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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是个文学名词,把尊严引入法律概念是很可笑很土的。
送交者: 黄瓜切片 2010月09月10日01:14:54 于 [世界时事论坛]
回  答:人民日报评杭州发廊女事件:法律不可剥夺人的尊严 调侃军政 于2010-09-09 21:39:31
应该说是个人的某些权利不可侵犯才对。其实“不可侵犯”也是有使用范围的,比如按照美国法律,国土安全局就可以侵犯你大多数,甚至全部的权利。包括秘密囚禁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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