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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不配当院士吗?
送交者: 大国如海鲜 2025-05-06 04:49:57 于 [世界时事论坛]

汪 翔

未当选中科院院士的合理性

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成为中国科学界的重要符号。然而,她未被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引发了国内外广泛争议。我从试图理解的角度来分析一下。

一、集体贡献与个人荣誉的争议。 屠呦呦的青蒿素研究发源于“523项目”,这是一个由国家组织的、涉及数百名科研人员的庞大科研计划。在这一背景下,屠呦呦的突出贡献——如从古籍中挖掘灵感并推动青蒿素的提炼——虽然关键,但并非孤立。许多参与者为项目的推进付出了不可忽视的努力,包括化学家、药理学家以及临床试验团队。然而,诺贝尔奖的个人化属性将全部光环集中于屠呦呦一人,这在国内引发了关于“集体贡献被忽略”的不满。国内舆论认为,屠呦呦的个人荣誉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团队的贡献,这与中国的价值取向相悖。

二、坚守规则:学术规范的底线与抗压的象征。 中国科学院院士的遴选以严格的学术规范和程序为基础,强调候选人在学术领域的持续贡献、原创性成果以及对学科发展的引领作用。屠呦呦的青蒿素研究虽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在国内学术界看来,她的学术产出在数量、广度以及持续性上与院士标准存在差距。例如,她的论文发表数量较少,且在青蒿素项目后的学术活动相对有限。这与院士遴选要求的“长期、系统性学术积累”存在落差。更为重要的是,屠呦呦未当选院士体现了中国学术界对规则的坚守。面对诺贝尔奖带来的国际压力,中国科学院并未因外部评价而动摇其评判标准。这种坚持不仅是学术规范的体现,也是中国学术界在全球语境中维护自主性的象征。在国际社会往往以西方标准衡量科学成就的背景下,中国学术界的这一决定彰显了文化自信与制度自信。规则不变、标准不降,某种程度上是对外部压力的一次正面回应,展现了中国在学术评价上的独立立场。

三、院士名额的稀缺性与国家利益的考量。 中国科学院院士是中国科学界的至高荣誉,其名额极为有限,每两年增选一次,每次仅数十人。这种稀缺性决定了院士遴选不仅是对个人成就的肯定,更是对国家科技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院士的当选者往往需要在基础研究、应用科学或技术转化等领域展现出持续的引领作用,以推动中国科技的整体进步。从这一角度看,屠呦呦的青蒿素研究虽为国家赢得了荣誉,但其成果更多集中于单一领域,且后续的学术影响力相对有限。相比之下,其他候选人可能在更广泛的领域或前沿技术上展现出持续推动力,对中国科技发展的贡献更具战略性。将院士名额留给那些在多领域、长期引领科技进步的科学家,不仅符合名额分配的公平性,也更能服务于国家科技发展的长远利益。屠呦呦未当选院士,避免了名额的“符号化占用”,从而为更有潜力推动科技进步的科学家腾出了空间。这种取舍,体现了院士遴选对国家利益的深层考量。

四、行政干预的缺位:学术独立与国家态度的体现。 在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后,国内外舆论曾期待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干预,促使中国科学院为其增设院士名额。然而,这种干预并未发生。这一现象值得深思。首先,它反映了中国学术界在重大荣誉面前的克制与理性。院士遴选作为一个学术性极强的过程,其独立性未因国家荣誉或国际压力而妥协。这种克制体现了中国学术治理的成熟,也避免了行政权力对学术评价的过度干预。其次,行政干预的缺位可能暗示了国家对屠呦呦获奖合理性的某种保留态度。尽管青蒿素为中国赢得了国际声誉,但其背后集体贡献的争议、成果归属的复杂性以及国内评价标准的差异,可能让政府在推动其院士当选时持谨慎态度。这种谨慎不仅是尊重学术规则的表现,也避免了因行政干预而引发的更大争议。国家在这一事件中选择“无为而治”,既维护了学术界的独立性,也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规则至上的原则。

