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网上有博文提到马克思主义如何如何,不禁想到文革后期,根据毛主席的“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的指示,参加“马克思主义学习”时遇到的一个小疑问。当时不敢提出,怕被扣上“反马克思主义”的帽子。“改开”以来,思想解放,言禁大开,对各种“主义”的学习探讨,不仅容许,而且鼓励,实为社会进步,可喜可贺。本人的疑问是在学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时产生的。据当时政治老师讲解,马克思发现了“商品的价值由劳动决定”这一规律,从而推导出“剩余价值”,“剥削”等重要概念,并最终推导出“资本主义必定灭亡”这一结论。老师并不厌其烦地举例说,假如制造一把斧子需要5小时的劳动,养一只羊需40小时的劳动,那么一只羊的价值约等于8把斧子的价值。假如这样的解释确实符合“劳动价值论”的本意的话,那等于是说,“劳动”和“价值”是一回事,只不过名称相异,计量单位不同而已。但让人不解的是,在实际生活中与此相反的例子却比比皆是。例如一个人挖了坑再回填,有劳动而无价值。一张“错版”的人民币纸钞,有价值而无劳动。套用数学课本上的说法,这两个概念,相互之间,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是两件完全不相干的事情。卡尔-马克思先生是大学问家,还有博士学位,在如此简单的问题上不应出错。那么他的“劳动价值论”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子曰,三人行,必有吾师焉。在此还请方家不吝赐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