥男孩”,采用经济自由化、国有企业私有化、稳定通货膨胀等措施,解决了恶性通胀;1985年,玻利维亚财政部长采用萨克斯的建议,主要措施也是取消价格管制,租金、工资自由化等,解决了恶性通胀,此事件被作为休克疗法的代表性案例。

但要特别注意,这些案例的国家和未来采用休克疗法的东欧、前苏联国家有很大的不同:西德所有制结构仍然是私有制,存在一些国企,如铁路、邮政、能源、电信等公共行业;智利也是私有制,前任阿连德改革只持续了2年,还没来得及把整个智利变成公有制,国有化的企业是一些大型企业,如铜业、银行、交通等;玻利维亚同样也是私有制,同样存在一些国企,如矿业等。而东欧、前苏联各国几乎是百分之百的公有制,纯度比当时的中国都高,他们当时还是完全的计划经济。

 

1.2、东欧式“休克疗法”。

东欧和苏联的“休克疗法”是东欧转轨专家和西方经济学家联合提出来的,是东欧原创,欧美提供技术意见,理论背景是芝加哥学派自由市场理念+IMF/世界银行的政策建议。

核心人物是时任捷克斯洛伐克财政部长的瓦茨拉夫·克劳斯(后任捷克总理、总统),他提出了全民券私有化,安德烈·什拉梅克是券制运行细则的关键技术人员;

波兰的莱谢克·巴尔采罗维奇,最早提出完整的“价格放开+货币紧缩”的框架;

美国的杰弗里·萨克斯和其他国际顾问,提供宏观稳定方案和建议,是咨询者不是设计者。

也就是说,东欧等国的“休克疗法”改革政策,虽然采用的经济学理论是萨克斯的,但最终决策者是东欧自己,全民券之类的具体措施也是东欧自创

东欧的“休克疗法”的核心定义是宏观经济三项:

价格自由化,一夜之间取消价格管制;

货币紧缩,国家印钞权收紧、银行系统自由化、利率市场化;

财政紧缩,取消补贴、削减政府开支,企业亏损那就被迫私有化或倒闭。

整体比西德、智利、玻利维亚三国的改革要激进的多,各国国情不一样,具体方法也不会完全相同,对于被列宁式共产主义政权祸害过的国家来说,改革中的私有化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2、俄罗斯的私有化。

墙内的文章,特别喜欢提俄罗斯当年将国企全部分给了民众,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苏联民众压根就没得到好处,最后被寡头独吞了,这种跳跃性的叙事方式,写的人自己也不清楚来龙去脉,看的人更是疑点重重。当然我相信这些人很大可能是有意为之,好得出他们要宣传的结论:即中国一定得公有制、保存国企,绝对不能私有化,否则就会被万恶的资本家们所奴役,不信看看东欧,看看俄罗斯乌克兰。中国信封这个观点的人绝对不少,这些写手们真是贻害无穷啊,至今中共还在大肆宣扬这个调调。

 

2.1、俄罗斯中小国企的私有化。

2.1.1、俄罗斯的券制私有化(Voucher Privatization)。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继承了大约20万家国有企业,从小型商店到大型能源集团,叶利钦选择极速私有化,希望越快让企业转为私有,则可以越快建立市场经济,于是开始了券制私有化,给全民发私有化券(voucher),这是俄罗斯私有化的第一个阶段,属于私有化的试水政策。

俄罗斯在1992年10月1日开始发行私有化券,向所有公民发放面值1万卢布的券,1万卢布约当时一个月工资的25-30%,总共发行了1.511亿份,实际领取/使用的人数大约有1.44亿人,为了方便,就认为这些券“总面值”1.5万亿卢布。

这里要贴一段资深五毛的文章,来自张树华(时任中国社科院信息情报研究院院长)2012年4月登在观察者网上的《俄罗斯经济私有化的后果及教训》:

“私有化过程中,只为少数人提供了的敛财机会,无法估量的国有财产被变相转手或侵吞。私有化开始之时,俄罗斯全社会70年积累的国有资产总量(不含居民住房)估价为1.5万亿卢布,这个数字是按1991年物价改革前的价格统计的。1992年发放私有化证券时价格上涨20倍,然而资产重新评估却未进行,证券投资公司大量低价收购私有化证券,结果国有资产几乎被无偿地变卖”。

这段文字提到具体的数据,就是俄罗斯所有国有资产总量股价为1.5万亿卢布,而俄罗斯发的券总共也刚好1.5万亿卢布,意思是俄罗斯当时的领导层就是想把所有国企都平分给民众,但是因为万恶的私有化,最终民众啥也没捞到,全被寡头们侵吞了,文章其他内容就是通篇的批判私有化的垃圾文字了。

资深五毛们的这种恰到好处的叙事可以蛊惑相当多的读者,不得不详细掰扯一下。苏联一直是计划经济物价体系,当时的国企资产账面总值确实是1.5万亿,但这并不能证明苏联领导层就是一心为民平分国企的好人,这只是他们的表面功夫或者两个1.5万亿仅仅是个巧合。因为第一,俄罗斯领导层从未明确这些券是股份,只是可以用来也只能用来购买股份;第二,国企出售股份用的是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1.5万亿券就未必能买得到所有国企股份了;第三,苏联只放出了一小部分中小国企的部分股份,拍卖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是供给了1.5万亿的券,放出的需求也就是国企股份可能只有1%-5%,供大于求,也就是这1.5万亿的券实际对应的只有最多5%的国企股份。完全没有半点平分国企的迹象,所谓的“发券平分国企”最多只是宣传,甚至俄罗斯连宣传都没有,由他们的中共孝子来宣传。

当时的卢布并不是自由兑换的货币,虽然汇率貌似是兑美元1比2,但在这个1.5万亿卢布的估值面前,完全不能换算,俄罗斯当年再穷一年GDP也有4000亿+美元,你说70年所有资产才值3万亿美元?且92年卢布汇率暴跌,9月份实际汇率变成了美元兑卢布1比200,12月更是暴跌到了1比470,要按汇率换算,这些券的价值直接缩水到了30多亿美元,当时Yukos这一个企业价值就由约数百亿美元,这还买个蛋啊。

 

2.1.2、1.5万亿券最终用在哪里了。

这些私有化券,是不能找国家兑换为现金的,只能用来购买国企股份,且俄罗斯的券可以转让。

如上文所说,俄罗斯发的这些券想买国企股份,首先需要政府把国企的股份放出来卖才行。

现实中,政府只对中小国企放的比较多(据说通常在29%-51%),大型国企只放一点点(据说多数只放出5%-29%),对于最值钱的那批大企业,俄罗斯政府还是拿在手里,如大型能源、矿产等,这些企业被寡头夺走是私有化进程下一阶段的事情。

那这些券最终流向了哪里呢?

