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定律应拆解为三个子定律,第一,自由定律:财富创造与经济自由正相关。第二,执政者衰亡定律:官家背离自由定律越远,越容易衰亡。第三,收放定律:官家趋利避害,收收放放,随时调整自由边界,直到放权收益与放权损失相等为止
老高按:今天我想推荐吴思的一篇文章。我刚刚读过吴思《顶残:中国市场和产权的构造及逻辑》一书(壹嘉出版社和读道社),很容易发现,这篇文章就像该书部分章节内容的缩写。 吴思被冠以“历史学家”的名号。他的著作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是创造新概念。从读他2001年初版的《潜规则》一书开始,我就经受了他的“新概念轰炸”:潜规则、合法伤害权、血酬定律、元规则、灰牢、白员、隐身份、官家主义…… 《顶残》一书和这篇文章更变本加厉——“顶残”本身也是一个新概念。 何以如此?吴思在其《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序言中谈到:“作为生活在民主宪政国家的公民,他们(西方一些著名学者——老高注)这么说当然不错,但在我这个遥远的读者看来,却句句别扭,满心抵触,闹得几乎读不下去。中国历史清晰而强悍地告诉我:事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他们不对。他们的说法,只有加上苛刻的限制条件之后才是对的。”——所以,只能自创概念。 有个叫张旭的人写道: 吴思的阅读体验,也是我所熟悉的阅读西方学术著作的经验;但是,他的对策一再让我吃惊。他左手拿着西方的概念,右手拿着中国的史实,反复掂量比较,最后却选择了另起炉灶。此时,他追着史实不依不饶,直到给出一个他以为恰当的命名为止。吴思的著作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创造了大量有“本土特色”的新概念。 吴思解释许多概念是自己杜撰时还说: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对白色有详细区分,我们眼中一派白茫茫的世界,在他们眼里却有丰富的层次和色彩。他们可以用丰富的词汇描述我们视若无睹的差异,譬如阳光之下的白和背阴处的白。他们之所以能看见我们视若无睹的东西,因为他们有相应的语言和命名。 对于吴思的“新概念轰炸”,我刚开始时有些不适应,但深深被吸引。事实证明:这些新概念非常有生命力,不仅在中国与西方学界得到广泛认可,而且许多成为民众掌握的语言,被他们用来解释世界和社会——“潜规则”就是最典型的一例。 顺便说一句,另一位学者秦晖教授的“低人权优势”观点,我刚开始也有些发懵,后来明白了其完整表述,说的是“在自由贸易环境下,统治集团以低人权形成竞争优势”——若闭关锁国相互隔绝,低人权谈不上优势。历史上一个先例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南方在与北方的贸易上占据上风,凭借的就是其奴隶制“低人权优势”,后来被战争画上句号。秦晖认为,这个问题没有经济解。 说回吴思的文章,篇幅太大,为便于阅读,我只好做了一定删节,但仍有一万大几千字,若想精心研读,请拿出25分钟。有足够耐心读完的朋友,我相信您看待中国现实社会,一定会有与过去大不一样的眼光。

官史:中国商权演变的故事
吴思,《人文中国》2024年第三期
第一节 现实市场的命名问题
我先介绍一种很有特色的市场,请诸位给这种市场想个名字。 据业内人士介绍,2018年,中国大陆出版图书的品种约50万,达到历史峰值。官方认为数量太多,重复出版严重,要进行“总量调控”。于是,2019年减少书号约10万,2020年又减5万,2021年计划再减5万,但各出版社叫苦,没有完成。2022年之后出现反弹,回到37万左右。 书号,就是在封底可以看到的国际标准书号(ISBN)后边的那一串数字,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分配给各个出版社,一本书一个号。政府把国际通用的图书识别和检索手段用于市场准入控制,没有书号就不许进入市场。 削减书号,导致黑市价格暴涨。民间书商原来四、五千元即可买到的书号,2021年涨到四万左右。原来能在市场上打平的书,增加了这项成本,现在要亏损了。 我们看到,出版市场挨了一刀,总量砍掉四分之一。此外还有第二和第三刀。 第二刀砍向内容。出版界有许多重大选题,例如有关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选题,涉及文革、党史、军史、民族、宗教、港澳台、苏联东欧和国际共运史等方面的选题,总共十五类。重大选题必须上报备案。 于是,在砍掉了四分之一的市场版图上,权力又凿出来15个空洞,这些空洞的边界也能随时调整,“看不见的手”受控于“看得见的手”。 第三刀砍向市场主体。国务院规定:“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也“不得经营报刊版面、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 国营主体创办报刊和出版社,也必须有主办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上级主管单位,俗称婆婆。在中央,婆婆必须在部级以上。在各省市自治区,必须在厅局级以上。没有婆婆认领,国营主体也不得入内。 在市场主体方面,除了为出版者设限,还要限制敏感作者。 三刀之外还有“两补”:补贴特殊主体和特殊选题。补贴方式,有基本建设投资,有工资或亏损补贴,还有党费、团费、工会费之类的公款订阅。 “三刀”之下,自由市场的规模缩小了,内容单调了,供给方身份单一了,市场因而残缺了。“两补”之下,权力支撑的市场弱者存活甚至崛起了,市场因而畸形了。权力介入越深,残缺或畸形越重。 当然,相对文革时期,“三刀两补”市场已是改革开放的市场。改革开放前的刀更多更大,市场规模更小,内容更单调,准入的主体也更少。 如今主要限制供给侧,很少限制消费者,改革开放前不然。北京有几家书店设了内部小店,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才能凭证件进去。把守松懈时我进去转过,见到一些市面没有的海外图书。新华社的《参考消息》编发海外报刊的消息评论,如今摆在大街报摊上,当时内部发行,文革前县团级以上干部才能订阅。这就是说,消费方头上本来还有第四把刀,如今四刀减为三刀,下刀的力度也弱了。 至此,我们看到一种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共同构建且处于演变状态的市场。