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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五位教授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
送交者: heyman 2011-05-26 20:48:49 于 [世界时事论坛]

西安五位教授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

据扬子晚报5月27日报道:日前西安有5位教授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这五位教授分别来自西安几家高校,其中一位叫王新,独立学者,作家,曾分别受聘于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和西北大学讲座教授,陕西省作协会员。“这个事到现在必须有人站出来,我们五个人作为知识分子,为了不亏良心、为了良知必须发出声音,如果不表达观点,有可能良知的底线就会被突破”。

五位教授发表了《联名呼吁书》,呼吁书的中心和重点集中表现在作为开篇之语的“刀下留人”上。五位教授真是理论思维的高手,他们在呼吁书中使用了“中华民族复兴”,“也需要人文复兴”,“文明更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尊重、一种对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的怀有仁慈之心的宽恕他们”之类的导语,才转入了正题。

“在全民一片喊杀声中,药家鑫案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独的个案,而成为一个社会事件。因此从更高意义上来说,我们想挽救的,不仅是药家鑫年轻的生命,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宽恕之道。”

在这份几乎是用散文诗写成的呼吁书中,可以看到苦心孤诣的教授们蔚为大观的佳作:“杀一个人容易,挽救一个人难。以暴易暴容易,宽恕一个人难。杀了药家鑫,孩子心中的仇恨不会消失,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戾气。不杀药家鑫,我们的仁慈之心彰显,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平和和宽厚。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尊重生命,即便这条生命是罪恶的。尊重人,即便这个人是罪人。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一个孩子已经失去母亲了,就不要让另一个母亲失去孩子了。这是我们最朴素的愿望。”

在五位天真到了近乎可笑的教授们看来,数月来聚焦着国情民命的关于药家鑫案的广泛深入的讨论,围绕药家鑫案在集中民智的基础上好不容易才作出的一二审判决,好象不是作为国家意志并以国家意志的法制的力量作出的判决,而是国家尚未进入法制社会之前缺乏理性而只凭激情、冲动、任性、权力,抑或只凭野蛮、恐怖、暴力等等任意作出的决定。不是么?若不放下那把刀,就是“以暴易暴”“社会多一份戾气”;不放下那把刀,我们的社会就既没有“仁慈之心”,也没有“平和和宽厚”!

药家鑫案已经牵动并搅扰了众多国人的心弦,引发了强烈的关注与感慨。国人心中一杆秤,心心相印系太平。作为网民,我们没有必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给五位教授补教社会常识课,只想从被恩格斯称为在很多领域都有划时代贡献的教授们的同行中请出一位法学教授,让他给站在新世纪东方世界讲台上的五名西安教授补补法学课。

刑罚是犯罪分子自己给自己的处罚。“对犯罪的一般感情现在和过去都是主张应对犯罪处以刑罚,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所以犯罪行为是自食其果”;“对各个犯罪应该怎样处罚,不能用思想来解决,而必须由法律来规定”;“社会不可能放纵犯罪而不罚,因为那样会使它被肯定为合法的”,“如果社会自身还是动荡不安,那就必须通过刑罚树立榜样,因为刑法本身是反对犯罪的榜样的榜样”(黑格尔《法哲学》第104、106页,99页,2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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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闻共有3条评论
  是非不分,邪正不分当今最可怕的现象。 - 泡面糊了 05/26/11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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