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论坛 | 时事论坛 | 汽车论坛 | 摄影论坛 |
股票论坛 | 游戏论坛 | 音乐论坛 | |
万维读者网>世界时事论坛>跟帖 |
“2016年11月3日”应为“2006年11月3日” |
送交者: 吕柏林 2016月06月11日09:12:05 于 [世界时事论坛] |
回 答:台湾司法亮剑总统陈水扁 zt 由 一枪中的 于2016-06-11 07:04:11 |
“2016年11月3日,在掌握强有力证据后,陈瑞仁检察官发表国务机要费侦查报告 ,宣布时任总统陈水扁夫妻为‘共同贪污正犯’”中的“2016年”应为“2006年 ”,因为《百度百科·陈瑞仁》告诉:2006年11月3日,陈瑞仁检察官在逐一讯问 276名嫌犯与证人、逐一清查七百多张发票真实用途后,发表“国务机要费”侦查 报告,宣布“总统”陈水扁夫妻为“共同贪污正犯”,并起诉“第一夫人”吴淑 珍。 |
0.00%(0)
0.00%(0)
0.00%(0)
|
当前新闻共有0条评论 |
|
![]() |
![]() |
广告:webads@creaders.net | ||||||||
电话:604-438-6008,604-438-6080 | ||||||||
投稿:webeditor@creaders.net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