这里的学术问题是:这种市场应该叫什么市场?“三刀两补”可谓诨名外号,请问学名? “三刀两补”市场是残缺市场,残缺市场即是一种命名。反过来看,残缺部分是由权力制造或填补的,那么,权力市场也是不错的命名。 不过,权力介入和市场残缺是有差等的,既有权力深度介入的市场,也有权力不屑介入的市场,例如利润微薄且无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锅碗瓢盆市场。权力浓度从高到低,造就了高残市场、低残市场和常态市场。假设常态市场的开放度超过60分,高残市场的开放度可能还不到20分。这是1-100分的连续分布,一言以蔽之曰“残缺市场”或“权力市场”,并不能描述这个连续体。 费孝通先生用“差序格局”的概念描述中国乡土社会:以自家为中心,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如同心圆展开,远近亲疏呈差序结构。套用此意,以“差序市场”描述当代中国的整体市场结构,应比权力市场、残缺市场之类的概念更客观中性。 中国的差序市场具有鲜明的品级特征。例如燃油市场,原石油工业部等部级权力分解重组,改挂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部级央企牌子之后,建构了国字号的寡头垄断市场,位居一品部级。出版市场更复杂一些,依据条条块块划分品级。如果说《人民日报》享受了发行订阅的部级待遇,《河北日报》享受了局级待遇,《石家庄日报》最多只能享受处级待遇。 不过,即便在权力不屑于介入的品外市场,也不意味着权力不在场。或许介入某些市场的成本大于收益,如竞争激烈的日用杂货,于是“抓大放小”;或许一时没有看见或没有看懂,如最初的网上交易,于是旁观等待,看到它长大的样子再做决定。无论如何,差序市场的整个序列,都是权力监督管控之下的存在。 残缺市场、权力市场、差序市场和品级市场,这一系列概念从不同角度描述了权力打造的制成品。面对高层权力,各个品级的市场都要听凭上级安排调整,顶部无设防,可谓“顶残市场”。
第二节 差序市场演进大略
一、源头概览
1、史前时代(略) 2、传说时代(略)
3、信史时代 既有文献记载,又有考古证据,这就进入了信史时代。 在春秋战国时代,当时的说法是“工商食官”(国语·晋语)——工商行业是吃官饭的。当时,既有专业商人,也有贵族商人,这两者大概还有重合地带。专业商人的存在证据是《左传·昭公十六年》说到的郑桓公在公元前806年建国时与商人盟誓的故事。按照龙登高先生的说法,春秋时被称为“聚”的农村集市也出现了,但交易分散而零碎,时间地点不固定,战国时期发展为有固定日期和地点的聚市。 工商食官,或贵族经商,也有时代的必然性。龙登高先生解释说:“贵族有对奢侈品的需求,他们与市场的关系更密切,商业和贸易也主要由他们来承担,也只有他们才有能力承担。”第一有需求,第二有能力,我们还可以在能力项下补上特有的产品和技术,例如铸造青铜。 总之,在有文献可证的历史源头,我们看到了官民贸易并存的景象。在传说时代,权力已深度介入生产和交换。再往前追,还可以看到贸易交换与抢劫盗窃和礼物交换的共生状态和替代关系。 在中国历史上,权力自身也在进化。权力的控制范围从部落到方国到封建王国再到帝国,越来越大。权力介入市场的深度和技巧也在进化。差序市场随之演变至今。 更宽泛地说,当代中国的差序市场体系,中国正在接轨的现代国际市场体系,都是权力参与的长期演化和历史建构的结果。
二、历史上的宫市言榷及杂霸市
1、宫市 白居易诗作《卖炭翁》描述了唐朝的“宫市”。诗中可见,皇家使者单方定价,“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以不足五折的低价强买木炭,权力的强制性碾压了市场的契约性。 针对官家凭借权力在各个领域的强买强卖,唐代汉语出现了“和买”“和价”“和售”“和雇”“和市”等一系列强调平等交易的词汇,但宋人随后又揭露了权力在“和买”名下的新一轮潜滋暗长。只要权力不受制约,强买强卖就挡不住,“和”早晚要沦为幌子。 宫市压价强买薪炭的故事,在明朝的版本是宫内惜薪司“加耗”。皇宫薪炭预算确定之后,宦官有权“征比诸商”。比起我们熟悉的“征购”来,这里多了一个“比”字——限期完成否则抓来打板子。按照规定,收薪炭时可加损耗十分之三,但宦官私下加耗数倍,一万斤能加到四万斤,市场采购转化为敲诈勒索。宦官们“酷刑悉索”,时人视宫内惜薪司为“陷阱”,设法躲避。官方则编订名单,佥商采办,“被佥者如赴死,重贿求免”。——商人退出市场的权利必须行贿赎买。
2、盐市 盐市的演化更加悠久复杂。权力介入盐业的方式是“榷禁”。榷的本意是独木桥。官家禁止或限制“非公有”主体进入盐市,独家垄断,单方定价,建构出权力浓度高低不等的市场。从管仲提出“官山海”,实行食盐官营开始,谁生产、谁收购、谁运输、谁销售,权力介入产、运、销不同环节的深度和广度,一直在演变之中。演变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秦汉之前以自由市场为主,局部官营垄断。所谓局部主要指齐国和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管仲(前723-前645年)在齐国采用了民产、官收、官运和官销组合。 第二阶段,汉武帝(前156-前87年)穷兵黩武,财政紧张,于是改变汉初的“弛禁”政策,盐业官营:官产(官家设场置锅募民煎盐)、官收、官运、官销,三环扩展为四环,局部扩展为全局,抓获私贩一律釱左趾。垄断日久,每个环节都难免腐败臃肿低效,私盐泛滥,官营收益越来越低。 第三阶段,公元762年中唐刘晏变法:民产、官收、商运、商销。对比安史之乱(755-763年)初期颜真卿和第五琦推行的汉武帝模式,官运官销改为商运商销,调动了商家积极性,盐利收入竟达国家税入的一半,超过此前十多倍。不过,在收购批发环节即官家的“就场专卖制”中,又生出很多弊病。例如商家交钱运米换取盐引(近似购销许可证),官家收了钱粮,却迟迟不给盐。盐引大量积压,权势大或额外付钱多的优先提货,普通商家等上二三十年的比比皆是,盐引滞销,财政收入减少。 第四阶段,1617年明末袁世振再次变法,将收购环节也放给商家:民产、商收、商运、商销,官家的“就场专卖”转为盐商专卖,如此至清末近三百年,官家退至出售许可证并维持专卖秩序的位置。 上述演变的基本趋势,大体是权力以退为进,调动生产者和商家积极性,走向官家长期整体利益最大化。这种基本趋势,用改革开放的流行术语表述,就是“放开搞活”。官家垄断的经营收益权放给商家,民间有了生产经营积极性,经营好了多赚钱,官民的日子都好过。反之,“一收就死”,官方抓权如同攥紧一把沙子,越使劲沙子越少,最后都没饭吃。官家在长期历史实践中一再撞上这个规律,为了标识方便,姑且称为改革开放定律。 当然,官家的长远利益不等于短期利益,整体利益也不等于个人和小集团利益。财政吃紧之时,看到民间利大,官家往往倒行逆施,收回垄断权,再经历一轮腐败臃肿低效,再由商家围猎钻营,再次放开搞活,再把垄断权卖个高价。如此形成局部或暂时的次级回调。个人和小集团也会根据各自环境在潜规则层面收收放放。在上述四段大波动中,还有多次中小级别的收放波动。
