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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一个判断薄案冤否的观察点:自聘律师 |
| 送交者: 安玛 2013-07-29 07:12:10 于 [世界时事论坛] |
推荐一个判断薄案冤否的观察点:自聘律师 安玛 2013/7/28 薄案即将开庭审判了,由于此案在中国大陆极不得民心,大陆官方现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全国如临大敌,对内实施严厉禁言只准网评员们的党八股的陈词滥调出笼,不准舆论自由发言,也不许网民擅自讨论。海外舆论则成两级对立的趋势,一些不了解大陆社会的海外华人,还有台湾人纷纷表示,各种各样的不同和对立的信息太多了,不知道哪真哪假?安玛现特意讲述如何一个简单的观察点,可以准确地判断薄案是否冤案。 观察判断薄案冤否,第一个关键是看当局有无依法审判,如果中共法庭连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那么,薄案毫无疑问就一定是冤案。 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薄熙来从被官方撤职到今天待审的一年多里从没有,哪怕是一次的对外发言。一年多来官方对薄的罪名不停地变换林林种种一路加码罪名,但每一次都全由官方一手遮天的自说自话,薄本人被非法禁止了一切公开自辩的权利。 现在要开庭了,依照中国大陆现行的法律被告人是允许当庭答辩和陈述的,很多人本都期待,薄本人在庭上的发言,就自然打破官方一年多来不惜违法也竭力不许薄本人对外发言的图谋了。但港媒现报道薄熙来将被注上“致幻剂”上庭,这个消息的真假现还无法证实,但网民们仍盼望薄熙来在法庭上,能在保持正常人思考能力之下能自然自如的自辩恐怕是不可能了。 因此,本文特别撰文谈谈观察薄案冤否的另一个关键的观察点,是看被告人的律师是否自聘。依照现行的法律被告人有权自聘两名注册律师,律师有权会见被告,有权查阅本案的全部档案,在法庭上可以提问被告,可以出包括己方在内的各方证据,也提请各方面的证人出庭作证等等。 如果中共法庭没有像绝大部分的国民相信的那样栽赃陷害薄,是的确掌握犯罪的确凿证据,就没有任何的理由不现行的法律审判,依法审判自然包括被告可以依法自聘律师。 如果中共法庭的证据完全是见不得公众阳光的栽赃,那么这两个自聘律师既可见薄本人,也可查阅档案,那些见不得人的栽赃当然躲不过律师的眼睛。如此一来,一旦自聘律师在法庭上或者其他的场合公开揭露薄案证据为伪造,将足以引发大陆高达几亿挺薄网民的怒发冲冠后果难以预料,当局是不敢冒犯如此巨大的风险的。 因此,局外人观察薄案冤否的一个简单有效的观察点,就是看法庭是否非法剥夺被告人自聘律师的权利,如果是,薄案就是一个公开违反了既定法律程序的非法审判。 薄案现还未开审,建议大家可先检索查看新华社公布的审薄起诉书,里面所用的词语是“其指定的辩护人”,呵呵,这个“其”是谁?到底指的是官方还是被告本人?天知道!作为正式法律文件的起诉书为何如此吞吞吐吐躲躲闪闪?鬼知道! 如今已有网友在网上揭发官方已经违法为薄熙来指定了律师名叫李贵方,同时还登出了习近平接见李贵方的大幅图。建议大家开庭时特别留意届时出庭律师的名字。如果的确又是非剥夺薄自聘律师的权利,那么薄案就是一起在非法审判之下的100%大冤案。 有网友大概会提问说,假如中共真的依法审薄允许薄依法自聘律师了,是否代表着薄案就不是冤案呢?答案是不一定,这是一个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的数学逻辑推论的问题了,也就是说,不允许自聘律师就一定是冤案,但反过来允许自聘律师只能说在整个审判的法律程序中关于自聘律师这一个具体的环节守法了,但不代表在审判的其他法律环节也一定都是守法了,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重申,本文讨论的焦点是建议大家都睁大眼睛看清楚薄案是否非法剥夺自聘律师,如果又是官方指定律师,薄案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法审判以后毫无疑问一定会重审翻案;如果是自聘律师,那么到时候我们再来具体讨论案情的真与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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