屠呦呦诺贝尔奖争议:为何她不配独享殊荣

2015年,屠呦呦因青蒿素研究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成为中国首位获此殊荣的科学家。然而,这一奖项在国内引发了广泛争议,许多观点认为,屠呦呦的个人贡献不足以支撑她独享诺贝尔奖的荣誉。

一、青蒿素研究的集体贡献本质

青蒿素的发现源于“523项目”,这是一个在1967年由中国政府和军方发起的全国性抗疟疾科研计划,旨在应对越南战争期间的疟疾危机。该项目动员了全国数十家科研机构、数百名科研人员,涉及中药筛选、化学分析、药理研究和临床试验等多个领域。中文文献,如《523项目与青蒿素研发史》(中国中医科学院,2016),详细记录了项目的协作性质,强调其成功是多学科、跨机构的集体努力成果。在这一框架下,屠呦呦仅是众多科研人员中的一员。她的团队负责中药筛选,而其他团队在青蒿素的化学结构解析(如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药效验证(如云南药物研究所)以及临床试验(如海南医疗机构)中发挥了同样关键的作用。例如,化学家钟裕容在青蒿素分子结构的测定中贡献卓著,药理学家李国桥则主导了临床试验的设计与实施。这些环节的缺一不可,凸显了青蒿素研究的高度协作性。诺贝尔奖将荣誉集中于屠呦呦一人,忽视了523项目组的集体贡献,与中文文献记载的史实不符。

二、屠呦呦个人贡献的局限性

屠呦呦在青蒿素研究中的作用主要集中在早期中药筛选阶段。中文文献(如《青蒿素的发现与发展》,《中国科学》2015)指出,她通过查阅古籍(如葛洪的《肘后备急方》)提出青蒿的抗疟潜力,并于1971年通过低温乙醚提取法获得有效提取物。然而,这一突破并非她独力完成。她的团队成员,如余亚纲、倪慕云等人,在实验设计和提取工艺中提供了重要支持。此外,低温提取法的灵感也部分源自团队对古籍的集体解读,而非屠呦呦的独创。更重要的是,屠呦呦在青蒿素研究后续阶段的作用较为有限。青蒿素的化学结构测定、药物优化以及大规模临床验证均由其他专业团队主导。中文文献显示,屠呦呦在1972年后的研究中未持续产出重大成果,她的学术论文数量较少,且多为团队署名。这与诺贝尔奖要求的“个人突破性贡献”标准存在差距。屠呦呦的个人作用被放大,难以支撑独享诺贝尔奖的正当性。

三、诺贝尔奖评选的偏差与文化误读

诺贝尔奖的评选逻辑往往倾向于突出个体贡献,这与西方科学文化的个人主义传统一致。然而,这种逻辑与中国523项目的集体主义背景存在根本冲突。中文文献(如《诺贝尔奖与青蒿素争议》,《科技导报》2016)批评诺贝尔委员会在评奖时未能充分理解523项目的组织模式,过于聚焦屠呦呦的“发现者”角色,而忽视了项目的协作本质。此外,诺贝尔委员会对屠呦呦的表彰部分基于她“从传统中医中汲取灵感”的叙事,这一描述在国内被认为带有文化误读。青蒿素的研发虽参考了古籍,但其核心突破依赖现代科学方法,如化学提取和药理验证,与中医的实际关联有限。中文文献指出,诺贝尔奖的叙事夸大了中医的贡献,忽略了523项目中西医结合的复杂性。这种偏差不仅误导了国际社会对青蒿素研究的认知,也在国内引发了“屠呦呦被过度拔高”的质疑。

四、国内学术评价的严谨性与规则坚守

在中国,学术评价强调长期积累、持续贡献以及成果的全面性。屠呦呦虽因青蒿素研究获得国际认可,但在国内学术界的评价中,她的资历存在明显短板。首先,她的学术产出有限,发表的论文数量和影响力远低于中国科学院院士的标准。其次,青蒿素研究后的数十年间,她未能在其他领域展现持续的学术引领力。中文文献(如《论中国院士遴选的公正性》,《科学时报》2017)指出,院士遴选不仅看单一成果,更要求候选人在学科发展中的系统贡献。国内学术界对屠呦呦的谨慎评价,体现了对规则的坚守。即便面对诺贝尔奖的国际压力,中国科学院未因外部舆论而降低院士遴选标准。这种严谨性不仅维护了学术评价的公正性,也避免了因个人荣誉而牺牲集体贡献的认可。相比之下,诺贝尔奖的个人化授予被认为缺乏对中国学术传统的尊重,屠呦呦的获奖在国内被视为“名不副实”。

