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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商不奸”的“职业歧视”何以站不住
送交者: 一枪中的 2025-01-07 08:02:2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刘清平随笔|刘派正经32. “无商不奸”的“职业歧视”何以站不住

 

前几篇分析了,斯密开其端的,大搞资本污名化的,益己经济人理念,既不符合事实,逻辑上也讲不通的理论弊端;这里打算讨论一下,它在实践中造成的,更严重负面后果:不分青红皂白滴,凭空诬陷了,一个既正常、又正当的职业,有效助长了,针对商人企业家展开的,无中生有的道德歧视。

 

所谓“职业(vocation,profession)”,是指人们在社会分工中,为了从别个那里获得,满足自己需求的益品,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相对固定地从事的,为别个提供,满足他们需求益品的行为,江湖人称“工作(job,work)”。正因此,不同职业的区别主要在于:运用的知识技能不同,提供的益品不同,交换益品的途径不同等等,如同体力脑力,蓝白金领,士农工商,工农兵学商,军公教,上中下九流等,有所交叠的称呼,所表明的那样子。

 

所谓“歧视(discrimination)”,如同《道德元理》10篇所讲,原本是指“慧眼独具”意思上的,“识别力”“辨别力”“鉴赏力”,通过“区别对待”的实然中介,不知怎么搞的,逐步染上了“歧视”“偏见”“贬斥”的应然含意,从而与负面的不平等、不公正,搭上了界。

 

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歧视,则往往是将,人际间的“非道德差异”,通过“德性歧视”的比附类推,扩大化成了“道德歧视”,亦即围绕不同人伦身份的“歧异”,展开的带有瞧不起意味的“鄙视”“蔑视”,如同自信“唯有读书高”的士们,看不上没读过啥书的农工商,贬为“万般皆下品”那样子。

 

23篇业已指出,无论中外,针对工商阶层的职业歧视,几乎是随着这个行当的形成,就一起产生了,再经过两千多年的历史绵延,一定确定决定命定以及肯定,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根深蒂固、积重难返滴,各种负面效应,几乎罄竹难书,就不去说它了,在此单表一下,斯密以及摩登主流经济学,由于鼓吹益己经济人的预设,为这种职业歧视,提供的理念支撑,为啥站不住脚。

 

问题首先在于,益己经济人的预设,基于二元对立的荒诞架构,把工商从业者说成是,天下独一号的,天性贪婪自私,木有益他动机,完全不符合事实,也压根没法解释,商品交换得以实现,市场秩序得以运转的内在机制,尤其是严重违反了,斯密自己精辟揭示的,作为习惯法的交换通义。

 

问题其次在于,一旦将这个实然预设,嵌入到了尊重权益的应然语境,还会推出个,更扭曲的荒诞结论:一旦被抛入了,或是选择了工商行当,作为谋生的职业,由于缺乏益他心,约束益己欲,你非但不可能拥有,任何值得歌颂的高尚德性,反倒注定了会违反,不可害人的正义底线,为了追求自己益好的最大化,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坑人害人,包括坑害自己的同行,以致连罪犯和恶棍都赶不上,因为他们毕竟还能在,同伙的小圈子里,做到盗亦有道……

 

其实哈,即便你接受了,某些不靠谱的证成,把益己的实然人性,直接说成是个,应该肯定的德性,也难以令人信服地反驳,针对你的职业歧视:既然你木有承认,你作为工商业者,也有益他动机,那一旦出现冲突,如同斯密所讲,缺乏益他心的有效约束,你的益己欲肯定会推动你,去做一切增进自己益好,不惜损害别个益好的坏事,结果让益己的实然人性,沦为应然的劣性。

 

这样子观,斯密自觉发其端,草台班子全盘照收的,益己经济人预设,由于掩盖了实然真相的缘故,也会在应然层面,给所有工商从业者,不分青红皂白地贴上,“无赖”的污名化标签,断言其中每个成员,单单因为“市场经营者”,这个社会分工导致的,正常身份角色,就属于“无商不奸”的范畴,势必沦为自私贪婪的下流胚,一肚子坏水的大恶棍——不好意思吔,亲,甚至连恶棍还不如呢,因为他们在同行的小圈子里,也没法做到盗亦有道……

 

这个意思上讲,这种无商不奸的歧视,已经不属于,针对个体的“有罪推定”了,而是明显构成了,面向整个职业的“有罪推定”,带有集体性诽谤的深度嫌疑啦,不是?