当时俄罗斯极为穷困,通胀又极高,券不是钱,不能找银行换卢布,也不能用来买东西,虽说有面值可以用来买国企股份,但远水解不了近渴或者说干馒头解不了渴,所以很多俄罗斯民众就将手里的券直接给卖了。据学界估计,约有70-80%的券在第一年就被卖掉了,这么多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大家又都很缺钱,那价格自然是一降再降了,92年的时候券还值20-30美元,93年跌到了5美元,不过也有不同的报告说一张券按黑市汇率相当于150美元,这些信息要去探究真假有点麻烦,也无必要,即使是卖150美元又能撑的了几天呢。

券的另一个流向则是把券委托给基金,约占20-30%,有些不那么缺钱的人,没有卖掉券的紧迫性,但他们也不懂投资,刚从计划经济切换过来,不懂投资是正常的。但有些头脑灵光的俄罗斯聪明人开始宣称自己懂投资,这批聪明人在市场低价买券的同时,更大力宣传自己是未来的投资之神比肩巴菲特,用虚假承诺让人心甘情愿的将券委托给他们集中投资,当时有600多家基金在全国扫街式宣传,电视报纸上每天都是“把券交给我们,你就变富翁”的成功学洗脑信息。

最后还有极少数人把券留在了自己手中,或许还去买了些股份股份,但是直到后来企业破产或被兼并,他们也没有拿到任何实质分红。

也就是说,券几乎百分百被集中到了基金和其他有钱又“聪明”的人手里。

这批人收集了几乎所有的券,接下来会做什么呢?

一个做法是庞氏骗局。著名案例MMM,这家骗了500万人,这些基金先宣传自己牛逼,通过购买、空手套白狼获得委托的方式收集到券后,拿这些券在拍卖中买入中小企业股份,这些企业就成了他们新的宣传工具,他们宣称自己“持有国企巨额资产”了,可以提供高收益分红,吸引公众的现金投资,用新投资者的钱支付前期承诺的分红或利息,等到骗局撑不住的时候,卷款跑路。这个庞氏骗局的受害人不是卖券的那批人,而是用现金投资他们的人,委托券的自然也是人财两空了;

第二个做法是乾坤大挪移。基金管理层(一般是前官员、原国企经理人、投机商、黑帮等)用券卖了企业股份后,将这些股份转移到自己控制的公司名下(公民原本委托的券就失去了实际管理权被清零了,这几乎等于是明抢了),再把基金干倒闭,直接不用兑付。再把股份卖掉换成钱,或者把企业的收益抽空,然后携款外逃。

券对于绝大多数俄罗斯民众只有两个结果,要么卖掉券换一点点钱,损失未来的收益(这点非常存疑),要么委托给基金竹篮打水一场空。

 

2.1.3、为什么券会演变成这个结果?

一个看起来没那么糟糕的试水性质的政策,为何结果如此的不堪入目?

简略来说,俄罗斯当时的制度实在是一片空白和混乱,法律极度混乱,没有财务审计,产权登记系统不存在,黑帮控制大量地区,政府监管空白,基金管理人把资产转移到自己私人公司几乎是零阻力。

对此我只能说,列宁式政权培养出来的官僚,且终身只接触过计划经济,都没有像中国目前的官僚一样有自由经济、市场的经验,骤然放开,产生这样的结果毫不令人意外。据说当初采纳休克疗法的叶利钦、盖达尔团队所持的是这么个典型的共产党式的思维:“宁可犯错,也要先让私有化跑起来,否则改革失败、共产党复辟。”官方认可混乱、犯错,嗯,这是必要的代价,前行中的弯路嘛。

不过盖达尔等人勉强算是真正想搞市场经济的改革派,但是过于激进,对人性太不尊重了,在改革时行事非常天真,认为苏联国企没有“价值”、凭证只是“象征改革”,主要目的是迅速建立私有产权,对鲁莽行事可能造成的极端贫富分化没有一点点警惕心。

权贵集团和“聪明”人们(未来的寡头就在其中)就厉害多了,券制度只是他们的“合法性外壳”,他们要通过快速的私有化让自己快速占有优质资产,让自己“坐庄”。

 

2.1.4、那些中小国企后来的命运。

凭证私有化过程中,中小国企们各自放出了不同比例的股份,这些股份被基金们用券买走了,剩余的股份,则会被分配给经理层、员工和政府继续持有,越小的企业放出的股份越多,小企业可以算是被券私有化了,中型企业责备经理层+员工内部化,大型企业暂时没动,这些可是未来寡头们垂涎欲滴的猎物,怎能给屁民机会。

这些进入市场的中小国企,约有70-80%最终破产,原因那就非常多了:比如缺乏资本金,卖出的股份只能换券,换完就没了,并没有现金入账;没有现代公司治理,70年的计划经济,短时间学不会现代公司管理的;当时经济糟糕,市场可以说几乎不存在;信贷市场也是崩溃状态,企业想借钱续命都做不到;内部人控制后,将原本企业掏空,与之相关的贪污、资产剥离极度普遍,被称为内部人私有化,这点在后文中国国企改革时会重点叙述。

