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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海交警之死谈谈依法治国 zt |
| 送交者: 大国如海鲜 2015-03-23 10:13:38 于 [世界时事论坛] |
——是什么原因使一个原本普通的交通违法案导致交警死亡的 上海交警茆盛泉以身殉职,首先对这名违章行驶,不服从交警现场管理的司机表示谴责,同时,对被“拖死”的交警也表示哀悼!也感到十分惋惜。对他的家庭,尤其是他那还未谋面的一辈子失去亲生父亲孩子表示深切的同情。 可我们回过头来看监控可以发现,这起事故原本是可以避免的。这本来是一个非恶性的普通的交通违法案件,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案件上升到恶性的涉嫌刑事的大案件呢? 我把这个视频看了多遍。原来从一些信息中,我听到的是:“宝马司机把警察拖死”,而我看到的视频录像是,起初宝马车左转时,速度较慢,民警在旁边劝阻,不知何原因,宝马车忽然提速。民警将手伸入车窗阻止,驾驶员再次加速行驶,民警被拖行数米后,身体在空中翻转,脑部着地后死亡。 事故的关键点在哪里? 关键点是交警“把手伸入车窗”。视频录像反映比较明显,在车辆较快行驶时,交警将手伸进玻璃窗内。抽手不及,被带飞。交警“把手伸入车窗”与其身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倘若由此导致车辆驾驶失控,与前后车辆行人相撞,交警都应负一定责任。 更为重要的是,交警的拦截处置,是否符合交警处理交通违法现象的规范?从交警手抓车门这一点来说,可以很肯定地讲,该交警的做法绝对不符合规范。 公安部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禁止警察以身挡车。现抄录如下: 第七十三条 查处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并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 (二)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脚踏车辆踏板,将头、手臂等伸进车辆驾驶室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 (三)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四)堵截车辆应采取设置交通设施、利用交通信号灯控制所拦截车辆前方车辆停车等非直接拦截方式,不得站立在被拦截车辆行进方向的行车道上拦截车辆。 可见,公安部的规定中,是把警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如遇到恐怖袭击,公安干警必须挺身而出,必要时甚至献出生命。平时的交通违规,小的可以教育,严重的可以罚款拘留,完全没必要也不鼓励以身挡车。如今到处是监控,违规者是无处可逃的。 造成这一惨案的发生,除了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外,殉职警察执法不规范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而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做出全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时,就有中央党校的一个教授指出有人还提出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甚至依法治村,认为这些“治”的背后,是用法律去治老百姓,事实上,法治更重要的是用法律管住官员,严格依法行政。说明白些就是所有人都要遵守法律,尤其是执法者更要遵守法律。 让所有人遵守法律,说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很难,尤其是对手握大权的执法者来说更难。虽然很难,但很多普通人很早就开始做这件事了。 有个大货司机,仅接受过初中教育,他自学法律法规,针对“公路三乱”为自己及他人行政复议上告的交警遍及多省各地,并且多数都赢了,被货运司机们称为贴心人。就这么一个追求正义和法律的人,曾被某地执法者诬陷和群殴,因为在衣服内藏有微型摄录装备,后来才得以昭雪。曾经和他一起吃过饭,他说这么一件事,有次正在开车,手机响了起来,他顺手就拿了起来和对方交流,正在说着,他看到前方有交警正在查车,但并没有示意他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他这时也想起开车不能单手接电话的交规,于是靠边停车准备接受交警的处罚。可奇怪的事发生了,他把车靠边停下的时候,交警们居然都上了警车扬长而去。他后来才知道,他已经是长跑这条线的“名人”了,交警们都认识他,本来没示意他停车,就想让他过去算了,可是他自己停下车来,一定是来“找麻烦”的,于是一走了之。这时一个一起吃饭的小伙子嚷嚷道:你太牛了,连交警都怕你了。维权司机并没有一点点高兴的样子,接着说:这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是无论什么人违法,就和报道的一样,哪怕是总统违法,交警也要处罚。而没有触犯法律法规的,哪怕社会地位再低,也不要随便处罚。听了维权司机的这番话,我就想,如果执法者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干什么要怕一个熟知法律的大货司机呢? 中央也深知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在本次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对依法治国、简政放权发出呐喊: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在两会结束的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又斩钉截铁地表示,首先要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都不能在法外用权”。 依法治国,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法制思维能力。让我们的思维,都回归到法制的轨道上来,这才是我们今天这个社会所最为需要的。 在上海交警死亡案中,我们完全认可交警茆盛泉的敬业精神,对比那些有危险就躲的“聪明”警察,他是尽忠职守的,“聪明”的警察很多,我们缺的是这种“笨”警察。但是,无论多么敬业,也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执法。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即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悲剧已经发生。我们希望无论是司机还是交警,都要从这一惨痛的事件中吸取教训,不要让惨剧再次发生。司机们要遵守交规,路上应服从交警指挥,避免“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同时也希望公安机关加强《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落实,直到让所有执勤交警都能遵守法律及《规范》执法。执法者们更要多学习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执法,避免惨剧的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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