3、为什么有宫市和盐榷? 宫市存在的理由简单而直观:皇帝有权,想省钱,于是就有了强权压价采购。太监们中饱私囊的热情很高,把宫市发展扩大成了征税收费场。 盐榷也是征税,通过卖高价征税。为什么不直接征税呢?《管子》中的《海王》篇记载,齐桓公问管仲,征房屋税如何?管子说会有人拆房。征树木税呢?有人砍树。征牲畜税呢?有人杀牲畜。征人头税呢?会隐瞒人口。那如何是好?管仲说:官山海(官营矿业盐业)。人人都要吃盐,一升加价两钱,就相当于两个大国的税收,连老人小孩也逃不掉。如果直接这么征税,人们必定闹事。紧随《海王》的《国蓄》篇进一步说,民之常情,夺则怒,予则喜。于是先王有形地给予,无形地剥夺。君王以巧取代替强夺,天下乐于服从。 总之,对比直接征税,榷盐榷铁的成本更低、政治经济收益更高,但必须收放适度,受到改革开放定律的调节。
4、杂霸市 不仅官家权力侵入市场,民间暴力也经常侵入市场。脚夫、轿夫、私盐贩子、在渡口码头争抢打拼的人们,“车船店脚牙”,都热衷于结伙把持市场。地缘、血缘或业缘团体同样有此愿望。官方打压民间暴力,将“把持行市”入罪,但把持者往往有官方后台,民不举官不究,如此形成某种平衡,上下合力建构出残缺市场。 例如明代景德镇,官窑垄断了优质高岭土和青花瓷产销,建构出官民权利不等的品级市场,民间同样凭借各种非经济手段垄断客户等资源,建构出民间的品级市场,再通过为官府效劳获得官家庇护。所谓行会秩序,就是一种品级市场的秩序。 这种官方和民间共同打造的品级市场,“霸王道杂之”,套用天津方言“杂霸地”的构词方式,不妨称为“杂霸市”。
5、商权与市权 这里暂且跳出历史进程,引入两个抽象概念。我们反复遇到一个问题:谁有权进出食盐或出版之类的市场,什么产品可以自由进入市场,现在追问一句:这种权利叫什么名字? “市场准入权”的说法很常见,不过,这个概念通常指向政府作为市场把关人的权力,而不是供求双方进出市场的权利。我想以“商权”专指供求双方携某种资源进出市场进行交易的权利,即:商权=供求双方进出市场进行交易的权利=贸易自由。 商,在不同的词典里有八九个释义,我这里采用的释义是“买卖交易行为”。“商权”就是买卖交易的权利。商权受限的主体从事买卖交易,罪名就是“私贩”。商权受限的产品,如官家专营的盐铁茶酒,一旦违禁入市,就被称作“私盐、私铁、私茶、私酒”,以赃物论处,数量越大,量刑越重。 中国对商权的限制历史悠久,违禁的罪名也清晰精确,但缺少正面表述商权的概念。或许这体现了权力本位而非权利本位的思维及语言规律?毫无疑问,商权价值巨大且事关重大。鸦片战争,五口通商,其实是两个主权者的商权之战,产权或领土只是牵连出来的次级问题。 如果把市场使用权称为“商权”,市场所有权又该如何称呼?古汉语早有“欺行霸市”之类的罪名,似乎把市场默认为公产或官产。如果是官产,不妨称为“官市”。但还有不是官产的市场,“淘宝”和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属于公司财产。某些自发形成的民间“草市”似乎还是无主的公产,一旦如《水浒》中“浪里白条”张顺那样垄断水产批发,鱼市就成了私产。我找不到表达市场所有权的概念,暂且称之为“市权”。“市权”在古汉语中通常用于描述弄权、揽权之类的权力交易,但“市”的本义是市场即交易场所,引申义才是交易行为,用“市权”指市场所有权,比“权力交易”的释义还要正宗。 在《重商主义制度的历史意义》一书中,十九世纪德国经济学家施穆勒描述了中世纪德国的自治市镇如何动用各种外交和暴力手段提升本地市场的特权地位,还用了“市场占有权”的概念。他总结说:“市场权、通行权以及距离权,是市镇用来给自己创收以及制定市政政策的武器。该政策的精髓,是让自己的同胞获益,而让外部的竞争者受损。”“距离权”,即一定范围内禁止竞争者存在的垄断权。 施穆勒的用词启发我们讨论市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与权利有关的各种概念通常是多元化的社会结构的产物,多元结构中的权力不够强大,彼此竞争制衡,无力吞噬所有权利。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地方,没有自治市镇,产生市场权利的土壤比较贫瘠,表述这些权利的概念也难免贫乏,很多事就想不明白,更讲不明白。 有了市权和商权的概念,古今中外市场所有者的行为就容易描述了。他们总要根据自身利益,凭借各类主体的所有权甚至主权,规定市场使用权的授予范围,谁能进,什么物品能进,进出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或严或宽,或收或放。法家严苛自不必说,儒家经典《礼记·王制》和《孔子家语》刑政篇里,也开列了十四类禁止入市的物品,如兵器、宗庙祭祀用品、命服命车、圭璧金璋、锦文珠玉、尺寸质量不合规的布帛、未长成的五谷果实木材禽兽鱼鳖等等,甚至还禁了衣服和饮食。 管制最严的,例如武器,不仅限制商权,还要限制生产权和占有权——私贩、私造甚至私藏都有罪。管制最宽松的,例如扫帚簸箕之类的日用杂货,任何人都有自由买卖的权利。这种对商权的限制,相当于官府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的限制。在风险或暴利很大的领域,官府以指令或计划取代市场,商权、市权乃至市场存在权被压缩甚至取缔。 完整的商权,对应常规市场。高残商权,对应高残市场。低残商权,对应低残市场。负商权,即戴罪之身和违禁货物,对应黑市。品级商权,对应品级市场。
三、民国的统制经济:二二八事件