另有10-15%的被地方或行业巨头兼并,被兼并后不再保留原企业。

只有5-10%的成功转型存活下来,不过这些多数是竞争比较充分、资本门槛较低、对外部冲击不太敏感的行业,如食品加工、饮料啤酒厂、零售连锁、轻工业企业、地方能源与市政公用事业等,巨型零售连锁企业Magnit就是一例,不过他并不是当时的国企,而是底层创业,发展壮大途中吸收了很多破产的食品企业资产。

 

2.1.5、其他几个发券国家的情况。

先说两个跟俄罗斯同为前苏联加盟国,乌克兰和哈萨克斯坦。

乌克兰在1994-1998年大规模“证书私有化”,每个公民得到私有化证书,这个凭证早期不允许直接出售,只能自己使用或转让给被许可的投资信托激进,从俄罗斯发生过的事情可以推断,乌克兰民众们从私有化证书上拿到的好处不会有多少,不过乌克兰的基金骗局比俄罗斯要少一些。

乌克兰国企的结果是员工和经理通过“劳工团队私有化”拿走多数股份,能源、冶金等大型企业被政治派系所控制,寡头程度比俄罗斯更高,也更顽固,因为乌克兰的寡头崛起路径和俄罗斯不同,他们玩的是地区黑帮+政治裙带+私企合并的套路。俄罗斯的券改革时间是92-94年,我甚至觉得乌克兰的领导层是从俄罗斯那里看到了发财机会,这么现金的经验当然要赶紧学习引进了。乌克兰的腐败程度那是一直在俄罗斯之上的,至今也是如此,尼古拉斯凯奇的《战争之王》中就有描述。

哈萨克斯坦也学俄罗斯发券,也跟乌克兰一样限制不让卖,可以存入投资基金,虽然基金骗局很少,但他们只卖小企业。哈萨克斯坦的寡头化是最严重的,他们比俄罗斯更不要脸,大型企业直接卖给总统家族及其亲信,不过同时哈萨克斯坦也卖了不少国企股份给西方,最终形成了“国家、寡头、外资”三足鼎立的局面。

说完了反面案例,再来说正面案例,捷克、波兰也是采取券制度的,券制度就是捷克人提出来的,为何他们的国企私有化没有像俄罗斯他们那样一地鸡毛呢?根源自然是苏联加盟国和卫星国受列宁式政权毒害的程度不同,这在私有化进程中,表现为各国领导层对实际事物操作的认知程度的区别,最终导致现实结果迥异,捷克国家小俄罗斯国家大不是理由,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也不大,外高加索那些国家更小,至今仍然是全球垫底的水平。

就只说券的发明国捷克吧,当时还是捷克斯洛伐克没有分家,他们面临的现实状况比起苏联加盟国也好不到哪去,国企众多有1500多家;国家没钱、民众也没钱;工资极低且没有资本市场;而且捷克还没有采用美国式的拍卖,一是卖不出去,二是政治上说不过去;也不能像中国那样渐进式改革,因为捷克社会要求尽快摆脱计划经济,而捷克统治阶层又比较有良知没那么“聪明”,担心腐败和暗箱黑幕,严防像未来俄罗斯、中国那样的经理人内部人瓜分的现象。针对这些现实困难和考量,克劳斯团队才提出让全体公民都参与私有化。

为防止瓜分现象,捷克设计了私有化基金,但捷克不像俄罗斯那样只是起个名字,而是吸收了欧美正规基金的监管经验,对基金提出了诸多要求:比如得是专业投资机构,能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对企业进行估值;拿到股份后有参与治理的能力;得由政府许可才能成立;必须遵守相对严格的披露与监管。这些基金把碎片化的券集中后,形成了有效的大股东结构,使得企业能被专业机构监督,而不是被内部人吞掉。

为了保障基金的作用能按设计初衷发挥出来,捷克先建立了证券法,建立了交易所,建立了专业的监管机构,政府对这些基金进行严格监管,这些措施都起到了非常不错的效果。虽然说也有一些缺点,比如基金数量过多水平有高有低,部分基金管理不善或者仍然存在腐败,企业治理不如西欧成熟,产业升级慢等等(产业升级这事其实跟私有化基金关系不大,牵涉的原因更多更广),总体来说还是瑕不掩瑜的。

再回头对比下俄罗斯,很容易就知道俄罗斯券-中小企业私有化失败的原因在哪里,没法律、没监管(这些才是之后俄罗斯诸多乱象的真正原因,不仅仅是券这一个模式),中小企业被内部人、黑帮等侵吞的非常彻底。

 

2.2、俄罗斯大型国企的私有化。

2.2.1、俄罗斯寡头。

重头戏来了,在第一阶段的券试水过程中,俄罗斯大型国企那是稳如泰山,必须得牢牢掌握在国家手里,这些大企业的私有化成就了寡头们,俄罗斯有著名的7大银行寡头,分别是:霍多尔科夫斯基,梅纳捷普银行总裁,Yukos,石油;别列佐夫斯基,联合银行总裁;古辛斯基,大桥银行总裁;维诺格拉多夫,国际商业银行总裁;斯摩棱斯基,首都储蓄银行总裁;弗里德曼,阿尔法银行总裁;马尔金,俄罗斯信贷商业银行总裁。在侵吞国有资产快速致富的道路上,自然是后浪推前浪,到了2000年,原本不是那么耀眼的寡头后来居上的也有,比如:永远的切尔西老板阿布拉莫维奇,Sibneft,石油,俄罗斯寡头维基百科里列了39位,不知道是否齐全。

这些寡头们最初的资金来源是私人资本、金融市场操作、借贷、早期资产重组收益。虽然寡头们也参与了券市场的收券/串联基金动作,但通过券赚来的资金并不多,不足以完成后续的大动作,券带来的收益只能算是最早期的资本积累加人脉建立,为后续操作铺路。可以这么说,券时期,有无数的“聪明人”都赚到了第一桶小金,但只有在后续的发展中脱颖而出,才能成为未来的寡头,而这个窗口期非常的短,1992年发券,1995年即开始了第二阶段的鲸吞豪夺操作秀,成功者则晋升为新时代的寡头。

 

2.2.2、寡头如何成位寡头?

