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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为何不自信? zt
送交者: 大国如海鲜 2015-11-15 18:42:58 于 [世界时事论坛]

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五百四十八

刚看到的新闻,说:“中央网信办在北京接连召开了两场座谈会,分别是学习宣传《刑法修正案(九)》座谈会和网络文化传播工作者“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座谈会”云云。

正如习先生所说:“不论你愿不愿意、知不知道,其实你都已被网络其中”。既然已被“网络其中”,说不得、也要发表一下自己的愚民见识了。

首先,愚民以为:中共既然已经绝对占据“三个代表”的高位,并且胸怀“三个自信”。是否应该先裁撤一部分网络长城?

石三生我一直到昨日梯子被锯断为止,都没有想明白网络长城存在的意义?应该不是为了把人民望“敌人”怀抱里推吧?

瞧,如今的网络现实就是:大陆妄自在这里修长城;而动用一国之力反对的邪教们就一直在那里造梯子。知道的,以为这两个冤家是在玩攻防游戏;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啥暗地里的利益输送呢。

为什么有钱的有闲的、腐败的、权贵们可以走遍地球耳闻目睹花花世界;而穷人却连谷歌一下都要受限制呢?

其次,愚民以为:中共既然已经绝对占据“三个代表”的高位,并且胸怀“三个自信”。就应该停止莫须有式的网络“黑打”。

石三生上网作文,至今已六载。除了不明白被构陷、并留了案底的“若要富贵花不开 须叫钱云会死明白”到底犯了何罪?就连所有被屏蔽、删除的文章所犯何罪也稀里糊涂。估计,连中央网信办也未必明白吧?

因为同一篇文章,有的网站就放行;而有的却如临大敌。甚至,有的网站自己都一会儿放行;一会儿又屏蔽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既然刑法已根据“三个自信”修改了。那就来个以法律为准绳好不好?触犯了法律,该刑之以法就刑之以法。如此朝三暮四地管控,也容易让愚民糊涂不是?

如果刑法规定的还不足以“三个自信”。也应该出台“司法解释”、详细规定并公开网络罪的条款吧?

反正啊,自己就是觉得总是这么“黑打”,那刑法什么的还扯他干啥?即使网民真的犯了网络罪,监管部门也应该同罪吧?谁叫你没把好关呢。

孔庆东的老祖宗说:“名不正,则言不顺”(也参加了会的孔孙没有提到吗?)。

同样的道理,不以明文、明典治网,就只能是黑打、只能是如秦丞相一样搞莫须有的罪名了。

甚至,如此“黑打”,很多时候还涉嫌是在为腐败们撑腰、打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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