 

本来么,只要面朝现实,把斯密自发指认的,益他动机引进来,再从它与益己动机互动关联的角度,考察商人企业家这个集体,很容易发现:如同其他任何,由于社会分工造成的,不可缺少的正常职业一个样,从业者的特定伦理品格,无论卑劣,还是正派,甚或高尚,与他们从事的职业本身,木有多大关系,而首先取决于,冲突情况下,他们自己怎样处理,两种动机的关系,尤其是会不会,将益己欲凌驾于益他心之上,为了自己的益好,不惜坑害别个。按照《正义启明》的证成,这才是咱们在道德领域,做出是非评判的,终极应然理据。

 

前面讨论斯密区分的,正派与卑劣的商人时,已然指出:要是贯彻益己经济人的预设,这种区分根本不成立:既然商人天性自私贪婪,只图自个便利,他们岂非统统是,卑劣的无赖么?怎么可能还有,正派商人这样子的奇葩呀?

 

难不成此处也有只,神秘兮兮看不见的手:某些贪婪自私的商人,碰巧撞上了它,于是乎不知不觉地造福社会,成了正派商人;另一些自私贪婪的商人,倒了霉不走运,无缘领受它的指引,于是乎不知不觉地坑人害人,沦为卑劣商人?但凡脑袋瓜木有,诉诸醍醐灌顶的方式,注入了250毫升以上的泥巴浆,结栓超过了250年之久的强度,想必都不会接受,这种极度荒诞的解释。

 

相比之下,倘若承认了一个事实:经营者都有双重动机,并会赋予它们不同的权重,理解这种分类,简直是易如反掌:一方面,如同前一篇所讲,大多数经营者,权衡两种动机的时候,会按照“请给我以我想要的东西吧,你也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的习惯法,让益他心发挥底线效应,通过为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的益他途径,正当地实现,赚取利润的益己目的,由此成为正派的商人。

 

另一方面,少数经营者,权衡两种动机的时候,则会按照益好最大化的,益己经济人预设,把益己欲凌驾于益他心之上,为了自己赚钱,不惜损害消费者的益好,出售价贵质次、假冒伪劣的商品,由此成为卑劣的商人,甚至卑劣的程度,也与他们损人益己的,不正当程度成正比。

 

此外哦,也有少数经营者,特定情况下,会将益他看得更重要,不惜自己受点损失,也要满足消费者的迫切需要;或许斯密那年头,相对少见,他也没提到,但眼下就不罕见咧:发生自然灾害,或人为灾祸的时候,某些商家会主动降价,出售消费者急需的某些商品,以致非但赚不到钱,反倒还可能赔本。

 

温馨警示一点:这些商家是自愿自律这样子做的,所以才被认为拥有,值得称颂的高尚德性。相比之下,哈佛那位蛮水的,网红教授桑德尔,却把这样子做,纳入了他律强制的正义范畴,结果让事情变了味儿。尤其他好像木有反思一下,假如商家由于人为灾祸,或自然灾害,面临破产的情况下,消费者们是不是应当,按照对等的原则,履行凑钱挽救的,他律强制义务,更从一个侧面折射出,资本污名化的深度意向,在他脑海里的存在,不是一般性的顽固,嗯哼。

 

回到正题上来。还有少数经营者,时不时地真诚参与,无偿捐赠的慈善活动,尽管超出了市场秩序的领域,也只能这样子解释:他们平日虽然也是遵照,交换通义的伦理习俗做买卖的,但在这些慈善活动中,已经放弃了追求利润的益己动机,更想达成德性的益他目的,因而同样有资格叫作:高尚的商人。

 

不好意思哟,亲,这样子的商人企业家,肯定会让益己经济人的预设,变得分外尴尬:这些自私贪婪的无赖,怎么居然干起了赔本买卖,甚至心甘情愿做慈善呢?他们的天性如何可能,一下子突然出现,180度的大转弯,脱胎换骨,面目全非了呀?像这样子在贪婪自私的经济人,与慷慨益他的德性人之间,不断转换身份角色,时间久了,他们会不会精神分裂,人格崩坏哇?说句不讨喜滴:这样子设问,隐含的不是经济人的变态反常,而是设问者的反常变态。

 

再次诉诸斯密反对斯密的手法,用他对商人道德品格的分类,否定了他主张,经济人不益他的荒唐见解后,现在就能更清晰地看出,针对工商业者的职业歧视,属于怎样地欲加之罪了:恰恰由于这个行当的,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益己与益他的动机,咱们木有任何理由,给他们一刀切地贴上,卑劣无赖的污名化标签,从而对整个职业,都抱着歧视瞧不起的贬斥态度。

 

既符合事实,又符合正义的做法是,打破益己与益他的二元架构,凭借不可害人的应然底线,按照工商业者赋予,两种动机的不同权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他们区分成,卑劣、正派与高尚,这样子的三种类型,然后再给予他们,不同的道德评判,由此断然拒斥,对企业家商人的,整体职业歧视。

 

挺不幸滴,现代主流经济学,理论上理直气壮地,坚持益己经济人的预设,实践中反倒把经济人搞臭了,大大加剧了这样子,毫无道理的整体职业歧视,结果为一百多年来,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腥风血雨,助了理念上的一臂之力,不容忽视的那种,你叫浅人如何不批它,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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