1995年的时候,俄罗斯政府财政彻底崩溃,此时大型国企的股份还在政府手里,而叶利钦需要资金来应对1996年大选。于是,为了钱,政府开始卖家当,把大型能源、矿产等企业的股份抵押给私人银行,如果还不起贷款,这些股份就归贷款者所有,结果显而易见,政府肯定还不起,这就是臭名昭著的贷款换股。

要较真的话,这个操作说起来貌似也没什么大问题,你拿价值100万的房子作为抵押找银行借钱,银行当然不可能借给你足额100万,会打个折,比如只肯借60万,而如果到期你还不上贷款,你就会失去100万的房子,能贷到的款的金额小于抵押物价值,很合理。不过实际操作起来,这空间可就大了。

谁有资格可以接受政府的这个抵押贷款呢?拍卖吧,价高者得。但是在没有独立司法、没有透明市场、没有公平竞拍的俄罗斯,这个拍卖自然成为了内定拍卖,只允许特定买家或者拍卖规则被人为设定,使得最终以极低价格成交,被广泛认定是内定+腐败,比如Yukos价值约150亿美元,拍卖价3亿美元;Sibneft价值数十亿美元,拍卖价1亿美元。这样子全国都鼓捣一遍,整个社会的资源就落入了最有权势的一小群人手中,自此这一小群人就有了新的名称:寡头。

简单比喻的话,就是你是领导人,你看着某个优良国企垂涎欲滴,市场价值100亿,你想了个招,借着政府缺钱的现状,拿这个国企的股权抵押去找自己小舅子贷款,贷款1亿。但是其他人看到这家国企被当作抵押物,纷纷表示很有兴趣,提高金额,有愿意借50亿的,那咋办,拍卖,但是设定种种规则,让其他人要么直接取消资格不让参与,要么按个什么罪名说他在其他条款上不能满足规则,最终使得只有你小舅子能赢得拍卖,成功。事后还不上1亿,按照贷款合同,这100亿的国企就归到你小舅子,也就是你的手里啦,就这么的简单粗暴无耻。无论是俄罗斯,还是乌克兰,又或者是中国,国企私有化,这种无耻勾当始终如影随形。

 

2.3、私有化中寡头们起家的银行业。

银行和资源是寡头们起家的两大行业,银行业又是特殊的那一个,自然要单独介绍下。

苏联的银行系统是非常残缺的,最高层是苏联国家银行,下属几个职能行如外经银行、工业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储蓄银行,这些并不是商业银行,而是计划拨款机关,几十年的计划经济熏陶下,这些银行不会做风险评估、不会贷款定价,也没有金融监管意义上的制度,只是计划的一部分,可以说,现代银行业在俄罗斯是一片空白。

所以俄罗斯不太需要设计什么银行私有化,而是让私人自己建银行,激进的休克疗法,推行价格自由化+通胀爆炸+监管真空,私人银行那叫一个疯狂涌现,开银行几乎不需要资本金,也没有审计要求、没有金融监管,连专业金融人员都不需要。

这些私人银行利用92-94年俄罗斯疯狂的通胀,赚通胀差价,只需要吸收存款(在高通胀之下,实际是负利率)就行,接着银行拿这些存款去买美元,立刻就是暴利;加上与政府项目暗箱操作,可以获得财政部的短期高息国债(GKO,短期获利)、财政补贴项目的代理资格,做国企工资账户代理赚手续费+利差;再加上企业相互持股,快速形成了后来的寡头集团的基础。

说回俄罗斯原本的国有银行,储蓄银行和外经银行(后来的VTB)政府一直没有撒手,至今仍然是国有,工业、农业这些直接分拆卖给了私人集团,最终和中小国企一样消失掉了。

 

2.4、普京在俄罗斯国内巨大声望的来源。

就是这些寡头了,1998年金融危机后,普京开始收拾寡头们,站在俄罗斯民众的角度,普京这种做法自然是大快人心、还公理于俄罗斯人民,所以普京的高支持率并不仅仅是俄罗斯民众失心疯的支持战争贩子,我觉得普京对内做法才是获得支持的根源。对于普通民众们来说,领导人反腐反贪,自然就为你叫好,收拾寡头这些侵吞国家资产的硕鼠,自然也会为你叫好。霍多尔科夫斯基的Yukos被拆分、收归国有,霍本人入狱,这个事件在俄罗斯国内获得的是历史级别的民众支持,民众就是一种朴素的观念:“寡头抢了我们的东西,现在国家抢回来,这是正义”。简单来说,普京为俄罗斯民众收拾了寡头(实际上主要是为了他自己,打掉旧寡头,以国家名义建立新寡头),在普京有生之年,俄罗斯民众都不会反对他(不是全部,支持率50%以上就成立),普京在俄罗斯的民意基础比今上在中国的民意基础要深厚的多,不过二人面临的环境不同,不好直接对比。普京毕竟还是要走形式上的民主选举才能连任,而今上只需要驯服官员就行,不用面对选举这种要命的大考。

相比之下,中国的银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并不像苏联、东欧那样从零开始建立,这是福是祸,很难说的清楚,但私有化处理起来会更加麻烦,这几乎是铁定的。

 

3、爱沙尼亚的私有化。

正面和偏正面的私有化案例也是有的,这里以爱沙尼亚为例,作为好的示范吧。

相比俄罗斯、乌克兰这些腐败深重的国家,爱沙尼亚就交出了很好的答卷,爱沙尼亚不搞内部人私有化,避免经理阶层夺权掏空;大规模引进北欧企业投资,国企出售通过公开招标出售给战略投资者;保证引入外国技术与管理、透明招标、强监管、快速引入欧盟法律体系。整个私有化过程中没有出现寡头,可以说是目前最成功的转型代表。其实波罗的海三国都做的可以,这三个国家对苏联彻骨的仇恨,使得他们遭受毒害程度较轻,尽管是苏联加盟国,从泥淖里出来比起其他加盟国甚至卫星国都要容易。

 

