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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华社记者被打谈起 |
送交者: 一枪中的 2024-11-17 04:38:41 于 [世界时事论坛] |
作者: 沙清 记者通常不施暴于他人。相反,在记者作为公众耳目追求真相、揭露黑暗的过程中,往往成为歹徒或不法分子施暴的对象。比如近日就有新华社旗下的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查高铁建筑材料作假问题时被打。 但中国青年报记者不是这样记者,他们本身就是歹徒和不法分子,用笔施暴无辜。比如,哈佛博士事件的始作俑者之一,她的手上就沾有至少两个人的鲜血,是名副其实的持笔暴徒。而豢养、纵容这些持笔暴徒的组织,中国青年报,自然就是恐怖组织。 官媒是恐怖组织,记者施暴? 许多人觉得这个不可思议。是的,那是因为他们封锁真相,隐藏很深。哈佛博士事件中,中青报记者全面造假毁谤诬蔑的行径令人发指。但二十多年过去了,中国公众却不知道真相,因为当事人在中国大陆被禁声,而且其它媒体也不作相关报道。 中青报记者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摧毁一个学者赖以生存的声誉,致使他身败名裂?这本质上跟杀人、放火、抢劫一样,都是人际间的极恶行为。对无辜知识分子的这种迫害,没有发生在纳粹德国,没有发生在斯大林的苏联,可能也没有发生在今日朝鲜,却发生在中国,发生在山东。中国青年报让中国、让孔孟故里背上恶名,造孽深重。 中青报在哈佛博士事件中向世界展示一个侵犯人权的全新模式: 污蔑他、毁谤他,让他“社死”;禁言他, 不让他反驳;让他社会死亡。 共青团和中青报需要为它的几个记者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世界人权宣言第 12 款表明,荣誉和声誉是受保护的人权。名誉侵权就是侵犯人权。哈佛博士事件曝光了中青报记者的一个鲜为人知的角色: 持笔的暴徒。未来的政治学和法学教科书中关于人权的一章会有新的一页: "记者侵权"。" 哈佛博士事件案"会被写入, 中国青年报将因此遗臭万年。西方民主国家会依据诸如“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等有关法案、法律把中国青年报列为"全球(文字) 恐怖组织",撤销中青报在本国的所有站点,禁止现任中国青年报记者和前记者入境, 已经入境的驱逐出境。 "几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中青报不只玷污了中国记者的名声, 也让中国政府背上了黑锅。 中国政府需要果断整肃共青团和中青报,依法惩处几个当事记者。否则, 任凭事情发酵, 更多中国记者侵犯人权的黑幕会被爆出。比如说,山东这个中青报记者后来在重庆市,把一个采访对象送进监狱。可能是她在山东没做成的事, 在重庆做成了。从哈佛博士事件看,她在重庆的所作所为可能也是构陷、诬告。所以,她的手上已经沾有两个人的鲜血。更多像中青报记者这样侵犯人权、迫害无辜的事情会被批露。国际社会对中国政府侵犯人权的指控会多了些新料。 中国媒体应该进一步核实调查,将哈佛博士事件的真相一一查清,还陈琳博士一个公道,给中国公众和国际社会一个交代。 为同行护短,会玷污了中国媒体工作者的整体名声。不整肃中青报, 所有中国媒体都将被连累。西方民主国家会有一个国际法可接受的理由,大规模驱逐中国记者,导致大外宣计划毁于一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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