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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案子其实没什么可比性。第一,OJ没直接目击证人,而海案
送交者: 透气 2012月08月20日18:28:50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回  答:关于楼下的证物讨论,问个问题 夜猫 于2012-08-20 16:28:46
既有直接目击证人加帮凶(张晓军),又有间接证人王立军且有录音,再加其他涉及掩盖案情的警官及熙来人等,证人不少,第二,OJ的案子是警方在处理案子的时候不仅对证物处理失当更有Mark Fuhrman栽赃的嫌疑(至少辨方给了陪审员这种印象),而海案是同案犯为自己留后路保存证据,那些证据最重要的是能不能证明瓜妈和晓军一起给海喂鸡汤,那天有没有在HOTEL被人撞见(在不在现场),事后有没有向王立军一股脑坦白,有没有叫王立军和其他警官帮助掩盖死因,伪造侦查报告,草率火化尸体,如果这一切都有事实依据,而非TG下大棋,那么瓜妈至少涉及企图并亲手实施谋杀海伍德的罪名是逃不掉的。 第三,OJ否认指控,瓜妈接受指控。

中美法律不同,OJ案金钱族裔因素影响, TG权大于法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这种讨论很难有大家满意的结果,不过单就海案那些已知人证和物证来说并没大问题(作为证据的话), 我到觉得是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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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闻共有1条评论
  嗯,这才是透气,哈  /无内容 - 夜猫 08/20/12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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