3.1、爱沙尼亚的土地改革。

这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桥段。爱沙尼亚优先恢复1940年前苏联占领前合法的私人土地权利,若无法恢复(比如被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覆盖),则等价地块补偿或长期的政府赔偿券,返还的比例非常高,约60-70%的土地被返还给原产权人的继承人,这一步对避免腐败效用非常大,因为一切基于历史法律文件,法院判决可以追溯,没有“谁关系硬就能分到土地”的操作空间;同步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将全国土地重新测绘,统一编号,引入北欧式土地登记系统,产权登记公开透明,可以网络查询;完全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抵押、租赁,配套的抵押登记系统也一并建立,银行可以放心发放抵押贷款,这进一步吸引了大量北欧银行进入,是爱沙尼亚的银行业彻底现代化;城市住房私有化,原住户只需要以象征性价格购买其当前居住的房屋,如果房屋土地的所有权归原地主,而土地又被返还给了原地主,新房主需要支付地租,政府提供司法协助调节双方权益;逐步向外资开放土地市场,但外资必须在爱沙尼亚注册公司,以当地公司名义购买,必须遵守土地用途规定,禁止农业土地给非欧盟企业,这点加入欧盟后放开了。

 

3.2、中国能借鉴的地方。

波罗的海三国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是先立法、再改革,而不是俄罗斯那哥几个的改革现行、制度空白。比如私人财产的返还(这块和我的设想不谋而合),但这三个国家毕竟体量太小,中国恐怕不能照搬,且中国目前的形势和东欧剧变时也大不相同,相比之下,中国有更多的难点,比如时间太久了,已经很难找到当年的苦主了,土地可以百分百返还,企业这类资产就比较难,因为企业的价值是跟后来的经营有关系的,这块需要详细探讨,再比如国民素质两国并不相同,中国太大、人又多,各地想法差异肯定比爱沙尼亚这种效果复杂的多;也有一些相对简易的地方,中国毕竟有40多年的部分市场经济经验,和苏联纯计划经济转型比起来肯定会有一定的便利。

 

4、中国国企私有化的回顾。

中国的中小型国企,朱镕基已经私有化过一次了,算是部分效仿俄罗斯,但没有发券,可这并不值得称赞,这是中共比俄罗斯领导层更残酷的一个表现。中共的意思是:屁民还想领券换国企股份?想屁吃呢你。也没有公开拍卖。朱大总理的这次操作,在墙内知道的不说,说的都是瞎说,搜寻真实信息非常困难,官方的信息也是各种遮遮掩掩,都是往国企效率低下、只会亏损,倒闭了、私有化了才是正当途径,一直在回避“全民所有制”下国企私有制的权益具体分配,让人看的云里雾里,唉。

中国90-05年间的国企私有化,官方并没有统一的全国性方案,也并未宣布要全国私有化,每个地区、每个行业、每个企业的做法都不一样,是一个分散、渐进、隐蔽的过程(好事当然不能张扬,被屁民知道了还是会多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的),大多数资料没有公开。

总体来说,那批改革的国企跟俄罗斯的内部人控制高度相似,唉,中共这群废柴,俄爹92-94年刚刚获得了一个失败的改革,孝子96年就拿来用。当然这点倒未必就真的是中共师从于俄,而是极权体制成长起来的企业管理层们面对改革浪潮时,只要有机会自然会采取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双方心照不宣,把公家的资产变成自己的,这种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做法可以无师自通,不需要谁借鉴谁。

中国学术界给这个做法取了一个中性的名字描述,叫做管理层收购MBO(Management Buy-Out)+职工持股会+债转股+改制,本质就是中小国企大量被内部人私有化,内部人就是指厂长、书记等当官的,这次改制中共是吸取了俄罗斯的教训的,大型国企(能源、通信、银行等)从未进入改制的范围,且中共正在争取加入WTO,加入以后从世界产业链中挣来的钱,也让中共有了一直控制这类经济命脉企业的底气和资金支持。

当然这事也不能全说成朱镕基一个人干的,可以简单分成3个阶段。

 

4.1、92-96年,初期探索。

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各地开始探索怎样先让企业活下来,那自然要借鉴农业恢复生机的承包了,于是就摸索出了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合作制、职工持股会等等方法,这些当时不能叫私有化,不过实际的所有权已经开始从国家往内部人转移。

这个职工持股会的特点是,全体职工名义持股(职工们纷纷表示:全民所有?没听说过),股份由厂长、工会主席掌控,职工只有名义股,没有决策权,10-20年后股份被内部人收购或稀释,感觉华为任正非的套路是模仿的这个,中国人实在是聪明啊,股份都能有名义上的。

也有些人心急,觉得自己才是让企业兴旺的主要功臣,做事糙了一些,在大规模改制前夕遭重了,比如褚时健,不过他管烟草这种印钞机,即使大规模改制恐怕也没办法达成他将公司收为己有的期望。同时代的张瑞敏就比较稳重,钱自然是要赚的,但还是得以当官为主,后面随着时代发展,玩出了各种精妙操作,以至于我想查张瑞敏持海尔多少份额股权都查不到。这两位大佬由于所在公司、地域的特殊性,想直接变公为私难度确实有点大,同时代的宗庆后就幸运的多,且按公开的消息,老宗起家的资金非常干净,完全是自己创立品牌赚来的钱,91年就出资8000万兼并了杭州罐头食品厂,这些大佬们的起家往事无意向去查探实际情况。

 

4.2、97-02年。

就这么持续到了97年,朱镕基在中共十五大转正,此次大会确立抓大放小,大中型国企继续国有,小企业可以改制、出售、兼并、破产、重组,在十五届期间,15万家中小国企被“放小”,成千上万加地方国企被内部人以“承包+赎买”方式获得所有权。

至于企业的职工,下岗吧,自己去找食吃。原本失业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是一个政府对这些四五十岁已经步入人生后半段的人,半点兜底的打算都没想过,还要一边让胖子唱从头再来人生豪迈,一边雇佣写手写文章数落这些职工没有技能,活该失业……

 

