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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一桩发生于清朝乾隆年间的奇案” 有感
送交者: 三把刀 2025-05-09 08:37:12 于 [世界时事论坛]

自然

我读过很多清朝的名案,每读一篇就非常感概:

应该说清朝判案比较今天的共产党判案和美国的判案是应该是最好的。不但认真,公平,而且老百姓有充分的上诉的机会,一直可以打到皇帝那里。 皇帝要管很多国家大事,居然连老百姓不服的冤案也要管,现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

现在所谓共产党的判案完全是权力判案,唯共产党的利益为上,共产党说了算,刘晓波写了一个建议,被判11年,不明不白的死在监狱中,无人敢追究。

再说美国判案,效率极低,一个案子要拖很长时间,而且律师乱收钱,打官司是烧钱,没有是非。

我一到美国,同修博士的美国师妹就给我看了一篇文章,大意说,美国大部分人都很好, 除了律师,律师都是骗钱的,要里律师远远的。 在美国千万别打离婚官司,双方的律师合在一起捞钱,最后官司打的又长又臭,双方精疲力尽,钱都到了律师手里。

再看看这次竞选,这些所谓法官们对川普的折磨,还有什么法律可言。 我当时觉得这些法官都应该关到监狱中去,才大快人心。

这是感想:

走遍世界,逛到五湖四海

历尽沧桑,经过一个个时代

回头看过去, 原来还是我们的老祖宗,对待老百姓的冤屈是真正关心的,什么无产阶级,民主自由,等等比起大清的法律来都是骗人的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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