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民进党政府的“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针对中投、欣裕台是否为中国国民党附随组织进行听证会。意外地,国民党在大陆时期成立的齐鲁公司,也成为争辩焦点。
别小看这个齐鲁公司,大名鼎鼎的青岛啤酒,也是其下属企业!难怪中国国民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委邱大展说,“麻烦党产会向中国共产党要回来”,并说不排除到山东跑一趟……
本公众号昨晚查了很多资料,了解了一些齐鲁公司与青岛啤酒的关系。
青岛啤酒原为1903年英德商人合资成立,一战期间,日本人将这家啤酒厂据为己有。
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国国民党藉由接收日伪资产之便,在全国设立了11家党营企业。青岛啤酒工厂也由青岛市政府派员接管,更名为青岛啤酒公司。1947年6月,齐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此时尚在筹备阶段,以下简称“齐鲁公司”)从行政院青岛区产业处理局将工厂购买,定名为青岛啤酒厂。
当时,齐鲁公司十分注重对青岛啤酒的宣传,青帮大佬杜月笙等纷纷为啤酒代言。因此,青岛啤酒在上海的销路非常好。
1948年元旦,齐鲁公司正式成立,旗下除啤酒外,还经营橡胶、玻璃、面粉等产品,成为国民党最具盈利能力的党营企业。但好景不长,由于国民政府金圆券改革失败,该公司运营艰难;又因国共内战吃紧,该公司遂做好了南迁准备,董事长曾养甫下令公司所属10个工厂独立经营。
经过考察,齐鲁公司在南迁广州和台湾间做出了选择:台湾。因为“台湾时局较为稳定,且与齐鲁公司有着业务往来关系。”1949年4月,齐鲁公司迁台。迁离前,齐鲁公司将下属各厂能搬走的设备、资金全部搬走,不能搬走的则予以捣毁。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齐鲁公司在青岛的所有工厂被人民政府接收,青岛啤酒更名为“国营青岛啤酒厂”。
国民党的11家党营企业,除齐鲁公司、树华公司和安徽农产公司顺利搬迁至台湾外,其余7家全部作为官僚资本被大陆接收。(剩余一家为兴台公司,就在台湾。)根据国民党1952年发表的《党务报告要略》:“本党事业甫经建立,缺乏应变能力。大陆沦陷前后,本党事业损失之重,为预料所不及。”
1951年5月18日,齐鲁公司在台复业,成就了国民党的“第一桶金”,后因党营事业整并需要,被1971年成立的中央投资公司整并。
那么,10月7日的听证会上,为什么“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抓住齐鲁公司不放呢?逻辑是这样:齐鲁公司是国民党唯一在台复业的企业,所以要查该公司有没有从大陆携带资产来台,有没有接收日产?如果有,则齐鲁公司及其母公司中投公司,都将是中国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其资产都会被充公。这是民进党政府的如意算盘。
不过,《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仅能处理1948年5月20日国民政府行宪后不当取得的财产。因此,当年元旦即成立的齐鲁公司若被视为合法党产,将使国民党稍微喘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