谁发现了她的价值?美国的角色

  1. 路易斯·米勒与苏新专的关键作用。 路易斯·米勒(Louis H. Miller),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疟疾研究专家,及其团队成员苏新专(Xinzhuan Su),在屠呦呦国际认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过程:  

    • 追溯青蒿素历史:2000年代,米勒对青蒿素的起源产生兴趣,注意到其在非洲疟疾控制中的显著效果。他派学生调查青蒿素的发现过程,发现中国523项目的贡献,但具体发现者不详。

    • 确认屠呦呦身份:苏新专作为米勒团队中的华人科学家,熟悉中文文献,收集了523项目的资料,并通过采访项目参与者(如李国桥)确认屠呦呦是青蒿素提取的关键人物。米勒随后向七家参与523项目的单位发信,询问“谁是次要贡献者”,各单位一致回复“屠呦呦”。

    • 推动国际奖项:2010年起,米勒每年向诺贝尔奖委员会推荐屠呦呦。2011年,他提名屠呦呦获得拉斯克奖(Lasker Award),并与苏新专在《Cell》杂志发表论文,详细介绍青蒿素的发现史,引起国际关注。拉斯克奖被视为“诺贝尔奖风向标”,为屠呦呦的诺贝尔奖铺平了道路。

  2. 美国的科学影响力。米勒和苏新专的工作体现了美国科学界在全球科学评价中的影响力。523项目的保密性和中国当时的封闭环境,使青蒿素的贡献长期未被国际知晓。米勒团队的介入,不仅挖掘了屠呦呦的价值,还通过西方学术渠道(如《Cell》)将其推向国际舞台。

  3. 中国国内的低调与忽视。由于523项目的军事背景和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科研限制,屠呦呦的成就长期未获国内主流学术界关注。她的“三无”身份和低调作风,也使其在国内鲜为人知。米勒的介入,某种程度上填补了中国学术界在国际推广上的空白。

523项目是怎么回事

一、起源的历史背景:1964年,越南战争期间,北越因疟疾疫情请求中国援助,疟疾对军队和民众造成严重威胁。当时,传统抗疟药如奎宁已因耐药性失效,全球亟需新型抗疟药物。1967年,中国启动了代号为“523”的国家抗疟疾科研项目(因5月23日启动而得名),由军方和政府协调,动员全国数百家科研机构、医院和大学,涉及数千名科研人员。523项目的目标是寻找新的抗疟药物,任务覆盖从中草药筛选到化学合成、药理研究和临床试验的全链条。在这一背景下,屠呦呦作为中国中医研究院(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的科研人员,被委派参与项目,负责从中草药中寻找抗疟活性物质。

二、屠呦呦的个人贡献

  1. 文献挖掘与灵感来源。 屠呦呦的突破始于对传统中医文献的深入研究。她系统查阅了大量古籍,包括葛洪的《肘后备急方》等,注意到青蒿(Artemisia annua)在治疗“瘴气”(可能包括疟疾)中的记载。葛洪提到用青蒿“绞汁服之”,这启发了屠呦呦将青蒿作为研究对象。她的文献功底和对中医的深刻理解,为后续实验奠定了基础。

  2. 实验设计与活性发现。 在523项目初期,屠呦呦团队筛选了数百种中草药,但进展缓慢。1969年,她主动请缨,带领小组专注于青蒿研究。早期实验中,青蒿提取物对疟原虫的抑制效果不稳定。屠呦呦通过反复试验,结合古籍中“绞汁”的提示,推测高温煎煮可能破坏活性成分。她改用低温乙醚提取法,成功于1971年10月4日获得编号为“191”的青蒿提取物,显示出对疟原虫100%的抑制率。这一突破是青蒿素发现的转折点。