台湾“二二八事件”就是由垄断市场和黑市引发的。 1947年2月27日,国民党警员在台北街头查缉私烟,殴打烟贩林江迈,又开枪驱逐围观群众,误伤青年陈文溪致死。2月28日,台北市民罢市游行,要求交出罪犯,当局开枪镇压,数人身亡,引发全岛大规模武装暴动,是为“二二八事件”。 当时的台湾,除了纸烟,还实行了酒、樟脑和火柴等多项产品专卖。1945年,国民党上将陈仪接管台湾之后,成立了专卖局、贸易局、粮食局和煤炭调整委员会,规定米、盐、糖、煤油等民生产品,一律由官方统一定价收购。粮食局购买粮食并控制粮食生产来源,煤炭调整委员会垄断能源供应,私营煤矿生产的煤炭只能出售给这个委员会。与此同时,陈仪没收了日本人留下的企业,把它们重组且改为公营,如四大糖厂合并为台湾糖业公司,六家石油公司合并为中国石油公司。 陈仪推行的统制经济政策由来已久。1928年国民党在南京建政之后,积极发展经济,采用了统制经济政策。1935年,为了应对日本侵略,蒋介石把主管国防建设的“国防计划委员会”改名为“资源委员会”,直接隶属军事委员会。中国的重工业,尤其是与军事工业相关的钢铁、动力、机电、化学、水力等企业,都由资源委员会掌控。私人企业仅能生产日常消费品。1942年更进一步,盐糖火柴实行专卖,次年又对棉纺织品实行限价和议价,官价比市价低一大截。这套统制经济的制度安排,比传统市场的品级更多,权力介入更深,市场残缺更甚,对民企伤害更广。 “二二八事件”冲击了台湾的统制经济。蒋介石先后派出闽台监察使杨亮功和国防部长白崇禧到台湾调查,蒋经国随行,探询如何恢复稳定。蒋介石得到的建议是:撤销专卖局和贸易局,减少国营企业数量,帮助私营经济发展。这套建议的底层逻辑,正是我们见过的“改革开放定律”。 为保住最后的立足之地,国民党被迫退让一步,民营经济的活力便在退让出来的空间里喷发了。
四、当代产品市场:统购统销制度的兴衰
当代中国,经历了计划经济和改革开放,商权收收放放,品级市场的形态特别复杂丰富。这里以农产品市场为例。
1、三类物资 统购统销制度下的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被分为三类物资。从严格计划的统购统销,到大半计划小半市场的合同派购,再到农村集市中有限的“小自由”,三类物资的商权由不同主体掌握。 第一类物资包括粮、棉、油,关系国计民生,因而统购统销——国家商业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和预订数量统一收购;城市居民凭粮票油票之类的票证,在规定的地区,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购买;农家剩余的粮棉油,如果出售,只能卖给国家商业部门,不准进入农村集市,不准卖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类物资的商权直接由中央掌握,中央部级单位直接下场购销,堪称一品权力市场。 统购统销市场是高残市场,至少挨了五刀:第一刀,规定收购价格。第二刀,规定收购数量。第三刀,规定独家收购者。第四刀,规定销售价格。第五刀,限定消费者及购买量。 五刀之下,生产者、消费者和商家还剩下多少自由呢?生产者不能不按规定生产,也不能不按定价卖出。商家不能不按定价收购,也不能不按定价出售。消费者按年龄性别和身份领取相应数量和种类的粮票之后,固然有权利不买,但定量不高,不买就没得吃,这点自由空间很小。当然,小自由也有价值,粮票可以换鸡蛋,可以在黑市买卖。粮票所承载的小自由小权利,就是在有效期内以规定的低价购买粮食。什么时间买,买馒头还是挂面,买标准粉还是富强粉,买多买少,在具体时间和品种数量之间是有选择权的。五刀之下残留的这点小自由,在百分制中能达到20分吗?如果不够20分,那么,统购统销市场,市场开放度就不足二成,我们可以将开放度在二成之下的市场定义为高残市场。 第二类物资,包括水果、蔬菜、猪牛羊肉、鸡蛋鸭蛋、糖、烟、麻、毛竹、木材等20多大类产品,对政权稳定的影响小于粮棉油,因此管制稍宽,名曰合同派购市场:由供销合作社代表国家与生产队等生产单位签订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派购。完成国家的派购任务之后,超产部分或者派购剩余部分,可以在国家指定的农村集市上议价出售。 政府对合同派购市场的控制程度,介乎统购统销的高残市场与小有自由的农村集市之间,姑且称为“中残市场”。从权力市场的角度看,供销社大体属于集体经济,但改革开放前两度被收为国营。 第三类物资,也就是第一和第二类物资名单中没有列入的农副产品,例如非集中产区的鱼虾水产,桑葚、柳编、西瓜子之类,生产队和社员个人可以在国家指定的农村集市上出售,价格由交易双方议定。但商权仍然受限:禁止生产队和社员远距离运销,禁止转手倒卖,未经国营商业部门批准,机关、部队、工厂和学校等单位也不许进入农村集市采购或销售。这就是低残市场。权力对第三类物资的商权兴趣不大,管控程度较低,交易这类物资的农村集市可谓低残市场。 当然,官方的禁令未必得到严格执行,在三类物资构成的三档残缺市场之下,各种级别的违禁品悄然入市,形成了黑市。黑市是对残缺市场的非法补充。只要黑市交易的价值超过了被抓住处罚的成本,黑市就会出现。每个人的利害计算都不一样,总有一些愿意冒险从事黑市交易的人。这种人越多,黑市的规模就越大。 黑市交易者一旦被抓,货物可能被没收,人可能被判刑,风险高低不等。上世纪六十年代,著名的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九曾因贩卖板栗被捕入狱,罪名是投机倒把。如果说贪污盗窃是侵犯产权的罪名,那么,投机倒把就是侵犯商权的罪名。 综上所述,在计划经济时代,在农产品领域,我们看到了从统购统销到合同派购到农村集市再到黑市的四级差序市场,看到了从国营到集体到社员个人再到投机倒把分子的四档商权。三类物资正是由三档商权定义的。
2、改革:差序与并轨 改革开放后,原来作为一类物资的粮棉油,取消了统购统销,降格为二类物资的合同派购,城市居民定量配给的粮票油票和布票也取消了。原为二类物资的合同派购农产品,如肉蛋鱼虾,商权管制降级,进入农贸市场,成为小自由的三类物资。 1985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取消了农产品的长途贩运限制,小自由扩展为大自由,原来的黑市合法化了。 于是,在农产品领域,合同派购市场与自由市场并存,形成了双轨制。这种简化的差序市场,不久又向单一规范市场过渡。现在,除了政府规定粮食保护价并由国营单位兜底收购之外,国内的农产品市场已经基本放开。官家放弃商权垄断之后,大体平等的商权,建构出了大体正常的市场。
