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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把罗尔斯当温左社民批
送交者: 一枪中的 2025-05-24 05:02:06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刘派正经61. 为啥把罗尔斯当温左社民批

 

说好了的,批过了资剥论,接下来要批的是,左均社民主义,怎么拉出个,号称“自由主义”,专研政治哲学,与经济学的关系,貌似还不大的罗尔斯,当成了靶子呀?此话说来长了,得一点点解释。甭急。

 

首先吧,他老兄的确自以为,并且也通常被看成,站在了“liberalism”的立场上,从浅人的应然视角看,还有一定道理:他倡导的正义两原则,头一条“自由原则”,无疑完全符合,一元自由主义“freedomism”的规范性底线,强调尊重每个人的应得权益,虽然没能进一步发现,它与“不可害人”的所谓“自然义务”,属于一而二/二而一的一回事,但毕竟木有把,“尊重权益”等同于“满足需要”啊。夸奖。

 

问题在于,第二条“差别原则”,却把本来是“一以止”的底线,弄成了二元主义的复数,偷偷塞进来了,“满足弱者需要”的内容,与咱这边某腕儿,鼓吹的共同底裤差不多,既要权益,又要福利,还要多元,结果让表面上的“liberalism”,变成了实质上的“egalitarianism(均等主义)”,将尊重权益的自由体制,与帮助弱者的指令经济,下到一口锅里啦。乱炖。

 

正因此,罗大咖的理念体系,灰常经典地展示了,曾经的“自由主义”,是如何逐步转型为,眼下的“均等主义”,以致总体上讲,只能称作“恣由主义”的,而马大师的资剥论,又在促成这种转型上,起到了怎样一种,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绝对深层的催化作用,嗯哼。

 

其次吧,尔斯兄的正宗专业,肯定是政治哲学,但这不意味着,他的研究范围,木有延展到经济领域了。说白了,尽管明确把自由原则,词典式地放在了首位,他那些能够等身的大部头,除了特别强调,“正当优先于好(善)”,这个相对宽泛的抽象命题外,其实没花多少篇幅,从政治哲学的视角,论证一个关键的规范性理念:为什么不可害人—尊重权益,应当在人际生活中,占据压倒一切的王牌地位,包括但不限于:绝对地优先于,满足弱者的某些需要?

 

尤其在《正义论》,这部最有名的代表作里,他的主要精力,更是放在了,阐释位居第二的差别原则,何以既正当,又必须,还重要的话头上。然而哦,这个“分配正义”的问题,与其说充满了,政治哲学的意味,不如说更贴近,本系列所处的“正经”维度,因为它关注的恰恰是:怎样依据政治板块的正义原则,在人们之间适宜地分配,经济活动提供的各种“益品(goods)”,防止某些人不正当地分配到了,其他人本来应当得到的好东西。

 

更重要的是,这个问题上,老罗的核心理念,与老马的基本思路,居然还有潜在的相通处:都对市场经济的自由体制,势必造成的贫富差距,深感不满,充满义愤,想要尽可能减少拉平,以求实现咱们的东圣,老早憧憬过的“患不均”理想;至于主要的区别嘛,好像依然在于:老罗打算诉诸的,政治板块的强制途径,并非老马式的暴力割命,而是社民式的议会道路,因此属于温左,而非激左。殊途。考虑到这一点,不把他放在这里批,还能放哪儿呀,不是?

 

再次吧,罗大师的政治恣由主义,可以说是近几十年来,影响最大最广泛的,一家政治哲学理论咧,甚至还成了门“产业”,要是没它撑着,简直不敢想象,那么多搞学问的,拿神马当课题,发论文出专著,混碗盖浇饭吃?既然功莫大焉,自然责莫大焉,于是乎当然成了,俺老汉重点批的对象。相称。

 

有人提意见啦:近几十年来,影响最大最广泛的,政治哲学理论,还有一家啊,就是哈贝马斯吔,你怎么不考虑呢?单就影响力,以及体系化看,他确实与老罗不差上下,举案齐眉,遥相媲美,文体两开花,应然立场上,甚至更接近克思兄,直接为德国社民党,提供过理论支持,所以放在此处批,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喔,有个要紧的因素,让浅人对他敬而远之,保持距离:马斯兄的体系,比尔斯兄的,更富于综合性,甚至到了无所不包,包罗万象的境界,几近于捣糨糊的大杂烩,里面啥玩意儿全有,运用的概念术语,也是特有德意志的风味,极尽高深晦涩,绕来绕去之能事,令人望而生畏,看一眼都恐高。怕怕。

 

尤其俺老汉,脑子不大好使,当年拜读老哈,被搅得头昏昏,压根钻不进去,甚至一度绝望,觉得自己不是,搞学术那块料……有鉴于此,要是批他一批,岂不是会露怯,砸场子丢面子?所以只好让他,一边凉快去吧,寄己走寄己的路,别在晕头转向中,被带沟里咧。拜拜。江湖上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宁与简单人争,甭与复杂者论,不然越说越拎不清,嗯哼。

 

