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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轼于:悄悄告诉你,高层改革派在行动! z
送交者: 一枪中的 2013-10-11 10:24:55 于 [世界时事论坛]
改良+变革=改革,有改良才有变革。由高层改革派精英设计的改良从不贴上任何敏感的政治标签,却都是从细微和本质入手,比如从“人民公社运动”开始倒行逆施了55年的“土地公有制”将在土地制度改良过程中被实质性否定!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明确将“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列为新一轮八大改革重点领域之一。与这个中国顶级智囊机构的“献策”相呼应的是,海南、福建沙县、浙江温州多个地方已纷纷自下而上试水农地流转,已经引起了包括央视在内的主流官方媒体的持续报道。

“土地流转”是个温和辞令,低学历毛左和低层次民主派都懵懵懂懂。可我想告诉你:
土地流转,其实就是土地买卖!怎样的土地才可买卖?私有化(民有化)土地!

而《井田制》时代和《人民公社》时代,土地都是公有制,所以都不许买卖。

井田制:三千年前夏、商、周盛行的土地公有制:

——土地“公有”,所以严禁转卖;
——以“方块井字”划分土地,归“诸侯、士、大夫”等各级政治贵族领导;
——先剥夺了庶民“自由谋生权、自由迁徙权”;
——然后强迫庶民集体耕种;
——大多是公田,周边少数为“私田”;

人民公社:公元十九世纪重新复辟的土地公有制:

——土地“公有”,所以严禁转卖;
——以“公社大队”划分土地,归“公社书记、生产队长”等各级政治贵族领导;
——先剥夺了农民“自由谋生权、自由迁徙权”;
——然后强迫农民集体耕种;
——大量为公田,少数为“自留地”;

以上两种制度,都是原始社会“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制的延续或回潮。
人民公社 = 井田制。特征全部吻合、形式完全雷同!

只要复辟“土地公有制”,哪怕贴上了“人民公社”的新标签,腐臭本质不变,都是借公权之名、强制垄断地权、强行禁锢并奴役劳动力的政治经济体制,是践踏自由经济(经济民有化)、重蹈封建经济(经济公有化)的倒行逆施,在这种体制下,人民只能当牛做马,绝不能当家做主,必为现代文明所唾弃。

改革派在行动,从“土地流转制”开始,倒行逆施的“土地公有制”必将被彻底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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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闻共有1条评论
  这就离揭竿而起不远了 - laozhang 10/11/13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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