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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五徒”人生
送交者: 秋夜月 2016-12-20 11:22:30 于 [世界时事论坛]

 

李洪志的“五徒”人生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戏剧舞台上的不同角色实际就是芸芸众生的人生经历艺术化的反映。由是观之,号称“宇宙主佛”的李洪志在他的人生经历中到底演绎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在笔者看来,“五徒”丑角(即宵小、狂妄、饕餮、不义、好色之徒),是对他人生角色最好的诠释!

  宵小之徒

  “外有旷僻无人之地,恐宵小从此出入。”宵小,盗贼、坏人的代称。回顾一下李洪志创立和传播法轮功的过程,宵小之徒的角色演得是惟妙惟肖。初创阶段,盗用佛教,创编功法。据孙森伦在《日子》一书中披露,在泰国探亲期间,李洪志通过听佛教故事、看画报,游寺庙模仿佛祖表情、手势等,大肆“窃佛”;窃取泰国佛教和舞蹈动作,堂而皇之的命名为“神通加持法”等五套法轮功法;采取偷梁换柱手法将泰国佛教思想、卢胜彦的邪教观点等加以杂糅后替换成法轮功法理论,如将佛教的“因果业报”理论篡改成法轮功“业债说”的核心“法理”;传功传法阶段,继续盗用、歪曲、篡改、乃至贬低佛教、道教等宗教,故意抬高法轮功。李洪志宣称“佛法是最精深,也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佛教中的法只是佛法中的一小部份,还有许多高深大法,各个层次中还有不同的法。……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释迦牟尼讲的法,只是在二千五百年前给层次极低的那种常人,就是刚刚从原始社会脱胎出来的,思想上比较单一的这种人讲的法”。“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转法轮》)由这些论述可以看出李洪志一方面肆意盗用佛教等宗教名词观点,进行歪曲、篡改,另一方面又极力撇清与这些宗教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故意贬低其他宗教。尽管如此,为了传功的需要,他又实在离不开这些宗教,时时要进行盗用,如在2015年5月24日的新版《论语》中,他又把基督教中的“创世主”盗用过来,安在了自己的头上,借此好进一步自我神化,为发展法轮功打好基础。可见,说李洪志是宵小之徒,毫不冤枉!

  狂妄之徒

  李洪志的狂妄是人所共知,且听这位“狂佛”的狂言狂语:①、吹嘘自己的来头很大,“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八岁时修炼圆满”,“十二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一九七二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一九七四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②、吹嘘自己的神通了得,他自封“宇宙主佛”,八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功能超过释迦牟尼几万倍,“是比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还高的救世主”;鼓吹自己的法身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我有无数的法身保佑你——再多的人我也能管得了。……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能保护得了你”;“我要是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现在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挽救人类以及整个地球上的所有物质”③、违背科学常理、人伦纲常,满嘴跑火车,毫无原则的乱吹牛皮,夸海口。说什么“一个汗毛孔上可能有一个城市,那里面跑火车,跑汽车”;“月亮是人造的”、“九大行星绕着地球转”;鼓吹地球爆炸论,说“这一次爆炸的时间由我定”;“人都是像垃圾一样”、“人类生活在神的粪便中”;“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听到如此不合常理、不着边际的狂言狂语,令人感觉好像是精神病人在说梦中呓语。说李洪志是狂妄之徒,恰如其分!

  饕餮之徒

  贪食、贪得无厌、贪婪之人被形容为饕餮之徒,仅从贪财敛财角度看,李洪志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饕餮之徒!首先,贪财手段花样百出,从早期通过教习气功、发功治病、设捐款箱、办班收费、合影照相、售卖法轮功物品敛财,发展到后来通过搞神韵晚会、建基地变相集资、接受捐赠、网络出售各类法轮功物品攫取财富,其敛财手段之多、之广,没有哪个邪教主能与之相比;其次,敛财数量十分惊人,他仅以“法轮大法研究会”名义出版的书籍及物品总价值就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他在长春、北京等地购置多处房产,在美国就拥有房产11处之多,价值1000多万美元,行宫龙泉寺价值达2400多万美元。现在的李洪志是地地道道的亿万富翁,与30多年前的穷小子光景对比,简直天壤之别;相较于吴泽衡、赵维山等邪教主而言,他们真是难望项背! 说李洪志是饕餮之徒,名符其实!

  不义之徒

  人生在世,总要面临各种考验、取舍。比如在义利问题上如何选择,孟子告诉人们:“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然而一再标榜“真、善、忍”,教人“做好人”的李洪志却是个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徒。为了一己之私利,李洪志策划并亲自指挥“4·25”事件,在国内制造数十起非法示威、围攻事件;自从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宣布为邪教并予取缔之后,李洪志逃亡海外,撕去伪装,搞“九评”、“讲真相”、“发正念”、“劝三退”,逢喜比闹,逢中必反,并与台独,藏独,民运等组织相互勾结,干起了一系列卖国害民的罪恶勾当,成为西方敌对势力的反华工具;不敬父母长辈,口出狂言:“连生生世世的父母也是我造的”,”鼓吹“生身非亲论”,诅咒生母说:“我妈是我的魔”,在母亲的生日蛋糕上竟然写“你去死吧”四个字,为了一盆君子兰花,跟父亲李丹大吵大闹;蔑视人间感情,大肆宣扬“去情论”、“除魔论”,令弟子们抛却亲情、人伦,制造了诸多除“魔”杀亲惨案;为了聚敛钱财,不惜采取各种卑劣手段,损人利己,榨取弟子们的血汗钱,中饱私囊,成为富得流油的亿万富翁。说李洪志不义之徒,都是便宜了他!

  好色之徒

  李洪志风流成性,好色淫乱,早就是公开的秘密。早年在传功期间就曾对法轮功女弟子下过咸猪手;成家立业后花心不改,找情人刘崭合欢,后被妻子李瑞逮个正着;到泰国逛红灯区、洗“鸳鸯浴”、嫖妓;与多名“神韵艺术团”女演员偷情,包养多名女演员;为了掩饰自己的肮脏之举,还煞有介事的编出所谓的“男女双修”歪理进行辩解。正如登徒子,李洪志真乃十足的好色之徒,此言不虚矣!

  如果说戏剧中的丑角带有虚构成分,那么李洪志在现实生活中出演的“五徒”丑角──则是他的本色表演,绝不是虚构,都是他人生的真实写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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