3、统购统销的兴衰:决策者的计算 如何理解统购统销兴衰或农产品市场的制度变迁?为何建构出一种体制,然后又改掉? 统购统销制度诞生于1953年底。那一年小麦歉收,城镇人口却增长了663万(当年人口6.02亿),私商抬价30%购粮。粮价一涨,工资也要涨,预算也不稳,刚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将大受影响。 1953年10月10日,在全国粮食会议上,统购统销制度的设计者陈云说,他挑着一担“炸药”,前面是“黑色炸药”,后面是“黄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波动;如果采取征购的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陈云认为,两害相权取其轻,统购统销比通货膨胀的风险小。 在陈云看来,统购统销主要是为了稳定粮价,进而压低工资,支持工业化。统购统销持续了30多年,和管仲的“官山海”一样,这是农民“交公粮”之外的“暗税”。这笔暗税的总额,专家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计算,其中最高估计是7000亿元(牛若峰,1992),最低估计是4481亿元(徐从才、沈太基,1993)。对中国工业化的贡献份额,大概在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之间。 当时交公粮即“明税”的税率是15.5%,远超汉代以来的3.3%即三十税一。因太高招致各界批评,中共已经承诺将公粮数目稳定在1952年的水平上。承诺之后还要继续加码,例如1957年加至每创造100元农产品价值再通过价格机制转移到工商业23元的水平,如此对待“解放”后的农民,确实说不过去,于是改为“暗税”。 比管仲式“暗税”更新鲜也更重要的考量是:社会主义的体制建构。 1953年10月2日晚,毛泽东主持政治局扩大会议,听取陈云关于粮食问题的报告。讲完征购粮食的好处后,陈云说,征购的坏处是妨碍生产积极性,逼死人,打扁担,个别地区暴动。但不采用这个办法的后果更坏,就是重新走上进口粮食的老路,建设不成,结果帝国主义打来,扁担也要打来。 听完陈云的报告,毛泽东表示赞成,随后在体制建构的高度补充道:农村经济正处在由个体经济到社会主义经济的过渡时期。我们经济的主体是国营经济,有两个翅膀,一翼是国家资本主义,对私人资本主义的改造;一翼是互助合作、粮食征购,对农民的改造。这一个翼,如果没有计划收购粮食这一项,就不完全。 1953年10月13日,受毛泽东的委托,邓小平再次到全国粮食会议上讲话。邓小平说:昨天晚上,毛主席交待,要我再跟大家讲一次,让同志们弄清楚一个道理,就是讲粮食征购一定要联系过渡时期总路线去讲。李井泉同志告诉我,四川试点,农村干部对征购抵触情绪很大,这些有抵触情绪的干部,主要还不是基层干部,而是县区两级干部。你讲征购不联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无法使全党同志赞成这个东西。 1953年,在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还在高歌猛进之中。毛泽东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过渡时期“一化三改造”的总路线说服了全党,换句话说,超出管仲和中国传统的管制尺度就建构在这种理想之上。 1978年,实践经验表明,陈云预测的“妨碍生产积极性”之类的坏处,超过了社会主义理论预言的好处,于是有了改革开放。改革开放的成就和苏联的崩溃动摇了理想理论的根基,八十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革便改掉了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
4、统购统销公式:决策者算法的历史检验 那么,决定统购统销兴衰的底层逻辑是什么?兴也罢,衰也罢,主导者都在最大化党的利益。具体算法很简单: 统购统销利益=统购统销总收益-统购统销总成本。 统购统销总收益:陈云要稳粮价、稳工资,保财政预算和五年计划,抽取农业剩余发展工业,还要以暗税的方式悄悄做。毛泽东更进一步,要趁机推进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统购统销总成本:陈云开出了妨碍农民积极性、逼死人、个别地区暴动,扁担打向共产党。 这三项成本中,逼死几十万人对政权影响不大;个别地区暴动也不难控制;妨碍农民积极性却需要细算。小有妨碍还行,妨碍大了,长期落后,连年饥荒,党内就要分裂,政权就可能垮台。陈云当时似乎对此估计不足。 陈云进一步预测:没有统购统销,就要进口粮食,社会主义建设不成,帝国主义打来,扁担也打来。两害相权取其轻,应该选择统购统销。总之,党内高层形成共识:统购统销的总收益,大于统购统销的总成本,于是统购统销政策出台。 回望来路,陈云的第一点预测,妨碍生产积极性和暴动逼死人之类,后来被统购统销的历史超额证实了。 第二点预测,建设不成,帝国主义打来之类,被改革开放的成就证伪了:实行了统购统销,农业萧条了,“四化”并未实现,帝国主义也未打来。官方后来还要努力引进欧美日台的资本建设“四化”。而且,八十年代取消了统购统销,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工业化进程反而加速了。 至于毛泽东强调的最高收益,只是想象中的收益。事实上,统购统销及全套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既没有积极性,也没有饭吃。工农业效率低下,扁担环伺,社会主义的名声反倒被败坏了。 总之,实践结果表明:统购统销成本很高,收益有限,总体利益居然是负的。于是统购统销又被改掉。统购统销兴衰的底层逻辑,就在这个简单公式之中。不过,算法虽简单,统购统销的成本收益却涉及十几个变量。当事人对各个变量的大小、正负和因果关系的评估,深受信仰影响,又缺乏质疑和争辩,想象成分和逻辑缺陷不能及时清除。短期强制固然成功了,长期大局误算的后果终究难以承受。
五、当代要素市场:四大自由的故事
前边主要以农产品为例,谈到产品市场的变迁及其逻辑。更全面的讨论,对市场整体结构的讨论,还应该包括要素市场的变迁。 中共建政初期,邓子恢主张“四大自由”——借贷、租地、雇工和贸易自由,遭到毛泽东的点名批判。毛泽东说:“我说是四小自由。这有大小之分。在限制之下,资产阶级这些自由是有那么一点,小得很。我们要准备条件,把资产阶级这个小自由搞掉。” 作为贸易自由的主要部分,农产品市场如何被压缩甚至“搞掉”,前边已经介绍。其它三大自由,涉及土地要素、劳动要素、资本要素(包括机器设备之类的生产资料),依照领袖意志,遭遇了越来越严厉的管制,最终也被计划取代。从市场结构的角度看,产品市场残缺,要素市场近乎消失,整个市场单薄狭窄,呈高残结构。 大包干之后,农民种田效率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如同洪水泛滥,计划经济体系既无力吸纳又无法阻挡,于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劳动市场重生,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效配置了劳动力资源。土地市场和金融市场部分重生,但价格、规模、市场主体等依然受到多方管制,要素资源如土地和资金并不能根据市场价格按照市场需求配置,市场整体结构仍处于中度残缺状态。
