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4·10薄熙来免职,左翼网站封闭,国内除官方外,民间禁谈薄熙来问题。但是禁不绝。地火在燃烧着。不过毕竟是地火。 《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在《红色中国》(http://redchinacn.net/) 上发表后,开始改变这种无声的状态。民众长期压抑的的心声,终于又呼喊出来了:支持!坚决支持!我要签名!我签名。短短一周时间,签名支持公开信的网友已经过千,按过去的经验,点击数应该是20倍左右吧?要知道,如果不需要翻墙,签名人数应是现在的10倍20倍甚至更多。有网友说,公开信有什么实际意义?有行动才有用,等等。这些网友应当看到,公开信征集签名,就是行动,群众起来呼喊了。这就是公开信首要的实际意义。 公开信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是签名人在其他许多问题上具有不同的观点,甚至对立的观点。但是,一个共同的东西,就是维护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法律程序,不分社会地位的高低,担负官职的有无和大小,平等地尊重和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简言之,就是法制、民主。这个共同点把过去曾经争吵不休的各派群众团结起来,发出共同的呼声。这也是公开信的实际意义。这一点,连美联社记者黄敬龄女士都看到了。 美联社记者黄敬在22日晚的电话里对我讲信访稿大意时说,连反对薄熙来的人都签名了,中国的左派、右派这次都联合起来了。但是,她认为是活动家、学者精英发动起来的。这是不对的。西方媒体一贯是精英观点。这次公开信的发起,是普通网民坚持几个月,向中央党、政、司法机关连发11封信不被理睬之后,被逼上梁山发起联名上书。这封公开信没有、也不可能实现所谓的左右派的联合,应该正确地认为是人民群众的联合。这也是公开信的实际意义:谁代表了群众要求,就可以赢得群众的支持;人民群众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摆脱了某些影响,就能团结起来。 22日,美联社、英国广播公司、路透社、法新社、朝日新闻报社、自由亚洲电台的记者来信来电话要求采访,听说许多中英文媒体报道了这封公开信所呼吁的内容。据说中国知名律师张思之向德国之声回顾,当年他为江青辩护时,江青尚且拥有自辩权利;几十年过去,虽然自辩并不会改变薄熙来的命运,但薄熙来依法应该享有申辩的权利。舆论风向有了转变。过去国内外媒体都是充满对薄熙来犯罪和会不会判死刑的臆想与猜测,公开信发表后,国际舆论和中国良知已经关注和公开提出对薄熙来的处理的合法性问题。 公开信表达了民众的心声,反映了法治社会的要求,从而发动了群众,动员了国际舆论和国内有良知的法律界和学界人士,共同呼吁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在处理薄熙来问题中,要体现出:公开、公正,依法。它的实际意义首先在此。 美联社记者黄敬龄小姐向我提出的第三个问题是:“你想通过这封信达到什么效果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透明度增加?给薄熙来一个在人大常委会为自己申诉,辩解的机会?”我的回答是:“事实上你已经回答了。薄熙来是否违法乱纪,要凭事实说话;我们要求公开公正,依照党章规定,应该给薄熙来在党的政治局会议上、中央委员会会议上辩护的权利;按照人大代表选举法规定,应该给他在人大常委会上辩护的权利。我们希望通过薄熙来这样的举世关注的重大事件的处理,促进中国依法治国。”公开信的实际意义,将表现在“通过薄熙来这样的举世关注的重大事件的处理,促进中国依法治国。” 人大常委会已经召开第三天了,能不能允许薄熙来到会为自己辩护,这是未知数,我不去猜想。我能说的,公开信使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们的决定出现了变数。现在,首先是人大常委会在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时,必须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决定与国家宪法和法制之间作考虑。如果说本来可以顺水推舟到不负责任的执行党中央决定,撤消薄熙来的人大代表资格,现在有了公开信,它不仅受到民众的签名支持和国内外的共鸣,其要求又是不可公然抗拒的自己参与制定的法律规定,他们对于自己将要承担的法律和历史责任,无论出以公心还是出于私心,都不能不慎重考虑。也许,会虚假地走过程,不公开的让薄熙来到会辩护,然后还是按党中央决定需要撤消薄熙来人大代表资格。但是,如果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暂时敷衍过去了,最终还是逃不了历史的追究和法律责任。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历史会公正审判。 我认为,即使人大常委会走过场敷衍薄熙来到会辩护,就会逼得七中全会不能不形式上按党章规定让薄熙来到会辩护。这样,公开信就取得一定的实际效果。或即使如现在媒体上所传播的,不会让薄熙来到会自辩,公开信也会起到试金石作用,检验出“依法治国”的真实性。通过群众监督推动法制和民主建设是一个过程。过程中会有很多阻碍,既有来自右的方面也有来自左的方面,需要我们去克服,在克服阻碍中,群众也得到政治素质的不断提高。只要民众起来了,什么阻碍都可以克服,社会发展一定会向好。 毫无疑义,政治改革,发展民主必然是18大的主题之一。这里告诉大家,公开信已经在推动政治改革、发表民主上先行实践。我发起公开信签名,引起省或北京的注意,据说发了通报,使得乐山国安10月17日连夜找我谈到次日凌晨,18日继续谈,10月20日,人大主任、纪委常委、党校校长、国安大队等七位党政负责人继续与我座谈。薄熙来是否犯罪,我不知道,他们也说不清楚,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但是找到了一种途径,他们承诺通过乐山市的党的或人大的全国代表把信转与党中央或全国人大;同时我个人就不再公开发表给七中全会和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了。我认为这是乐山市的创造。党政领导人应该直接听取民众的意见,象这种类似“茶话会”的方式,应当是政治民主改革的有益尝试。温家宝提出了要请不同意见者到中南海面对面交谈,他没有实际做,乐山市党政领导人实践做了,效果很好。人民代表和党代表应该是人民群众与领导机构之间的桥梁,乐山市提出由代表传书带信,沟通上下,应当作为代表的职权写进党章和宪法。 现在,国内仍在网禁,言论不那么自由,这是反民主的,有损国家形象,必须要改变。 我完全相信,民众既然能够为薄熙来争取法律规定的辩护权利,也一定要为宪法赋予我们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民主权利而继续争取。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大会既然承诺了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那末,我们就要促使党和政府实现这个承诺。我们一定会的。 刘金华 2012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柳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