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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实话被判死刑,一个错字20年徒刑 zt
送交者: 调侃军政 2015-09-29 11:45:29 于 [世界时事论坛]

  我老家的县城,1968年有个17岁的高中学生,叫杨爱民,特爱读书,特爱思考,有一次他对同学说:“林彪是埋在毛主席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没过几天就被枪毙了,罪名是: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无耻的是,林彪叛逃后竟然不给人家平反。我曾工作过的这个县城里,1970年代,国庆节各单位都要悬挂标语,单位没人会写毛笔字,有个人姓李,陕西长安县人,自告奋勇要写,因为那时候时兴简化字,他写了:“一定要介放台湾”,被认定是为蒋介石招魂,第二天就被定性为“反标”(反革命标语的简称,当时这个罪名赫赫有名的,有不计其数的人死于这个罪名),轰动全城,立即抓捕,公检法革命委员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时候死刑的核准权在省委书记手里,书记不核准,于是被判处20年徒刑。80年代,我亲自参加了这个人的平反工作,这个人被害得很惨很惨!!!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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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闻共有1条评论
  作为文革过来人,老夫我总难忘几件事。 - 调侃军政 09/29/1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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