六、外贸体制的三道壁垒
中国国内市场是变迁中的差序市场,这种市场与国际市场的隔离程度,也呈现为壁垒逐步降低的差序格局。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内高残市场上的经济主体,与关贸总协定主张的无歧视待遇的国际市场之间,至少隔了三道壁垒。一是关税壁垒,二是汇率壁垒,三是商权壁垒。 1987年,中国政府制订了“沿海发展战略”——原材料和市场“两头在外”、凭借廉价劳动力优势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用当时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的话说:“基本想法是一句话,我们要把沿海这片地方甩到国际市场上去,靠国际市场来发展自己。……广义来讲是沿海,也可能讲是二亿人口。”当时中国人口总数为10.7亿,劳动力严重过剩。如果有出路,这两亿人口就是生产要素,没出路就是破坏要素。要开辟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路,必须降低甚至拆除壁垒。
1、关税壁垒 1992年,中国的平均关税水平为43%。1986年开始,从“复关”(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到“入世”(世界贸易组织),一路谈判降低关税壁垒,2001年底入世。2004年降至9.9%,达到入世承诺的发展中国家水平。2018年降至7.5%,介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水平之间。
2、汇率壁垒 1985年,赵紫阳说汇率壁垒是“外贸的卡脖子问题”,因为官方规定的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不合理。 1979年底,美元与人民币的官定汇率为1:1.5,而1978年全国平均换汇成本超过2.5元人民币,出口严重亏损,没有补贴谁都不愿意干。无奈之下,只好按照实际的换汇成本,再加上10%的利润,以1美元兑换2.8人民币作为出口产品的内部结算价,鼓励各地增加出口。 有了双重汇率,权力定价向市场定价走了一小步。不过,即使按照内部结算价,外汇依然稀缺。使用权难以得到,外汇使用额度便有了自身价值,并且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于是有了市场调剂价。各地用汇的供求不一,调剂价格也不同。如此又向市场化汇率走了一小步。同时,随着侨汇或旅游外汇收入的增加,黑市汇率也出现了。1994年初,中国大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将官方牌价1美元兑换人民币5.8元、市场调剂价8元多、黑市价10-11元,并轨为8.7元,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此后走走停停。按照国际分类体系,从官定汇率制度(官方安排、固定钉住),经政府和市场双重控制的中间汇率制度(水平带内钉住、爬行钉住、爬行带内浮动),到市场决定的浮动汇率制度(管理浮动、独立浮动),三大类别,总共七级台阶,中国在2021年大概爬到了倒数第三级,靠近市场决定的浮动汇率,但仍属政府和市场双重控制的中间汇率制度。 无论如何,1994年之后,中国的汇率壁垒降到了过得去的水平,国内价格大体可以与国际市场接轨了。在这个意义上,汇率从单轨制到双轨制或多轨制再向单一浮动汇率并轨,就是外汇差序市场从高残向低残乃至常规市场的过渡。
3、商权壁垒 进入国际市场的商权,中国称之为外贸经营权。改革开放前,外贸经营权由外贸部独家掌握,外贸部直属的十几家不同专业的进出口总公司,分门别类垄断了全部进出口业务,各省的外贸部门只是这些总公司的派出机构。外贸部统一核算,财政部统收统支,进出口按计划进行,政企不分。 1979年-1987年,外贸体制改革启动。外贸部独家垄断的外贸经营权陆续下放给了各个省市,各个部委也分享了外贸经营权。 1994年-2001年,国企普遍获得了外贸经营权。 2004年4月,按照入世承诺,对外贸易法修改,外贸经营权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外贸经营权全面放开,商权壁垒大体拆除。 商权大体平等之后,国企出口占比一降再降,缩到了角落里。外资企业异军突起,2015年又被民企超越,中国的民营企业在国际市场的自由空间里迅速发展壮大。 总之,外贸领域差序市场变革的宏观图景是:农村改革完成之后,数以亿计的剩余劳动力如洪水泛滥,官方试图化害为利,以“两头在外”的方式引向国际市场,而计划经济时代的外贸体制阻塞了溢洪道,于是我们看到了逐步拆除三道壁垒的市场化改革。 拆除外贸壁垒的底层逻辑,与统购统销公式描述的统购统销兴衰的逻辑是一致的:外贸壁垒总收益不高,外贸壁垒总成本太大,上亿人失业的成本尤为重大,拆掉很合算。
七、品级市场的U型变迁
从历史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场,一直是品级分明的差序市场,但差序市场中的市场地位呈现U形演化。 毛泽东时代是市场地位一降再降的下坡路段,到谷底时只剩下一些市场残余,还要继续“割资本主义尾巴”——某些地方文革中尝试取消农村的集市贸易。此时的市场可谓极权市场,或者叫差序市场的极权组合:生产资料私有制几乎完全取缔,产品市场分类管制,大管制搭配小自由, 要素市场的小自由也“搞掉”了。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极低,商权也按权力分配,权力主导了资源配置。 邓小平时代,市场的地位和作用进入上坡路段,从极权市场走向威权市场,权力在诸多领域后撤,“四大自由”恢复大半。例如傻子瓜子的创始人年广九,改革开放初期雇工多人,在主流意识形态看来就是闯入劳动市场,雇工剥削,违法违宪,引发了官场震动。邓小平主张放两年再看,说一动他,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在这种成本收益计算中,最高领导人降低意识形态权重,主要考虑经济利益,摸着石头过河,摸到了半极权半威权位置,形成了差序市场的半极权组合。 美国传统基金会每年发布“自由指数”,60-70分就是部分自由的经济,50分以下是不自由的经济,当代朝鲜只有3-5分,毛泽东时代的极权经济应该和当代朝鲜差不多。2021年中国走到了58.4分,仍属自由受到严重压抑的经济,但站到了部分自由的门槛前。 