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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办法就是,给民监督权
送交者: 地富反坏 2014-06-11 02:51:36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唯一的办法就是,给民监督权


启言 

    昨天,环保部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向环境污染宣战。央视主持人评论说,用了“宣战”一词前所未有。这样的评论等于说再相信我一次。我们怀 着一颗单纯善良的心暂且相信他们吧,毕竟说口号的人变了。不过他们的宣战还没有找到症结所在,所以,我还是不禁想多说几句,我想看一看,十年后我说得对不 对。请大家记住2014年6月5日,这是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向污染宣战”。     过去没有用“宣战”这个有力量的词,但大决心还是下了无数次。现在用上了这个词,表明问题之严重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确实,37%的土地有问题,4000 多个地下水监测点60%有污染,一年中雾霾的天数越来越多。如果不宣战,我们如何向未来的孩子描述纯净的蓝天。他们说要打好防治大气、水、土壤污染三大战 役。口号响亮,气势不错。     


中 国新到的官员上台后,都会想办法表现区别于前任的新面孔。这个“宣战”就是官员们在老问题面前的新样子。这样的口号和前面的决心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玩弄 一下文字而已。如果环保部长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民们,我是某某部长,10年后请给我打分。”这样的承诺比“宣战”更有力量。环保部的哪位领导站出来, 学着我向全国百姓重复一下这句话?     中国的问题,特别是污染这种逐渐显现的大问题,没有官员会多考虑这样的问题,也没有官员会因些受罚。他们以官帽为第一奋斗目标的经济建设,步子迈得越大, 越不会顾及环境污染的事,就像拆迁建设不顾百姓自焚一样。反正地方党委政府的一把首,是最不可能留在当地的人,他们不需要考虑十年后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 喝不到干净的水,吃不着放心的食品。裸官更不用考虑。也没有这么个机制:谁搞的建设,谁造成的污染,10年后同样要追究责任。     

其 实,宣不宣战并不重,重要的是有这么多的法律和制度,执行了没有。是不是喝了奸商的一杯好酒,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过去了,是不是执法人员总是接到领导 们打来的放行电话:没有这个企业不行,这是财政的纳税大户。每建一个项目,都有环保的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里,有如何达标的论证措施。可是,项目建成了, 企业开工了,有多少是按环保要求排放的。有一个专家说得好,杭州垃圾焚烧厂的事件,百姓有一些过激,可是,中国所有的垃圾焚烧厂有达到排放要求的吗?住在 焚烧厂附近的人,如何不担心,如何没有意见?毕竟人家在那里买房置业,有可能还要繁育几代人,难道就让他们闻着臭气生存下去?     每一个环境污染法的出台,都是人大通过了的,每一个规划都赋予了法的权威。但是,新官不理旧帐,前官不顾后官,这是中国的特色。后来的官,有谁会在乎前任 的官用法制定的规划,法在权的面前永远是老二,法在中国只是摆在纸上的东西。人大监督的失效说明中国法律和民权的地位。     

要 改变这样的局面,唯一的办法就是,给民监督权,让民给官打分。不要像杭州的官员一样闹出大事了,才虚情假意地说,没有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绝对不开工。 宣战的话不屑说了,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这些好听的话也不需要挂在嘴边,民众不想信这些东西。只要建立官和商怕民的体制就行了。这样的体制让民决定官的 政绩,让民决定他们官帽。像台湾的官一样,可以跪下来求民众支持,这样的体制,什么样的污染混得过去,什么样的法律制度落实不下去,什么样的官员没有责任 心?     (作者:别了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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