4.3、03年-05年。

03年,胡温政府上台后,国务院发文允许管理层收购MBO,中央都鼓励内部人大胆干了,地方上自然抓住这种好时机,纷纷争先恐后的发财,要注意,能活到这时候的国企基本上都是有一定价值的,但是这个价值却来自于前几年的“内部人转移”带来的活力,这也导致管理层拿走公司之后甚是“心安理得”。地方国企主要就是这些操作:资产按评估价出售(但经常被故意压低),管理层组成公司收购,找国有银行贷款买下企业,事后分账,职工出钱购买少量股份(这块往往只是象征性的),结果就很简单明了了,大量国企变成“管理层”的私有企业,且管理层是零成本获得整个企业的,大部分利润成为私人收益,你说要给银行还贷不是成本?大不了真的在市场上再出售一部分资产(股份),就足够换了,空手套白狼就是这么套的。05年国务院发现便宜被这些基层干吏们给划拉走了,觉得亏大了,认为问题严重,叫停了大部分的MBO,使得中国国企改制规模比俄罗斯小很多。

在县级和乡镇企业中,有更简单直接的做法,政府把企业承包给厂长,厂长交承包费,剩余利润自己拿,承包到期后,厂长以极低价格赎买企业,这种现象极其普遍,要评价的话,只能说,还算比较合理。

正规做法之外,自然有隐蔽的灰色手段。国企宣布亏损(有真有假),然后清算资产,因为是国企嘛,国家可不能见死不救,获得债务免除,接着管理层用极低价格接盘干净后的企业,这叫做“一破二卖三转手”。

 

4.4、该怎么评价中国的中小企业改革呢。

纵观下来,这个时期真要说这些国企的内部人转移是否合理,很难判断。毕竟事实就摆在那里,这些国企不变成实际上的“私有”,全部都会在市场竞争中破产倒闭或者被兼并,但这些国企好歹又是名义上归全民所有的资产,如果为了让国企延续生命力,最终让内部人拿走一切,对全民来说,那直接倒闭不也一样么?反正全民分不到一分钱。再说不管是倒闭后的破产清算还是被兼并的收购价,这笔钱总归是全民所有的吧?一家企业,可能每人分不到0.0001分钱,但有那么多国企,加一起每人分个几百块不是奢望吧。很多国企确实是在管理层的努力经营下起死回生,并创造利润实现自己的价值的,硬要挑不合理的地方,无非就是以下:

职工持股会非法,直接违背了全民所有制,如果是国企那就得平均分给全民,如果是地方政府的国企那就得平均分给当地全民,如果是集体所有制那就归集体每个人,诸如国企不改制会破产价值归零等理由不能对抗这个原则,就如我上段所说,全民为何不选择破产,卖厂内设备等等每人分0.0001分钱呢,总比现实中半点好处都拿不到好吧;

因为第一点的非法,就使得后续的MBO这类,争论不休,管理层觉得企业变值钱了是自己本事大能力强才做到的,没有自己企业早倒闭了,所以企业理所当然得归自己,这种观念就非常扯了,按西方经济规则,经理人牛逼把公司带腾飞了,公司就得归经理人吗?站在股东角度(中国就是全民),自然无法接受这种奇谈怪论,大不了公司经营不善破产倒闭股东资产清零,我乐意当败家子你管得着吗?再说了,经理人这个职位你不干有的是人干,还真以为除了你就没其他人才能经营好企业吗?经营的好我自然会给奖励,高工资、股权激励都行,但前提是,这些决策权在股东而不在经理人。要按照中共伟光正的逻辑,厂子起死回生做大做强是你厂长一个人的功劳?所有职工都有功劳,凭什么最后好处被你们管理层包圆了,职工不仅没份还得下岗?

过去的事情再去论个对错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吸取教训即可,未来真正的私有化深度改制,第一步就不能违背全民所有制这个基本定义,严格按照股东拥有公司这个基本原则展开。

 

5、中国未来的私有化思考。

中共采用的所有制大家中学都学过,美其名曰“全民所有制”,虽说实际上是全民没有制、党领导所有制(注意不是党,是党领导,各级党领导所有,普通党员可没什么份),但明面上的定义总归还是归全民所有的,这点中共可是一直挂在嘴上讲从不敢否认的,广大中国民众从小被这样熏陶长大,私有化能让中国民众全民接受的方法必须采取的第一步,就只能从定义中来,平均分给所有民众

这在具体操作上有非常多的麻烦,就拿国企来说,大国企平分每个人还能分到一些,小国企平分下来一个人一块钱都有可能拿不到,原理简单,实操麻烦。

参考苏联加盟国、东欧的私有化历史,靠谱的答案非常明确的指向先立法、再改革这个路径顺序,但这点套在中国却有点不合身,因为现在的中国有法制,只不过党比法大,在党面前,任何事物与党有分歧,结果永远是党是对的,这兜一圈还是得回到更高层的政治权力上面,中共弃权真心改革,继而才能有法治,法治社会建立之后,司法独立也有了,国企私有化才有正常推进的环境,否则非常极大可能重蹈俄罗斯、乌克兰的覆辙。

法治之前的论述留到《劝降书》再写,这里先强行假设法治社会已经建立起来了的前提,探讨国企私有化,中国可以采纳的具体方法。

 

5.1、基本原则。

第一,全民所有,针对央企,当地全民所有,针对地方国企。

第二,科技发展了,已经不需要再鼓捣什么私有化券了,直接按身份证划拨股份,大数据管理就行。这里的前提条件是人口普查,确认身份证唯一对应真实存在的人。

第三,私有化过程主要在于调整股权,而不在于强行干涉企业运营,企业运营按照市场规则来。

第四、虽然是股权再分配,但还是有必要对国企进行估价,好让民众知道自己的股份究竟值多少钱,上市公司已经由股市给出了估价,没上市的公司的估价就必须请专业公司来评估了,中国的不可信,一定要有欧美大公司参与。

第五、上市国企,已经上市流通卖给私人的股份不做变动,只将归政府的股份平分。如果需要调整总股数以利于平分,那私人所持股份数量也等比例调整。

第六、国企员工不会额外配股,不会因为你是员工,在这上过班就要给你们配股,未来经营可以出股权激励计划。

 

