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芭蕾舞团仅走错一步,但无论如何,中央芭蕾舞团这面鲜艳的旗帜不能倒!
附图:
北京地方法院在《红色娘子军》版权案中,判处中央芭蕾舞团败诉,该舞团随即发表公开声明,称法官"枉法"和"滥竽充数"。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芭蕾舞团斥责为:"蔑视法律者,舞姿再优美也会形象扫地"。 北京地方法院登时回应:“将依法对中央芭蕾舞团强制执行判决。”
虽然样板戏都是文革产物,无知识产权一说,但以中央芭蕾舞团名义集体创作的舞剧,其版权观念也显示文艺战线对产权的一种理解,并无过错。
有人反驳说:文革时根本没稿费,没版权,都是发给作者红宝书、主席纪念章、钢笔等等以资鼓励。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当时毛主席就有稿费,既然主席有,而且,由秘书代笔而得的稿费也归属主席,那么,贯彻主席思想的夫人江青也该有稿费。这版权由毛远新、毛新宇、李衲等作为毛家江家遗产去继承,况且身处习近平时代,维护毛泽东及家属利益,符合我党的原则立场。
但中央芭蕾舞团党委以为,遵循党的19大报告精神,牢牢抓住"捍卫无数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染红的红色娘子军"这个命根子,老子就天下第一,红歌红舞神圣不可侵犯。那这个党组织就有点教条,有点不识时务了。
全中国早已实行依法治国,谁若想办成点事,怎么地都要以法律为外衣,内衣为根据(内衣即国家级机密,完全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央芭蕾舞团本当与时俱进,发挥艳女如织之优势,以组织名义深入中宣部,文化部,政法委,包括协办中南海机关周末舞会,然后纷纷围绕着首长反映民情。这种地方就应当充充满满习主席提倡的自信,文化自信,而且是红“色”文化自信!首长将责成司法部门“酌情处理”,只要批到这四个字就行。至于立功的舞蹈演员,剧团根本不用发红包,届时她才看不上这点小意思,让团领导心里有数就行了。
有些话不宜啰嗦,下面请诸位欣赏芭团照片,作为本文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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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照片源自中国官方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