最后吧,是点个人原因吔:浅人长篇批过的,中西牛人中,亲眼拜见过的,只有罗老师一个了,并且言传身教,受益匪浅了属于是。三十多年前,俺老汉头回去米锅访学,尽管对啥叫政治哲学,近乎一窍不通,可他的大名鼎鼎,依然勾引着浅人,拜听了他一门课,名称早已忘了(现在拜读《政治哲学史讲义》,瞎猜可能就是,“现代政治哲学”),但对他的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至今记忆犹新——尽管由于知识储备,外加英语能力,实在上不了台面,始终没和他交谈过,回国后更木有,在给他的邮件里,指出点儿神马。抱憾。

 

此外哦,现在依稀记得,那门课最后一堂结束,他走出教室的时候,全体学生有节奏地鼓掌欢送,直到出门看不见了,还延续了一段时间,虽然场面上,应该赶不上,他头一回退休,那样子隆重宏大,但依然给来自,据说有着尊师传统的,东方某大国的浅人,带来了强烈的心灵震撼。

 

那次访学呢,还先后见过,诺齐克、普特南、蒯因等大牌,思想史上的地位,貌似比不上罗尔斯。俺老汉眼下的立场,更接近诺齐克,可当时的印象么,就觉得他有点儿冷峻孤傲。至于普特南嘛,浅人也只记得,年近古稀的他,西服上衣一脱,一屁股坐讲台上,然后拿第一排,没人的桌子当脚垫,海阔天空,大讲一通,除了“语言是人的第二天性”外,一句都没听懂。

 

蒯因早已不上课了,nice的程度,倒与尔斯兄有一拼:有一回,俺老汉和几个中国的访学者,兴冲冲想去听,普特南和他主持的,一场博士答辩,结果被特南兄,满脸严肃地告知,哈佛这类答辩,不让外人参加;面子上挂不住,肥肠灰溜溜之际,老先生慈祥地说了句:“sorry”,浅人居然还听懂咧,于是乎回国后,终于有了点底气吹牛:“蒯因本尊还对咱,亲口道过一回歉呢。”欧耶。

 

说白了,听他们的课,纯属傍大款:抛开学术内容方面,即便用汉语表达,也超出了俺老汉,当时能理解的范围不谈,单就英语水平而言,浅人现而今,还不见得能听懂,深一点的授课讲座呢,何况那会儿哇。所以哦,动机贼神婆:既然无论上谁的课,都不明白怎么个意思,单单想练个听力(眼下看,效果也明显不佳哈),干嘛不找大牛吔?于是乎他们仨,自然成了首选。

 

这样子瞥,言传都不存在,那还怎么谈得上,获益匪浅呢?港太蛙。别急哟,还有个身教,就限于老罗:他的讲义提纲,与诺齐克、普特南等,都有所区别,并非每个星期,好些篇参考文献,而是一门课下来,就列几位大师,各自的代表作,现在依稀记得的,貌似霍布斯、卢梭之外,还有个马克思来着……

 

所以喔,练听力没效果,百无聊赖之际,来回翻那几页提纲,看久了,忽然一激灵:他比另外那几位牌面更大,是不是因为,光琢磨大师级别的文本,对档次不够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哪?尽管先前已经从,刘纲纪教授那里,学到了“抓住根本”的诀窍,罗大哲这个启迪的强化效应,依然没法抹煞,不是?

 

碰上有家出版社,打折销售哈贝马斯的新书,赶时髦买了本,啃了几十页,发现要是不先搞懂,里面讨论的柏拉图等等,硬着头皮啃,也是个白啃。再加上出国前,读老庄孔孟的元典,刚有了些心得,于是乎幡然猛醒,觉得不可再像以往那样子,随手抓到一本,不管谁写的,都瞎读一气;人生有限,时光荏苒,得从头细读,中西思想家们的代表作,一步步来。正因此,回国后博士论文的选题,便从两边的起点入手了:《先秦与古希腊美学比较》,然后延续下来,有了今天的随笔集,忽感每况愈下,顿觉不堪回首,嗯哼。

 

话头扯远了点,回到正题上来。虽然罗大咖当年,围绕马克思,讲了些神马,一丢丢印象也没留下,有件事却一直记忆犹新:当时抠门省美刀,出门总是步行,有一回不知怎么搞滴,去校园却搭了趟公交,旁边坐了位老太太,大概平日没谁聊天,所以主动找浅人攀谈。这么好的口语机会,俺老汉自然不会放过咧,于是乎有了段,精彩的中西对话……

 

老太太问浅人,来米锅干嘛,答曰来哈佛访学,她立马比普特南,还要满脸严肃地告诫说:“他们全是信马克思的,你千万小心,别被他们忽悠喽”,于是乎让当时,还是个哲学马粉的俺老汉,万分纳闷:她一米锅的底层人民(不然怎么会坐公交哇),为啥对马克思,这位普罗大众的代言人,这样子反感呢?何以哈佛那些教授,反倒更喜欢老马呀?明显不“科学”么,不是?

 

现在想起来哦,除了当时那些,让浅人看课程介绍,就一脸懵逼的,性别理论的讲授者外,尔斯兄应当也有资格,归入老太太口中,“全是”的马克思主义者。下面的讨论,等于把近几年,才形成的这看法,成系统地表述出来,着重揭示他的均等恣由主义,怎样通过社民主义的中介,与老马的共产主义理论,保持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由此论证一个浅见:马克思确实是,当前所有左均思潮,精神上最重要的活水源头,木有之一,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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