5.2、国企分类。

中国现在基本上只剩下大型地方国企和央企了,或许还有非常少的中小型国企;银行要单列;还有学校、医院、其他公共服务类(如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等),也要单列,这部分本文不会提及,以后会单独开篇论述。

 

5.3、央企私有化。

国资委监管名录里央企有98家,财政部名录下还有145家,合计243家,数量不多,再减去银行,数量会更少,且个个体量巨大,不用担心分股份了,每个民众分不到几毛钱。

央企中有一些特殊行业,比如核能、军工、航天,如果他们真有核心技术,把核心技术相关的部门拆分出来继续隔离,不参与私有化了,这块可以参考美国,比如NASA、美国战争部之类的模式,当然不需要照搬,因为这些行业过于神秘,缺少详细、可信的信息,很难提出具体建议。不过就我在知乎看到的军工行业日常,看不到有什么领先的技术,这些都可以私有化。

央企数量虽然少,但是体量实在是过于巨大了,且分布于全国各地,一个集团业务范围虽然有联系,但也有相对独立的链条各部分,有必要先进行拆分,这点倒是不影响私有化,是为了提升效率和活跃市场竞争。这需要每个央企的具体部门构成、业务划分,同样缺少相关数据,无法给出核实的拆分建议。能拆分的拆分后再进行估价,已经上市的可以拆分上市,让股票市场给出估价。

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我简短的两段话肯定不够,但目前确实拿不出更多的细节方案,欢迎了解相关行业的人士补充,特别是拆分这块),可以分股了,但分股的目的不是为了真的让全民马上拿股票去卖钱。不然一发生抛售,民众估计又会覆俄罗斯的辙,低价卖出自己的股份。

需要给一个禁售期,民众持的股可以自持,也可以交给专业的基金代持管理。基金被授权作为最大股东,行使决策权、监督权,写到这里还是觉得得请外国人参与把关,我对中国人实在没多大信心,这类基金的管理层构成可以参考捷克,且还得有更多角度、更周全的考量:比如是否由全民选举一个或几个董事;外国专家是否也占据一个或几个董事位置;本国专家是否也要有董事位置。

由多个基金竞争,能争取到多少民众的股份委托各凭本事,在新公司的经营上基金可以出董事,出多少由股东会(各个基金,原持股股东)决定。

目标很清晰,让这些大国企转型成为像美国巨头企业那样的结构和管理模式,股东会不管经营,由股东会决定的董事会、CEO管理(据说不同公司各自的具体章程不一样,这里就不深究了,这是股东们的职责,他们肯定很乐意聘请这方面专家为他们出谋划策)。股东们由于担心董事们、CEO会损公肥私,自然会对监管公司运营非常有动力。而不会像现在的中国上市公司们老总一样,公司的钱不是我个人的钱,我既是大股东、董事长,又是实际上的CEO,但我就是要不停的将公司的钱转到我个人口袋,反正除了中共,没人管的了我,公司内部没人敢监督我,这是中国许多上市公司的普遍现状。

 

5.4、地方国企私有化。

地方上的大型国企分股方式同央企。

不同之处在于,地方国企会牵涉到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大家知道,中国有个操蛋的户籍制度,沿海发达地区的建设内地的务工人员也是有贡献的,但是他们却不会被归属到当地人口,享受不到当地人口的福利,不管户籍制度,将地方国企分股很有可能造成新一轮的分配不公,所以地方国企私有化前提还得加一个:取消户籍制度。或许可以说调整规则(也是我的想法之一),比如在某地务工多少年交了多少年税,就按比例给多少股份,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可以由居民选择领取获利高的那个,这样看起来理论上可行,但是统计起来会非常麻烦:

比如某位居民,他户籍江苏,工作在上海,他一琢磨,觉得在上海能领更多,就选择了上海,但是其他人也纷纷像他一样都选择了上海抛弃了江苏,使得江苏分股份的人少了,上海分股份的人多了,最终选择上海的收益还不如江苏……

再比如户籍制度在中国造成的流毒影响过于深远,各地鄙视链一直存在,强行让一个安徽人跟上海人一样享受福利,上海人估计就不干了(这里只是举例,并不是说我认为上海人就是这样,请勿上纲上线,我大学同学中关系最好的就是上海人,工作这么多年对上海人印象非常不错);

所以说,还是先取消户籍制度再对地方国企私有化,一劳永逸的好,户籍制度是一定要取消的,没有必要为了急着私有化,而由于户籍制度的原因增加各种不必要的操作难度和麻烦。强行设定取消户籍制度之后,民众选择自己的常住城市(按居住时间算,居住肯定是跟工作绑定的),直接按当地人口计算,再分配即可。至于户籍制度该怎样稳健的取消,这又是另一个大课题了。

 

5.5、如果还有中小型国企,怎么私有化。

如果真的还有中小型国企存在,那就直接在市场上公开拍卖,严格防止俄罗斯式的内部拍卖,谁都可以竞拍,贪官们,富人们,外资都行,且只要外资有意向,就一定要拉外资来参与,多个外资拍卖有猫腻的风险就会降低一分。拍卖之前要真实可靠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国内的评估机构不放心,那就请国外老字号来,多花评估费也值。

一些村镇投资公司、小型旅游开发公司、城区招商公司,这适用于地方的全民,不是全国的全民。或许还有一些“幸存”的小食品厂、水泥厂、小型冶金厂、机械厂等等,估计是个位数,绝大多数应该都已经破产或者被私人买走了。有的话就用公开拍卖的方式,没有就算了。

 

5.6、禁售期。

禁售期时长我肯定给不出,需要有丰富金融证券经验的专业人士给出分析。过了禁售期,民众就可以卖出手中的股份了,然后就是正常的自由经济了。

如果民众实在是缺钱,等不及禁售期就急着卖股份咋办?不咋办,憋着,至于缺钱,用其他方法去解决,不是让民众去借钱想办法之类的,而是让民众不缺钱,也是我的改革计划分项之一。

 

