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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没有最高利益 z
送交者: 一枪中的 2015-11-27 10:09:41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尹胜

专制到民主社会的转变,是文化思想以及科学发展的综合体现,然而最为重要的就是权力合法性的根本转变。西方原本的“君权神授”,其合法性在于“君权神授”是一种社会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在这种普遍认同的价值观之下,那么君主的权力高于一切,因为那是上帝赋予的。上帝赋予的,这是一个历史时期普遍认同的价值观,所以,这种建立在普遍认同价值观的基础上的,就是君权的合法性来源。

权力不仅仅只是抽象概念,权力的实质是社会利益,关涉每个人的权益,这个个体权利包括了人生、政治、经济,等等具体的利益。所以,民主社会,其法治的根本就是平等,保障的就是每个个体公民的自由权利不受侵犯。公民社会,顾名思义,也就是说,公民是社会权力来源的唯一合法性,那么,公民的利益就权力所保护的唯一对象。

由此,在平等的法治理念中,根本上不存在最高利益的说法,因为凡是有了最高利益,那么就会有最低利益,都是违背平等原则的,同时也是侵犯公民权利和权益的。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是懦夫与灾难遍地的时代,同样,一个扬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利益的时代,也是民众的权利被普遍践踏与剥夺的时代。而我们所处的时代正是这样的时代,常常宣扬: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这种口号实在是一种赤裸裸的欺骗!因为权和利是平行对等的关系,有多大的权就会有多大的利,没有权也就没有利,就算暂时有点利益那也是被权力拥有者所控制的,所施舍或被赐予的,是会随时随地可以被剥夺的。如果人民获得了应有的利益,并且有保障,还需要去说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吗?!

这些都是最为基本的政治常识,然而我们的国度,连这种常识都不能遵从。一边强调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地位,党的权力高于一切,同时又说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不仅仅只是逻辑二元背离的常识性观念错误,更是一种赤裸裸的、践踏道德与违背良知和理性的低级谎言。

为什么在这个国度连常识都得不到遵循呢?并且普通民众连对这种常识都无法理解呢?追根溯源,这就是汉语文化几千年愚民的结果。然而,就算很多人知道这些常识,那么又有多少人可以挺身而出去捍卫这种正义呢?这确凿又是信仰与意志的问题。

所谓的中国文化,可以说,不仅仅是反智的愚民奴隶文化,同时也是消灭人独立思想和自由人格意志的野蛮文化,从古至今,并不具备丝毫的文明意义。那些说传统文化如何好的人,要么是愚蠢的,要么是野蛮的!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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