回顾1949年以来市场地位U形变迁的历史,我们看到,差序市场已有三层含义。 第一层,某个特定领域市场内部的差序结构,商权的残缺度不等,或者说权力参与度不等,如出版领域的三刀两补市场。 第二层,同一时期的所有市场的差序结构。首先,产品市场从高残到低残再到常规市场,如统购统销时代农产品的三类物资。其次,支撑产品市场的,还有残缺度不等的要素市场,如当代低残的劳动市场、高残的土地和资本市场。再次,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三重壁垒又建构起全球市场的差序结构。以上三者,产品差序市场、要素差序市场和外贸差序市场,构成了当代差序市场的整体结构。 第三层,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制度下的差序组合:以高残市场为主色调的极权组合,经过高残与低残市场平分秋色的双轨制,即半极权组合, 走向低残市场主导的威权组合。在各种组合中,权力侵入的深度不同,呈现出不同的差序格局。我们还看到,差序市场的兴衰,从毛泽东时代的强化到邓小平时代的弱化,都遵循着同一个底层逻辑:官方认定利益的最大化。
八、贩私与投机倒把罪
违禁制造或买卖官榷货物的罪名,两千多年来不断见诸各种记载。例如私贩盐、铁、茶、酒(麴)、矾、军器、马匹、香药、宝货等。这些罪名零散,但有一个共同的构词方式:违禁动作(犯或贩)+违禁主体(私)+违禁物(盐铁茶等)。例如犯下私贩盐的罪,就叫“犯私盐”。 在当代学者的分类中,上述罪名属于“危害中央集权的经济犯罪”,与危害君主专制、侵犯人身安全、侵犯私有财产、妨碍婚姻家庭等犯罪并列。 私贩盐铁等官家禁榷货物,损害了官家的商权垄断,但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罪名。中共建政之后,推动社会主义改造,把市场经济看作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土壤,特别注意限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限制交易品种、限制入市主体、限制交易行为,官方的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和伟大理想融为一体。在三十多年的限制和反限制中,出现了一个统一的罪名:“投机倒把”。倒卖商权受限的物品和重要的生产资料,私人长途贩运,连同私下制造一起,都属于投机倒把行为。 投机倒把罪名的滥用和滥罚在文革中达到高潮。1970年中共中央发动了声势浩大的“一打三反”运动——打击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贪污盗窃和铺张浪费冒犯了官家产权,投机倒把冒犯了官家商权。1970年2月5日发出的中共中央5号文件《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重申了商权垄断:“除了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和有证商贩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许从事商业活动。一切按照规定不许上市的商品,一律不准上市。……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到集市和农村社队自行采购物品。不准以协作为名,以物易物。不准走‘后门’。”文件要求粉碎阶级敌人在经济领域的进攻,保卫社会主义,枪毙一批最严重的投机倒把犯。三个月后,据黑龙江省革委会人民保卫部统计,该省在“一打三反”运动中被定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的已达72069人。 1979年,文革结束不久,“投机倒把”作为规范化的罪名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7条:“违反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投机倒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和古代盐铁一样,外汇金银都属于禁榷物,此时中国对违禁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和明朝一样:徒三年,财货入官。与文革中不同的是,投机倒把的罪名不再有阶级斗争之类的政治色彩。 1987年,国务院发布《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将倒卖政府禁止自由买卖的七大类物品和涉及定价、报销、协助违禁交易等三大类行为定义为投机倒把。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包括:国家计划分配物资和专营商品、发票批件执照和许可证、文物金银外汇、非法出版物、假冒伪劣商品等。照此标准,与当代出版市场有关的书号买卖和非法出版物印制销售便是“投机倒把”。 1997年《刑法》修订,取消了投机倒把罪。2008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在列。2011年1月,国务院又公布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包括了删去《金银管理条例》和《国库券条例》中关于“投机倒把”的规定。至此,投机倒把的概念彻底退出现行法律法规。 投机倒把罪名的形成、扩张、收缩和废除,历时半个多世纪,与当代差序市场的U形变迁大体一致。 以刑罚震慑官家商权侵犯者,可以维护官市并获得相应收益,但必须付出执法司法成本。官市收益越高,走私激励越强,在对抗升级中还会生成武装走私集团,王仙芝、黄巢、张士诚等撼动王朝统治的造反者便出身于此。这种不断对抗升级的成本,制造问题然后解决问题,制造市场残缺然后维护残缺,争抢蛋糕而不做大蛋糕,消耗了巨量的财富,属于社会净损失。
第三节 品级市场的当代形态
一、当代品级市场的四级台阶
出版市场挨的第一刀,即总量控制之刀,并没有砍向所有市场。2018年,政府挥刀以不同的力度砍向汽车和房地产市场,限购限行等等,但服装和家电市场就比较自由,日用杂货如锅碗瓢盆市场,更是完全放开。出版市场之所以管制严厉,如林彪元帅所说,枪杆子,笔杆子,夺取政权靠这两杆子,巩固政权也靠这两杆子。倘若涉及枪杆子,军火市场,管制更严,民间购买收藏就是犯罪,民间制造贩卖还有死罪。 由此可见,描绘2021年中国国内差序市场的形状,以权力参与度为纵轴,以不同产品的市场为横轴,呈现为逐步走高的四级台阶。