5.7、银行。

银行体系的私有化,这块是没有可以参考借鉴的,东欧那些都是从零开始新建银行体系。中国不一样,中国的大型商业银行早就是深深的嵌入全体国民社会之中,是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了,且这些大型银行几乎全部都是国有。银行这个金融体系和普通企业不同,钢铁厂倒闭了影响有限,大银行出问题,整个金融体系都会有风险。

而以中国的现状,银行私有化对民众心理会有非常大的冲击,说不定大家一听到银行私有化,第二天就爆发挤兑潮,这个风险真的冒不起。

银行改革也同样有前提条件,目前中国天量的债务不完美解决,带着这个炸弹去改革,后果难以预料,对于如何化债,不在此文中讨论,强行设定已经处理完成。

 

5.7.1、银行不分股。

银行已经流通在市场的股份,谁持有就归谁,同上市国企一样。由于要照顾中国民众的信心,政府代民众持股的部分必须要达到51%以上(或者67%以上?学名该叫做设定股权转移的稳态规则,限制私人持股上限,可以借鉴北欧、台湾的银行股份分层结构)。但政府得明确银行股权中归属于国家的部分为全民所有,就不实际分股了,一分股说不定胆小的就默认是私有化然后引发风险,政府所代持的这部分股份的利润分红,只能用来填补政府财政支出或者平均返给全民(在世的全民)

政府不允许干涉银行的日常经营,只负责监管(资本充足率、防洗钱、防大额风险、审计、公开披露等),并负责聘用专业人士负责经营,且经营必须完全独立,也就是公开、透明、专业,监管完备,对于银行破产机制,可以抄欧洲的银行处置法,股东先承担(全民股权这种,只是记账损失,不会影响支付体系)、债权人次之、存款人最后(由存款保险兜底)。对银行体系的改革,差不多就是这么几点:控股权稳定、治理结构专业化、不得被私人收购(控制权转移这种)、政府代管必须透明、完善且专业的监管体系、利润分配需要公开公平、固定规则、银行破产法必须先行、银行不能被行政干预贷款。

 

5.7.2、政策性银行。

对于政策性任务的,把这些任务全部从商业银行剥离,新设政策性银行集团,将商业银行对应的公众和政策性银行隔离开来,这个政策性银行可以看成是政府自己下属的企业,政策合理性就与是否私有化无关了,不合理自有未来的国会议员找政府麻烦,要敢像现在这样大捞特捞,该抓的抓该坐牢的坐牢。

 

5.7.3、央行。

接着是央行,必须立法保证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当然,央行完全独立肯定是不可能的,在非救命时期不要听从政府干一些完全违反经济规律的事情就行了,紧急情况下,再贞洁的央行也得出来接客嘛,各国都如此

 

5.7.4、外资银行的准入。

美西方唠叨这事很多年了,一直指责中国没能按照WTO承诺开放这块,未来想与美西方继续合作共赢,这块是必须要解禁的。但以中国银行业的现状,真的让外资大银行进来,中国商业银行会不会在竞争中被干倒闭呢?相关金融行业专业知识非常复杂。总的来说,还是得中国的商业银行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竞争力,确保自己在中国和外资银行可以分庭抗礼(公平竞争),而不是因自身垃圾被灭掉。至于央行,当然可以根据本国需求合理的对外资银行进行监管,外资银行子公司可以当作控股方是外国人的中国本地银行,外资银行分公司就提高监管的标准(这个很自然,防风险),美西方要的是结构性开放+公平竞争,这个中国必须要做到,不管是为了现实功利还是长期的提升自身能力。

 

6、土地私有化,及各项国有资产的返还旧主问题。

 

6.1、土地私有化。

因为土地的价值各异,市中心的地和郊区的地价可不一样,不同种类用途的地价格业不一样,且目前所有中国土地一律是国有,没有任何私有化成分,这倒反而省事了。

第一种是居民住房用地,这类简单,直接归户主所有。小区密密麻麻的用户那就只能归所有业主共同拥有了,反正归不归业主都没法卖,最明显的作用就是防止被再次强拆。

农村耕种的土地,各村委会不知道分了多少次了,什么按人头分,男的有女的也有,但嫁出去的女儿没有,找个时间点把这个立文件,去公证处公示,存档就行了。

如果还有剩下没分的,就先暂时划归政府名下代管吧,分地这种事有点生理心理双重不舒服。什么时候要开发了,卖地的钱统一按行政区划归属,平均分给当地所有人,政府如果觉得缺少动力,可以事先确定一定比例的佣金,比如5%,具体比例可以由居民和政府协商。

政府单位或国企拥有的土地(明确已经使用了的,比如盖了厂房、盖了办公楼,不是制现在的“国有土地”就是政府所有),那就归单位和国企吧,反正也不会卖,真要卖了钱,钱的用途必须公开透明,国企的用在国企身上,单位的用在单位身上,如果是行政机关,就当作财政收入吧。

私企已经建了厂房的,但是是付租金的(应该全部都是这种付租金的模式吧),那就还是归当地民众所有,但是已经交过多少年的租金,都予以承认,到期了再看是买还是续租。

 

6.2、返还旧主。

爱沙尼亚90年代这么做,还有机会找到历史文件,当年被分地的人还没完全老死,能拿出证据,要回原本自己的地。但是中国已经70多年了,这一点就必须得拿出诚意来了,需要专门成立一个部门,可以查阅当年的原始档案,根据档案的记载列出财产被强行充公的人的所有明细,然后公开此政策,当年的受害人后人都可以找这个部门核实,领取补偿。只要档案中有记载,或后人能出示切实的证据,都予以承认,能优先还地的那就先还地,还不了地的就折价赔偿。如果是企业家,就麻烦不少,如果是品牌没有存活下来的,但是当年他们的厂房设备总是切切实实存在,然后被充公没收了的,这类还是需要后人提供证据,如果提供不了证据且档案中也没有,那就只能嘘唏一声了,如果是品牌存活下来的,但近年的发展却与原主后人无关的,可以直接补偿一定比例的股份。

证据认定的标准,一定比例的股份该是多少,本文就不讨论了,超出我的认知范围了。

在所有的私有化分项中,返还旧主是优先度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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