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师对金钱的贪婪与欲望从小就异常表现出来。七八岁时,就知道偷鸡摸狗,用财物换糖果供自己享受。后来,从一个粮食公司打工仔,靠着谎言与骗术包装成“气功大师”,办班敛财。据不完全统计,自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共开办法轮功培训班56期,收入 300万元以上。同时,他还“著书立说”,一本成本10元的书卖到100元,一枚成本0.5元的徽章卖到5元,更不要说什么讲法会费等,变通各种手法敛 财。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出版的各种书籍及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 李大师对金钱的贪婪随着他的骗术和名气的提升而恶性膨胀。他多次声称从不“集资”敛财,打脸的是,2010年 纽约法会上弟子问媒体是否可以募捐,李洪志称“没有问题,尽管去做”,法轮功就曾发出募捐倡议:“希望全球各地的华人同胞和正义人士,有钱出钱……”。澳门法轮功邪教组织头目林逸明是李洪志的亲信和金主,其家族平均每年都要向法轮功捐出上百万元之巨。林不仅自己习练法轮功,而且在其影响下,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均痴迷法轮功。可林终因癌细胞扩散,于2015年8月2日病亡。林某受大师的洗脑,本来捐献的目的,无非就是想获得“圆满”,及早见到“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花是金的,鸟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到了那里找不到一块石头,花的钱据说就是石头。” 然而,吹大的肥皂泡光彩再鲜艳、再迷人,到头来只能是破裂、是消亡,一切化为乌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