  3. 化学结构与药物开发。发现青蒿活性成分后,屠呦呦团队与化学家合作,进一步分离出青蒿素的纯化晶体。1972年,她在云南参与了青蒿素的动物实验和初步人体试验,确认了其抗疟效果。1973年,屠呦呦与合作者共同确定了青蒿素的化学结构,为后续药物开发提供了基础。她的坚持和跨学科协调能力,推动了青蒿素从实验室走向临床。

  4. 以身试药的勇气。由于当时实验条件有限,青蒿素的安全性尚未完全验证,屠呦呦和她的同事在1972年亲自试服青蒿提取物,以评估其毒性。这种以身试险的行为反映了她对研究的投入和责任感。

三、团队协作与集体贡献

  1. 化学与药理研究。青蒿素的化学结构解析和药物优化依赖于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和云南药物研究所的化学家。例如,钟裕容等人在青蒿素结构测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药理学家如李国桥在临床试验设计中贡献了专业知识,确保青蒿素的安全性和疗效。

  2. 临床试验。 青蒿素的临床验证由多地医疗机构完成,包括海南、云南等地医院。1972-1973年间,数百名患者参与了青蒿素的临床试验,验证了其对恶性疟疾和间日疟的高效性。这些试验由多个团队协作完成,屠呦呦并非直接主导。

  3. 523项目的组织协调。 523项目由国家统一协调,整合了全国的科研资源。项目组定期召开会议,共享进展,分配任务。例如,屠呦呦的青蒿素研究得到了其他团队在动物模型、提取技术等方面的支持。这种集体协作模式是青蒿素成功的关键。

向苏新专致敬

苏新专(Xinzhuan Su)是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国家过敏和传染病研究所(NIAID)疟疾功能基因组学部门的首席研究员,以其在疟疾研究和青蒿素发现历史挖掘中的贡献而闻名。

苏新专于1990年在佐治亚大学(University of Georgia)获得寄生虫学博士学位(Ph.D. in Parasitology)。1992年,加入NIAID寄生虫病实验室(Laboratory of Parasitic Diseases)。2001年,成为疟疾和媒介研究实验室(Laboratory of Malaria and Vector Research)的研究员。2006年,晋升为高级研究员(Senior Investigator)。现任疟疾功能基因组学部门(Malaria Functional Genomics Section)首席(Chief)。苏新专专注于使用遗传学和基因组学方法,研究宿主-疟疾寄生虫的相互作用,以及疟疾寄生虫的药物抗性、毒力、疾病易感性和分子机制,常用啮齿动物疟疾模型(如Plasmodium yoelii)。

苏新专在疟疾研究领域发表了大量高影响力论文,被引用超过25,580次(Google Scholar数据,)。苏新专参与了抗疟药物和疫苗的开发,拥有多项专利,如2016年美国专利“治疗和预防疟疾的化合物”(US 9,375,424 B2,)。他还研究了抗药性问题,特别是在东南亚出现的青蒿素耐药性。苏新专利用啮齿动物疟疾寄生虫(如Plasmodium yoelii)作为模型,研究寄生虫生物学、药物抗性和宿主免疫应答。他的团队通过基因操作技术,深入解析了寄生虫基因功能。

苏新专在推动屠呦呦及其青蒿素研究的国际认可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与其导师路易斯·米勒(Louis H. Miller)密切合作。2007-2008年间,米勒在上海一次疟疾会议上询问“谁发现了青蒿素”,无人能答。他随后与苏新专展开调查,查阅523项目的中文文献,并联系项目参与者(如李国桥)。苏新专凭借语言优势,梳理了大量保密档案,确认屠呦呦在1971年通过低温乙醚提取法发现青蒿素活性成分的关键作用。米勒团队向七家523项目单位发送信件,询问“次要贡献者”,各单位一致确认屠呦呦为核心贡献者。苏新专协助整理证据,促成米勒于2010年起向诺贝尔奖委员会推荐屠呦呦。2011年,苏新专与米勒在《Cell》发表论文,详细阐述青蒿素的发现史,强调屠呦呦的贡献。同年,米勒提名屠呦呦获拉斯克临床医学研究奖(Lasker Award),为2015年诺贝尔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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