第一级,日用杂货,近乎完全放开,可谓常规市场。 第二级,权力初步介入,例如汽车摩托车市场,有各种限购或补贴,但国企民企外企皆可进入,市场发挥了主导作用,可谓低残市场。 第三级,例如房地产市场,权力中度介入,通过限购、限售、限价、限贷或土地限供等手段进行总量调控,但民企可以进入,房型也没有那么多敏感区,市场作用超过一半,可谓中残市场。 第四级,权力高度介入,例如三刀两补式出版市场,权力控制了市场规模、参与主体、出版内容和价格,市场作用不到一半,可谓高残市场。 在市场之外,还有权力命令占据支配地位的领域,例如高端武器的生产和分配。 此外还有黑市。除了基本放开的常规市场,残缺度较高市场的地下,都潜藏着黑市。例如三级地下有“小产权房”市场,四级地下有“非法出版物”市场。武器和毒品也有黑市。
二、品级市场的龟状结构(略)
第四节 官市公式与改革开放定律
官家在两千多年盐榷实践中发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犹不及,于是先收后放,在反复调整中接近最佳点。国民党在统制经济的进退中寻找最佳点,也是先收后放。共产党在计划经济和改革开放中摸索利益最大化的那一点,同样先收后放,走出了一个U形弯。这种现象反复出现,呈现出某种规律性,前文谓之改革开放定律。 先收后放,官家究竟是怎么算的?前边用统购统销公式解释了该制度的成本和收益的具体算法。同样的算法,也出现在外贸体制改革和要素市场及四大自由的争论与实践中。根据这种普遍性,统购统销公式可以升级为更一般化的官市公式,即官家追求官市利益最大化的基本算法: 官市利益=官市总收益-官市总成本官市,即官家建构的品级市场。从管仲到汉武帝,从刘晏到蒋介石,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凡是以官家商权垄断取代市场竞争而建构的市场,皆为官市,官市必是某种商权的品级安排。 总收益和总成本,指选定的市场差序组合的成本和收益,如毛泽东时代统购统销三类物资、要素市场和外贸体制这套极权组合的成本和收益。 按照现代经济学的说法,官市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条件,就是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在品级市场建构的过程中,如果官家收回商权有利可图,就会再收一点;如果放开商权有利可图,就会再放一点。如此边际调整,直到无利可图,便到了利益最大化边界。 公式很简单,用起来很复杂。首先,谁是官家?谁是拍板决定者?官家集团,由皇帝和皇亲国戚、条条块块各级衙门和官员代理人等多重主体构成。这些主体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还可能相互冲突。不过,只要承认暴力最强者拥有最后否决权,官家集团内部的复杂选择,便可以简化为最高权力的选择。至于权贵如何游说皇帝,皇帝如何防骗纠偏统筹全局,那是他们内部的事,这里就不讨论了。 其次,最高权力也有多重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核心利益与表层利益,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真实利益与想象中的利益,这些利益也可能相互冲突。最高权力对现实的认识还可能被扭曲,他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也可能发生变化。但有一点相当确定:权力的生死存亡,通常是第一位的。为了提高政治安全度,有了出版市场的“三刀两补”,各个领域的经济效益也一再向政治安全让步。政治安全的核心,对最高统治者来说,正是获取权力并保住权力。 再次,市场参与者众多,他们也在做利益最大化选择,且随时调整各自的博弈策略:合作、躺平、逃亡、走私、反抗。如此造成官家集团的成本和收益波动。 最后,为什么收得太紧官方整体利益减少,适度放开反而提高收益? 前边屡次提到的改革开放定律,可以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改革开放定律应该拆解为三个子定律。 第一,自由定律:财富创造与经济自由正相关。自由即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边界之内自作自受。这种经济自由的空间越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束缚越少,民众创造的财富越多。 第二,执政者衰亡定律:官家背离自由定律越远,社会经济状况越糟,政权稳定性越差,越容易衰亡。 第三,收放定律:官家趋利避害,收收放放,随时调整自由的边界,直到放权收益与放权损失相等为止。 历史上反复出现的先收后放,就是依照官市公式的算法,在改革开放三定律所描述的正负激励之下,做出来的双赢决策。 那么,适度放开最好,为什么总要先收后放呢?这是打天下坐江山的权力集团顺势而为,利用军事化组织优势持续扩张的结果。建国初期高效组织的优势、全面控制的欲望、意识形态的理想、对笔杆子枪杆子的重视、财政的压力、权贵或条条块块和代理人对私利的追求,都可以造成收权冲动,导致一波又一波收紧,得不偿失之后才能止步回头。 1982年,在转型初期,陈云提出“鸟笼经济”论,形象地描述了权力与市场及其主体的关系,如何通过收放调整自由空间:“搞活经济是对的,但必须在计划的指导下搞活。这就像鸟一样,捏在手里会死,要让它飞,但只能让它在合适的笼子里飞。没有笼子,它就飞跑了。笼子大小要适当。总要有个笼子,这就是计划经济。市场调节只能在计划许可的范围以内。”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我们看到,鸟笼越来越大,不同的鸟还配有不同大小的笼子,差序组合在不断调整之中。不过,基本原则始终如一:依旧是权力把资本和民众这些产权和市场主体关在笼子里,笼子的大小依旧由官家依据自身利益进行调整。
第五节 顶残市场(略)
【作者简介】 吴思,作家、记者,前《炎黄春秋》杂志执行主编、副社长、法人代表。著有《陈永贵沉浮中南海——改造中国的试验》《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隐蔽的秩序:拆解历史弈局》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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